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只是想抒發情緒,文很長慎入…
自我介紹:
我是一個名義上被派駐在公家機關的廠商人員,但實質上是學校找來的。
但依外界角度看我是廠商的人,只是服務地方在公家機關。
很幸運的都沒有簽合約,所以不會被限制什麼,但也沒保障什麼。
PS.我是三家廠商聯合請的。
前天,因為以往暑假7月中到8月中都是不上班不支薪,所以向公家機管主管報告上班日程
。
結果被公家機關主管告知請我走,只說公家機關大頭希望管錢的可以換人。居然還要我放
一個月的假8月中再來上班順便交接。以下分別稱呼主管、大頭。
應對中,主管給我的感覺就是不在乎的樣子,所以我從要求非自願離職到非自願離職+資
遣費,最後撂狠話說拿不到我就尋法律途徑。
當天下午詢問廠商,都說不是他們的意思。
昨天,其中一家廠商先來找我,和他說明不合理放假一個月再交接的情況。下午主管把廠
商們找來說我要求的並且看他"已經"找到的新人。原本還要求我配合新人配合她的離職時
間,經廠商勸說才答應請對方請假配合下禮拜直接交接。
討論結果,因為業界沒有人在給非自願和資遣費的,所以他們只能勉強答應給非自願離職
單。
我明白他們的行為是違法,可是卻沒有辦法申訴......
我自認沒有對不起機關,甚至主管要我做什麼也照做。盡責的執行工作內容可是卻換來不
仁不義的下場。
前面有說到我是管錢的,所以也接受被查帳這種事。
今年3月的時候大頭指示工友查我的帳,一開始只說想要我經手的資料,便拿給她。
沒想到過幾天她說我的帳不合,我才真正知道是要查帳,也給了她全部內容,卻不用我教
她怎麼看,又過幾天她說我居然多給廠商10幾萬,搞半天她根本會錯意亂看一通,還亂發
脾氣。
最後我教她怎麼看,也合起帳之後她居然說
"喔~這只是一個巧合。"
當下我真的覺得此生沒有這麼憤怒和委屈過。
之後她還質疑我為什麼是廠商全額付我的勞健保,不用負擔20%。我和她說這是我進來就
講好的,那妳為什麼不說沒給我特休?是的我連一天特休都沒有,三年半來只請過幾次生
病的假通常是半天,因為我每天固定時間很忙。
總之還質疑我其他事我也不記得了,只知道那是委屈的一天,和主管說,居然推說只是她
溝通不良。
這件事之後我明白的發現,工友、主管、大頭都是一國的,也發現了其他和他們一國的主
管。了解後,我得罪人了。認真執行工作卻阻礙他們的利益,加上查帳態度不良,導致大
頭非常憤怒。但查帳又抓不到把柄,又不想看到我,最後請我走人…
所以說我沒有辦法申訴是因為,沒有證據都想把妳隨意弄走的人,也可以為了不想付資遣
費抹黑我,放風聲給這狹隘的公家機關世界,讓我永遠都不能出現在他們的眼前也是有可
能的…
我不甘心卻只能屈服…
我現在最想做的是抓住大頭問他
憑什麼說我做的帳合起來是巧合?
憑什麼請我走人?
妳們是流氓嗎?
謝謝各位看我吐苦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