[問題] 關於加班費

作者: skmeg ( )   2015-07-14 16:42:44
最近要離職了
因為單位內長期缺人
累積未休的假大約有40天
跟主管提到是否可名義上約定月底離職
然後放一個月的假 實際月底離開公司
主管拒絕了
他表示這40天的假可以以月薪除30的金額換算
如果讓我放一個月的假 會導致公司少聘一個員工 影響運作
另外 這樣放一個月只能消耗22天的積假
等於公司還要多付福利(八天)
於是我表示這些積假都是因為加班而來的
而且當初在員工守則上的約定是擇日補休
主管很堅持如果名字掛在單位的一天就不能不上班
也問過人事室 他表示本公司無加班費這件事
想請問一下大家 這種情況該如何自救?
作者: vickyshan (瘋狂小精靈)   2015-07-14 16:43:00
檢舉啊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7-14 16:44:00
勞工局
作者: seawarm (屁屁密碼)   2015-07-14 16:46:00
goolge打開 然後輸入你所在縣市再打勞工局接著點進去網頁之後看裡面的電話
作者: skmeg ( )   2015-07-14 16:50:00
因為我是在醫院工作 其實蠻擔心檢舉後會不會影響下個工作
作者: h921440 (大H)   2015-07-14 20:07:00
檢舉吧,別被資方洗腦了,醫院缺人很嚴重別怕不可能會影響的
作者: instant0216   2015-07-14 20:42:00
推~也想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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