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po此版不適合請告知,我會自刪,謝謝。
因為現在的租屋處房東要脫手,因此要另覓租屋處,房東是希望我9/1前搬出。
7/14號找到這個新的租屋處,因為地點不錯,吃東西採買都很方便,而且可以養寵物,雖
然是30多年的老公寓,但只在2樓,又有子母車,有管理員幫收信,還有機車車位,價錢
也
ok。
綜合以上優點,所以雖然那天看屋時舊房客還住在裡面,看屋沒辦法看的很仔細,但想說
差異應該不會太大,當下還是付了訂金,且3天後簽了約。
7/19舊房客搬出把傢俱淨空,房東也重新粉刷,所以一直到昨天我才拿到了鑰匙且仔細看
了格局。格局很侷促,且屋內其中2個房間因為把窗型冷氣裝在窗戶上,所以窗戶無法打
開
,但到這裡我都覺得勉強可以接受。
比較讓我不開心的是,因為發現客廳落地窗紗門的右上角和左下角有有縫隙無法關緊,我
怕有蟲或蚊子會跑進來,所以希望房東請人來修繕,但房東今天跟我說,希望就現況出租
,如果我覺得不妥的話解除合約也沒有關係。
我的想法是,其實這個紗門我自己出錢請人來修或是換新的都無所謂,但房東的態度讓我
覺得會不會以後他附的東西壞了我都要自己處理,所以有點不爽。
可以請女孩們給我個建議嗎?我現在不知要放棄還是帶著怒氣入住,覺得好苦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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