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ovewei0910 ()》之銘言:
: ※ 引述《cawaiilulu (across)》之銘言:
: 其實我還蠻訝異不少版眾覺得是原po的問題,而不是店員的錯。
: 先撇開店員在工作時段因公務之便行自利之實(個人覺得非常不妥),
: 我自己出社會也已八年,如果有要和同事分享第二件幾折或買一送一的商品,
: 絕對是用總花費金額除以商品數,
: 大家都付同樣的錢,沒有人吃虧,即使我本來一開始並不打算買那第二件商品。
: 我以為這是基本的人情道理....
: 有人說原po那五塊也要計較,我覺得這根本不是事件的重點阿。
: 如果今天場面換成一杯一兩百的星巴克呢?幾百塊的衣服呢?
: 在結帳的當下就那幾秒,責怪原po沒反應過來,沒有預期到店員的作法似乎有點苛刻
: 光是店員在上班時間,擅自利用顧客不需要的第二件商品轉為己私,
: 就可以投訴了好嗎?這跟奧客的概念完全不同啊。
: 真的很意外許多人覺得店員沒錯,這種工作倫理概念是怎麼回事
: : 忘記回答 完全不會覺得被佔便宜 小事
: : 說真的 就5塊錢 我建議妳很介意的話
: : 回去跟那個店員說ㄧ聲 然後跟她表示這次第二件六折妳要
: : 或是跟她要點全家優惠
: : 出社會賺錢不容易 不要搞到人家沒工作 不然樑子會越結越大啦
其實我整串看下來,大部分的人都認為店員這樣做是不對的
因為大家都認同店員不應該上班的時候用職員的身份去做這些事
光是上班時間做私人的事情買私人的物品就不對了
至少大部分的公司不同意職員上班時間去買自己的東西吧?
而原原po的理當應有疑問是"這店員這樣問我,是不是有問題?"
而不該是"我是不是吃虧了?"
無論願不願意跟原原po平分,店員當下的行為就已經是錯的了
既然是錯的行為,就算店員想要跟原原po平分
而原原po達成了自認為"沒吃到虧"的目的
仗著店員違規而得到這種結果在倫理上也不見得是對的
就好比
上班時間你同事偷偷去逛街買東西
你要他幫你買某某私人用品回來
請問這樣是對的嗎?
原原po當時應該要直接表明不想照店員的作法
而不是在想金錢上是不是自己吃虧
看著別人違規所得到的利益
為什麼反覺得自己是吃到虧?
難道跟違規的人一起得到利益
會比較高明?
現在應該要做的,應該是要糾正公司職員的行為
去客訴也行
讓這間公司的職員多多訓練了解公司內規
而不是上班的時候在那裏盤算怎麼違規得到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