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hillice (當我想起你~*)》之銘言:
: 哈...我是原PO的朋友....
: 基於,原PO不太會使用PTT,所以就請我幫忙她一下了~
: 目前進度是~
: 原PO在7月18日在板上PO了一篇抒發心情的文章,
: 沒想到,7月19日馬上被蘋果的記者拿去當新聞了,
: 然後,接著就是今天7月20日,原PO去公司上班後,發生以下的事件~
: 原po已被老闆肉搜出來,
: 因為,雇主就是認為是原PO去搞他們餐廳的~
: 讓他們餐廳上新聞,所以,才拿原PO開刀~
: 甚至還跟原PO說~
: 「我就是不想看到你,暫時不會幫你排班,
: 你什麼時候有班,我不知道,你置物櫃裡面的私人東西也都帶走吧!」
: 這種行為讓原PO感覺就像是~要辭退原PO,但卻又不肯承認fire掉原PO。
: 原PO現在也不太清楚雇主的這種行為有無違反勞基法?
: 驚!!因為看到下面的推文,說媒體已經把餐廳名稱說出來了~
: 於是,我去找到有指出餐廳名稱的新聞後,
: 網址如下: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20/651811
: 竟然,在新聞圖片中發現了一個爆點~~
:
: 我朋友原PO曾經在他抒發心情的文章中,提過他們公司的員工沒有體檢,
: 雖然,這個爆點不是發生在原PO的店家,但是想想也覺得好恐怖唷~
: ※ 引述《nigra (光大稻)》之銘言:
: : 前幾天的文章上新聞了,記者大哥大姐也是有在觀察女孩版的啊
: : 1.媒體來源:
: : 蘋果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雇主Line已讀不回威脅扣薪 勞動局:違法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2015年07月19日14:57
: : 有民眾在台大PTT實業坊的WomenTalk版提到,公司老闆用Line傳訊息,威脅員工如果
已
: : 不回,要罰錢扣薪,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科長葉建能今表示,雇主如果擅自扣薪,
已
: : 反《勞基法》22條之2薪資未全額給付,可罰2到30萬元;假使雇主透過發全薪,但要
上
: : 罰款的情況來處罰,民眾可拒繳。
: : 葉建能表示,《勞基法》規定薪資必須要全額給付,公司不得片面去扣發員工薪資,
否
: : 就違法;至於薪資如有全額照付,但要求勞工自己把錢拿出來,這部分因為和薪資沒
有
: : 額給付的情況是不一樣的,並不屬於《勞基法》規範,就,但勞工可以拒付罰金,此
外
: : 如勞動局接到投訴,也會去向事業單位告知不應該用這種方式規範員工。
: : 《蘋果》暫未能連絡上該爆料民眾,因此不清楚其所指的公司。(張博亭/台北報導
)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19/65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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