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一罪一罰?初犯十年?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5-07-26 10:30:39
在 #1Lixd-4y (WomenTalk)裡面,板主基於板規桶人。
板規一
1.發表仇視、刻意貶抑諷刺/嘲笑/猥褻,
以及明顯使女性感到騷擾或被冒犯污辱言論,
(包括轉文/轉文內推文及簽名檔),視情況給予警告、2個月或以上禁言處分,
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可併文章退回。
轉錄文章內推文多數違規
因一罪一罰會使刑期無以計量,故以十年計算。
轉文者popoliii,水桶十年,原文退文。
我完全不能理解,的確違反板規是該被桶,
但為什麼初犯板規,兩個月起跳的刑罰可以一口氣桶十年?
來看看板主在#1LizKZuA (WomenTalk)的解釋:
→ KuoChingKou: 推文一次算一個違規,違規約為50次以上(保守估計),6 07/26 08:41
→ KuoChingKou: m*50=300m,大概是25年,,念為初犯,故改採10y+1退 07/26 08:41
→ KuoChingKou: 文,不以一罪一罰。 07/26 08:41
→ KuoChingKou: 戰不了板規就戰日期,個人是不太懂 07/26 08:42
→ KuoChingKou: 初犯就桶十年?不好意思,是因為初犯,(才)只有十年 07/26 08:44
→ KuoChingKou: 至於為什麼是一罪一罰,一個I'd發言算一次違規,在這 07/26 08:48
→ KuoChingKou: 次的水桶都是如此,轉錄文章下推文屬於『各帳號違規 07/26 08:48
→ KuoChingKou: 』,故已此做判定。 07/26 08:48
→ KuoChingKou: 可參考過往轉錄文章所受罰則,每個都是一最一罰由轉 07/26 09:43
→ KuoChingKou: 錄者承受 07/26 09:43
簡單來說板主覺得這樣的裁決符合板規,就是沒問題。
這邏輯真的太神奇了,如果板規一是這樣的邏輯:
這好像說,一次偷渡一千包一公克的海洛因的刑罰,
會是一次偷渡一包一公斤海洛因刑罰的一千倍。
因為每一包都要獨立出來算一次罪刑,特別優待、刑罰百倍就好。
刑罰主要有三個目的,應報、教育、嚇阻。
應報、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
教育就算了、批踢踢又不是教育機構,
嚇阻,
我昨天就貼了三篇沒違反板規一的新聞,還開始有人推文推川寶、仨寶等等詞彙。
所以板主把違反板規的人,條文寫水桶兩個月起跳的,一口氣判水桶十年到底是要幹嘛?
當然、板主當然可以堅持自己的判決絕對沒錯,
也可以不跟板友討論,直接在兩小時內立刻訂出限制言論的板規。
但板主如果沒辦法做出得以服眾的判決,
讓有一定比例的人覺得這是自由心證、是不公判決。
板主接下來要面對的,就會是的大量的、繁多的踩線文。
那就回到老問題了: (可見 #1Lb13xvR (WomenTalk))
如果推三寶要桶,推川寶跟仨寶的也要桶,
那推我午餐都吃燒臘、油雞、叉燒配白飯的要不要桶?
推你干貝!你龍蝦!你鮑魚!你魚翅!的要不要桶?
推你馬英九!你洪秀柱!你生日五六!的要不要桶?
推提拉米蘇、巧克力泡芙或天使蛋糕的要不要桶?
所以板主到底要不要出來解釋,那個特別優待到底是什麼鬼?
作者: sarutobi (溪蓀)   2015-07-26 10:32:00
大家明知道的惡意用語也要問
作者: whatzup1124 (我是幹嘛)   2015-07-26 10:34:00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6 10:34:00
老實講,自己捫心自問知道自己推的時候是什麼心態,了提拉米蘇出來救援也太好笑
作者: carnie   2015-07-26 10:35:00
就不要去踩那個線就不會被桶了 板上大部分的人都很平安啊
作者: ja11s4o1n7 (小奕)   2015-07-26 10:37:00
有人就是閒閒沒事想去挑戰板規、洗存在感。
作者: ar0sdtmi (黑色眠羊)   2015-07-26 10:37:00
標準的雞肉鴨肉叉燒肉組合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26 10:37:00
看來生日五六人帥就是不一樣,我講偷渡毒品的例子根本沒
作者: ccnoire (熱愛生活 >///<)   2015-07-26 10:38:00
數學待加強,十年是打過折扣的了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6 10:39:00
在鄉民的演化下,三寶已經被你們使用到變成貶抑女生的用語,那有啥不桶的…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7-26 10:39:00
我笑了......XD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6 10:40:00
十年打過折扣啦,哪裡無法接受
作者: innightmare (teleny)   2015-07-26 10:40:00
語言有文化背景的 不要刻意脫離脈絡討論好嗎
作者: carnie   2015-07-26 10:41:00
如果是刻意鬧板被桶十年 我覺得很符合耶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26 10:41:00
那你認為初犯該桶多久?初犯到底哪裡比較偉大啊??
作者: since2013 (。省思)   2015-07-26 10:41:00
我也笑了^^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6 10:41:00
鄉民不是對於什麼其情可憫情有可原,具悔意最感冒了嗎?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5-07-26 10:42:00
喔,這是威脅?
作者: chenwayne (chenwayne)   2015-07-26 10:42:00
生日五六我當版主一定桶 真的是丟臉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6 10:42:00
怎麼換個地方換個標準阿?
作者: carnie   2015-07-26 10:42:00
反正id在這個板不能發言了 再申請一個不是很快嗎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26 10:42:00
說十年打過折扣的,可以看看我發文舉的偷運毒品例子:)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6 10:44:00
覺得有問題就去申訴吧…
作者: carnie   2015-07-26 10:44:00
不過現在申請新id是否容易我就不知道了(沒申請過新id)
作者: seguignol (seguignol)   2015-07-26 10:44:00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26 10:48:00
你例子後面還要加特別優待的折扣100年,不然有些人一直在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07-26 10:48:00
推認真討論
作者: lababy (lababy)   2015-07-26 10:48:00
你乾脆成立個救援女板被水桶的組織好了 氣成這樣也是滿閒的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26 10:50:00
這波沒跟到不過有發板務有推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26 10:53:00
少數人犯錯就自由心證桶久久,這種不站出來的話,之前那個說公主就被桶的事件還是會發生,就不要當自己受害時沒人幫,才在那裡叫,難道你們真以為這種特別優待是對的?
作者: seguignol (seguignol)   2015-07-26 10:55:00
我被罵狗吠那個人都沒被桶實在是扯扯扯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26 10:59:00
你那個狗吠算什麼? 看看我上上禮拜這個,檢舉了也不桶的xxxxxx27: 一堆肥宅 沒腦又沒見識又泡不到正妹這種推文居然說,肥宅不算族群,所以沒事,呵呵
作者: seguignol (seguignol)   2015-07-26 11:00:00
→ xxxxxxxnia: 對付狗吠的方法就是不予理會======版主說未達標準....會不會太扯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26 11:02:00
樓上小心佛地魔條款,不能說出別人ID會可能觸犯板規哦~
作者: sarutobi (溪蓀)   2015-07-26 11:05:00
關於罵人什麼用語你要不要直接去司法院看誹謗和公然侮辱的判決啊不得不說刑罰嚇阻的效果的本來就有限,要不然哪來這麼多人犯罪,頂多就嚇阻惡意較輕的人而已
作者: docoke (花)   2015-07-26 11:12:00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5-07-26 11:12:00
生日56必推!需要幫忙找我喔我有十幾隻帳號跟不同的IP
作者: carnie   2015-07-26 11:16:00
罵一次就好 為什麼要罵十次 有這麼氣嗎
作者: rofea (あいうあお)   2015-07-26 11:16:00
如果沒犯何必在意10年?有什麼好不心服?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5-07-26 11:18:00
一刀就捅死你的比較可惡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26 11:18:00
看吧果然有這種邏輯:沒抽菸幹嘛在意被關10年? 呵呵
作者: sarutobi (溪蓀)   2015-07-26 11:18:00
捅你一刀可能是傷害,十刀可能是殺人未遂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5-07-26 11:18:00
關十年不夠,你有關二十年嗎你被桶的時候是穿短褲嗎
作者: maggie318 (果蠅)   2015-07-26 11:19:00
別再強詞奪理了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5-07-26 11:21:00
就算你們都被桶死,我也沒對不起你們哦哦我不曉得,我早上看報紙才發現有人桶我我桶定了!沒有川寶往生,請大家拍拍手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5-07-26 11:22:00
我說樓上馬英九,算不算罵人XD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5-07-26 11:23:00
沒犯當然不會在意阿,但是真的執行的時候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以及適當性呢 別理盲了 真的很可愛M大你… 太惡毒了 可以桶20年
作者: sarutobi (溪蓀)   2015-07-26 11:26:00
罵一次罰一次對板務處理比較簡單。不這樣的話如果連罵要怎樣算一行為?要明文定嗎?考量事隔多久?用幾個侮辱用語?還是定一個範圍給板主裁量?
作者: a22735557 (哥的小辣椒)   2015-07-26 11:26:00
ㄏㄏ
作者: seedboxs (自由)   2015-07-26 11:27:00
其實……只要說詞不是對號入座應該還好……為什麼要這麼敏感?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26 11:29:00
就是敏感玻璃不行嗎? 但是罵別人時就要要求別人木頭了 呵
作者: carnie   2015-07-26 11:31:00
寬以待己 嚴以律人 才是現代社會的求生之道 顆顆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26 11:34:00
哈哈你這麼說的話,版主會生氣哦~ 非我族類 寬己嚴人 顆
作者: carnie   2015-07-26 11:35:00
我是說我自己 我又不是說別人 我是個很奸詐的人我承認
作者: likeyou2 (曦荷)   2015-07-26 11:36:00
成全想被桶的人這不是大愛嗎?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7-26 11:40:00
女板本來就不是公平正義的喔 看板龜一不就知道了但我也沒有覺得這樣不好啦@@ 全PTT也就這個板比較照顧女生
作者: seguignol (seguignol)   2015-07-26 11:41:00
人家女生欸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7-26 11:42:00
不滿還是有很多板可以玩,何必呢~
作者: carnie   2015-07-26 11:42:00
seg大是女生?我還以為是男生=.=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7-26 11:43:00
況且也是滿多板在那罵女的罵爽的,這時法治精神又不見了正義感也跟著不見了。難到一到女板就變的公平正義了XD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26 11:46:00
人家男生耶,怎麼可以不讓我罵女生?!我不依我不依!
作者: lett1219 (let it go)   2015-07-26 11:48:00
樓上gj
作者: s87269x (麵筋)   2015-07-26 11:49:00
人家女版版主,判決要迎合女性族群不行嗎?你挑戰公權力壞壞,人家桶十年就十年還是優待的了,完全不得異議哦。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26 11:50:00
你說的滿多版 罵男的也沒桶吧? 邏輯不對哦~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7-26 11:51:00
女板本來就是為了女生而創的 不就是這樣才被吸引嗎?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26 11:51:00
要馬都桶 要馬都無視 去大陸和去新加坡還要在意一樣?
作者: doomie5 (doom)   2015-07-26 11:59:00
想一下那些人滿嘴三寶傻花時的心態是什麼吧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07-26 12:00:00
我覺得板規沒問題,版主的判決也沒問題,我支持版主。老實說,發文之前搞清楚板規,不是最基本的嗎?每個板都有自己的自治規則,要來就應該遵守遊戲規則。
作者: aa22412 (米兒)   2015-07-26 12:02:00
女罵女照桶阿 為什麼講得好像針對男性 嘴就不能不賤嗎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7-26 12:02:00
不是針對男生。是比較保護女性...很多男生也沒被桶啊也有女的被桶啊。
作者: carnie   2015-07-26 12:03:00
有陣子覺得 來到這板被罵的頻率快要比我媽罵我還要高了 囧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26 12:05:00
該不會你媽本來就很少罵你吧? 囧
作者: mermermer (Mer)   2015-07-26 12:06:00
作者: carnie   2015-07-26 12:07:00
我很常被我媽罵到哭你說呢
作者: osape (oo)   2015-07-26 12:08:00
呵呵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26 12:09:00
我說你怎麼會覺得是你自己被罵?
作者: carnie   2015-07-26 12:10:00
你可以不要再問了嗎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5-07-26 12:12:00
是有女生被桶阿,但這不是男女的問題,是三寶跟公主病一樣不該桶好嗎 有本事投票啊幹
作者: ianne936 (豬豬超人)   2015-07-26 12:12:00
這就是小男生掀女生裙子的矛盾心態嗎 「哇!女生生氣了!好爽!再來一次」
作者: carnie   2015-07-26 12:13:00
樓上 如果可以的話 我可以說我不喜歡那個幹字嗎
作者: osape (oo)   2015-07-26 12:14:00
人家男生耶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26 12:14:00
幹嘛一下子說你說呢一下子又不要再問? 囧
作者: ianne936 (豬豬超人)   2015-07-26 12:15:00
明知道會被打手心 還硬要做 就只是想看女生生氣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7-26 12:16:00
來當板主人氣會比較upup XD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5-07-26 12:17:00
這裡不是只打手心,是逼你國小再念十年XD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26 12:17:00
樓上,如果是砍掉一雙手,但特別優待你砍掉4根手指呢?
作者: carnie   2015-07-26 12:18:00
那我覺得國小再唸十年不錯 十年之間罰他做導護生好了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5-07-26 12:18:00
可以啊 Q . Q只是據說XX娘好像要除罪化了
作者: ianne936 (豬豬超人)   2015-07-26 12:19:00
故意來掀=知道自己會被處罰吧?
作者: momogi1105 (桃園北川景子)   2015-07-26 12:19:00
你要不要出來選版主? 應該可以再增加一位吧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26 12:19:00
所以你認為應該處罰10年?
作者: carnie   2015-07-26 12:20:00
就好像我也認為沒戴安全帽不應該罰五百元耶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7-26 12:21:00
對啊。當板主不好嗎?板主人氣通常強強的..(好好當的話
作者: lazyme (懶洋洋)   2015-07-26 12:21:00
你不是很愛天擇論嗎? 恭喜你被女版淘汰了
作者: maime55 (退出黃線之外)   2015-07-26 12:25:00
科科
作者: ianne936 (豬豬超人)   2015-07-26 12:26:00
原來到女版鬧版已經變得像手指一樣重要啦 那我錯了 版主你判太重了啦!!!
作者: tareki (tareki)   2015-07-26 12:28:00
話說從25年改到10年有意義嗎…?
作者: raymondlai   2015-07-26 12:31:00
支持板主,女板當然要迎合女孩呀@Q@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5-07-26 12:37:00
十年都可以養一千隻帳號了
作者: kickyjump (小踢踢跳跳)   2015-07-26 12:37:00
活該
作者: carnie   2015-07-26 12:37:00
被水桶十年 從此遠離批踢踢 成功創業或考上高考 也不錯啊
作者: idlechild (潔白無瑕蘋果光)   2015-07-26 12:38:00
你睡醒了喔,別的地方討拍失敗又來大戰嗎
作者: chenwayne (chenwayne)   2015-07-26 12:39:00
廢文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2:40:00
覺得被桶活該
作者: raepopo (瑞)   2015-07-26 12:43:00
乖乖當個廢文放置架就好 偏要出來討噓
作者: carnie   2015-07-26 12:43:00
那沒戴安全帽 B大你認為該罰多少錢?沒戴安全帽為啥要罰 我爸超氣的XDDD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7-26 12:46:00
是一行為不二罰歐,板規規定需要替他人之行為負罰責蠻猛的而且也沒有檢驗行為人是否為女性,還有其他板規可以免責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7-26 13:05:00
10年不就是PTT水桶上限嗎? 怎麼講得好像給了啥優惠一樣啊?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3:11:00
這樣說好了,雖然同意第一次違規就罰十年是屬過重,也許版主能夠有其他應對方案(初犯一兩年之類),但轉文者在轉文當下「可以決定要不要連推文一起轉」,即使誤轉推文,也能迅速修改將推文刪除,但轉文者都沒有這麼做。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5-07-26 13:17:00
判決嚴謹化沒什麼不好 這樣想踩板規就叫不出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3:18:00
譬如(數字為假設值):你從美國幫別人帶錢到中國,美國帶三萬人民幣出境ok,但中國只能帶一萬入境,你在出境時、飛機上都有機會能夠將多餘的錢委託給同行友人攜帶,卻沒有這麼做,等到出境時再來抗議兩萬人民幣被沒收,認為中國海關很機車,這不是很奇怪嗎?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5-07-26 13:19:00
想留自由心證 考感覺行事 就得承受鬧版風險
作者: sandy0717c (林詩詩)   2015-07-26 13:28:00
他轉文的時候就該知道該篇文是否合乎板規...
作者: kaity0609 (kaity)   2015-07-26 13:28:00
舉帶錢的例子不覺得有問題嗎,法律規定多帶錢就沒收,那麼麼刻意要帶還被抓到自己就認了,問題是版規明明就是兩個月起跳,結果第一次就被判十年,套到妳的例子不就等於錢被沒收還加罰1千萬(假設),這樣合理?
作者: sandy0717c (林詩詩)   2015-07-26 13:29:00
所以版主依版規處置沒什麼話好說的,頂多可以討論是否
作者: kaity0609 (kaity)   2015-07-26 13:29:00
生日56沒有抗議版主桶認吧,而是刑度合不合理
作者: kaity0609 (kaity)   2015-07-26 13:39:00
說不爽別來的人都從沒去過八卦版?還是都在這在又高又厚的牆裡互相灑花跟✂gg?(說灑花已經很溫和了吧,還是又有人心碎了一地?)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3:44:00
兩個月起跳也包含了十年水桶舉那個例子是要說明轉文前就應該先看過版規,違反版規的事情,明明能夠透過1轉文前選擇不轉推文 2轉文後刪除推文,來防止自己踩到那條版規。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7-26 13:50:00
你生日五六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3:52:00
看起來是第一次踩到就罰十年,但也是第一次踩就踩了好幾下,重點是他故意選了轉全推文的選項。桶人家一刀跟捅人家十刀,所罰的刑責也不會是同樣的最低刑期。
作者: kaity0609 (kaity)   2015-07-26 13:55:00
犯版規被桶剛好而已,我不認同的是明明是初犯,而且還是同一篇文下面的推文,結果她一條就算一罰,還有優惠嘞,這麼說套個另外一篇討論文的例子,請問妳總重一公斤的毒品一包跟總重100公克的毒品50小包,那個刑度要罰的重一點?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5-07-26 13:55:00
恐龍版主不是第一次了只能請小組長幫了 版主不鳥你的
作者: suginamiki (日光小樹)   2015-07-26 13:56:00
直接設劣1禁言,有問題的文章就劣退,不就得了?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5-07-26 13:58:00
沒戴安全帽不該罰 自己的生命自己顧
作者: kaity0609 (kaity)   2015-07-26 13:59:00
設立版規的精神是為了什麼,在這邊宅宅肥宅渣男的稱呼又何時少過了,這就是雙重標準的活教材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5-07-26 14:02:00
沒Jo了 唉 有請小組長 至於誰沒Jo 心裡有數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4:02:00
毒品是看同樣東西的總重量,但是這次被罰的不是同一人的推文犯同樣的違規,不同人的推文應視為不同的毒品,也就是雖然是五十包毒品卻不是同樣的毒品種類。
作者: raymondlai   2015-07-26 14:02:00
雙重標準才好啊,這才符合現實好嗎?人都是雙重標準的
作者: kaity0609 (kaity)   2015-07-26 14:02:00
還有魯蛇呢都忘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4:05:00
我是覺得拿捅人的例子比較好啦,桶十刀的刑期再依據是第一次初犯酌予減刑。
作者: kaity0609 (kaity)   2015-07-26 14:07:00
妳的立論越來越歪了,明明就是一個行為被妳拆成一個一個算,那麼我大罵一聲臭婊子死puma北港香爐跟我說10次公主病那個比較嚴重?還有妳不針對肥宅魯蛇渣男這些羞辱字眼在女版橫行發表看法嗎?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5-07-26 14:10:00
我比較好奇 你幹嘛為了一個只會人治的版這麼用心良苦對我來說 只要不被退文 水桶一萬年都沒差
作者: kaity0609 (kaity)   2015-07-26 14:12:00
沒有,平常都潛水看文章,這次也不知道那跟神經沒接好
作者: carnie   2015-07-26 14:12:00
推肥宅魯蛇的 萬一是男的怎麼辦呢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4:16:00
什麼越來越歪?我們現在在討論的不是轉文違規嗎?
作者: kaity0609 (kaity)   2015-07-26 14:16:00
版規如果有說不能推就桶啊,難道女生罵香爐版主就會給與"優惠"?問題就在雙重標準啊是轉文違規沒錯啊,問題他是轉一篇文沒錯吧,就算底下回文有違規也應該算一次而已啊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4:19:00
轉文違規為什麼會牽扯到雙重標準?今天的轉文如果是女生轉的一樣會被桶這樣的水桶期,雙重標準應該是別條版規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5-07-26 14:19:00
照桶啊
作者: kaity0609 (kaity)   2015-07-26 14:22:00
在八卦版肥宅蛆蛆香爐公主病puma滿天飛我也覺得不太好,但那就是八卦版,女版既然設立版規的目的就是想要營造一個和樂討論的環境,首重的不該是公平跟合理嗎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4:22:00
那是不同人的推文,有十一個違規推文,你可以刪十個推文剩一個違規推文,也可以不刪,留著十一個違規推文。為什麼兩個選項該受同樣的水桶期?
作者: kaity0609 (kaity)   2015-07-26 14:23:00
妳有看懂我的回文嗎,有那個版友在這裡因為推肥宅渣男魯蛇汁男被桶過?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5-07-26 14:24:00
我覺得初犯沒有必要被強調...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4:25:00
假設你罵小明智障,跟你一句內連著罵十次智障 這個又怎麼會罰的一樣?我同意初犯可以減輕水桶期,但不同意這樣不同層度的違規罰一樣的水桶期。如果你認為那個違規就去檢舉,而不是認為這個不該這樣罰如果版主不予受理,就向上去組務檢舉,由小組長來判有沒有違反版規。
作者: kaity0609 (kaity)   2015-07-26 14:28:00
因為他就轉一篇文啊!!版規那一條有寫一篇回文就算一次違規?我只是腦筋接錯才來討論,工作比較重要明明就一篇文章只要底下有違規就算違規好嗎,還一條一罰嘞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4:33:00
版規都沒看清楚 也難怪你說你腦筋接錯一個人推文違規被罰一年,算在轉文者身上,兩則推文違規分別是一年和五個月,那就是一年五個月算在轉文者身上小明推文違規一年,小華推文違規五個月,由轉文者概括承受的意思就是相加起來。
作者: kaity0609 (kaity)   2015-07-26 14:39:00
腦子壞了眼睛沒壞,妳那半年一年的是在版規幾看到的?還是大腦自動補完功能?♥ WomenTalk 板規 ♥Ver 3.0 1.發表仇視、刻意貶抑諷刺/嘲笑/猥褻,以及明顯使女性感到騷擾或被冒犯污辱言論,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4:45:00
版規一搭配版規四一起看
作者: leilo (Lei)   2015-07-26 14:46:00
覺得一篇文之內不同句子(視作作者相同 不同推文就是一句)就算重複踩版規也不能夠用一罪一罰來判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4:46:00
舉例五個月和一年 你能當作版規這樣寫 真是不簡單
作者: leilo (Lei)   2015-07-26 14:47:00
你可以因為情況嚴重而重判 但是重判幅度也不會到這麼大
作者: CKY8864 (CH3NY0)   2015-07-26 14:48:00
Rodea這什麼爛羅輯
作者: leilo (Lei)   2015-07-26 14:48:00
覺得這篇如果上訴會被小組長重判啦 不過是個人意見就是XD
作者: kaity0609 (kaity)   2015-07-26 14:53:00
加重處罰可以解釋成一罪一罰,妳也蠻不簡單的啊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7-26 14:53:00
貼新聞這種缺乏論述的帶風向行為,不僅在政治內容上造成一言堂的情況,也很容易當作酸女性的工具。至於踩線問題你不必擔心,心得字數再提高就好。對有心發文者200字很容易,對帶風向玩群體霸凌的,就不再簡單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5:02:00
哪裡寫加重處罰?「兩個月以上」如果罰六個月就是加重喔?你這眼睛…是故意忽略「以上」的意思還是沒看見
作者: kaity0609 (kaity)   2015-07-26 15:11:00
一罪一罰不是妳說的,兩個月以上就可以解釋成一罪一罰?妳這邏輯是故意扭曲還是大腦內建自動補完功能?
作者: natsunoumi (AKI)   2015-07-26 15:17:00
天擇 呵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7-26 15:33:00
兩個月"以上" 如果多一句"以上" 就能判到10年 這是在PTT上的最高水桶天數了 那往後板規裡有"以上"的水桶處罰 要處理就麻煩了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7-26 15:35:00
腦袋這東西很不錯~真希望每個人都有一個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5:38:00
不是單一最就把兩個月罰到十年,是數個違規都是超過兩個月,加總後超過十年,以十年計算。我又什麼時候說兩個月以上解釋成一罪一罰?腦袋如果壞了,眼睛好的有什麼用==?單一最=>單一罪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7-26 15:42:00
版主要怎麼處理是她的個人意願 這部分就沒什麼好說的大法官這部電影裡 Palmer可以判Blackwell拘役30天也能判他最高刑期半年 就是出於他個人判斷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5:45:00
數個人違反版規一,由於版規四的規定因此由轉文者概括承受,這不是把每個違規處罰水桶數相加是什麼?全班三十人,每人發兩個餅乾,班長決定大家把餅乾都送給班導,那班導是得到幾個餅乾?兩個?還是六十個?
作者: kaity0609 (kaity)   2015-07-26 15:45:00
妳擠了這麼久就只能拿出這種鬼打牆的東西?妳慢慢玩吧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07-26 15:46:00
只有下限沒上限的水桶的確有問題 太過模糊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7-26 15:46:00
我不會覺得這次轉文被桶不應該 但是處理方式可以討論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5:47:00
你的腦筋接上成功了嗎還是依舊無法解決簡單的國小數學問題?我才剛上線是擠了多久?嗯?你的世界是上線了就不能下線嗎把什麼鬼東西都加在議題討論的可是你,桶一刀和桶十刀的罰則、一個白癡和一句裡有十個白癡的罰則, 你無法解釋也不願解釋,這又是擠了多久?無法解釋的東西就自動忽略,誰鬼打牆啊 呵呵呵認同0920的說法。那個不會國小數學的還是去旁邊畫圈圈吧,精神勝利法萬歲
作者: kaity0609 (kaity)   2015-07-26 16:02:00
對啦妳精神很好勝利了,口號也呼完了,我要去工作了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5-07-26 16:12:00
可憐板主不改善就一起噓 版務處理到每天都不用上班了,我帳號多到你一個禮拜絕對桶不完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6:18:00
哈哈哈 勝利完 問題還是回答不出來啊你算了不意外啦 版規不看 看了看不懂也不問 組務判例也不爬 我還能期待你說出什麼東西呢?
作者: maylin810 (北連中胡)   2015-07-26 16:56:00
不聽的人就只能這樣了阿
作者: hecatewing (咪啾)   2015-07-26 17:09:00
所以到底為什麼要惡意挑戰版規
作者: mxr   2015-07-26 17:30:00
mapxu664好強.不愧是女板蓋世太保老大.呵呵
作者: ianne936 (豬豬超人)   2015-07-26 17:31:00
一直崩潰 崩崩崩~ 女版崩女版崩 女版崩完 八卦崩 八卦崩八卦崩 八卦崩完 女版崩
作者: yellchiu (新一)   2015-07-26 18:53:00
14年,國小認識到現在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5-07-26 18:53:00
人家女生欸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26 18:57:00
阿捏喔(挖鼻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5-07-26 20:12:00
推mapxu大
作者: sugachowada (塗鴉廚)   2015-07-26 20:24:00
某樓很可憐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7-26 22:12:00
664好帥,我戀愛惹>\\\\< 給虧嗎
作者: w00850 ( Su)   2015-07-27 00:36:00
不要刻意踩板規就好,一點都不難好嗎?
作者: Fantasysword (小幻)   2015-07-27 01:57:00
推文看下來建議某些人看些First-order Logic的東西初階的就好,不然見識差還攻擊別人腦袋..路人都想笑比喻差就算了還一直想戰...
作者: AmberTu (AmberTu)   2015-07-27 05:41:00
到底在為'初犯'這個詞護航什麼 初犯沒這麼偉大好不!今天p大犯的版規就是已經踩線多次就像鄭捷第一次犯罪就是連續殺人所以被重罰 難道會覺得鄭捷判死刑或無期徒刑太過分?同理p大判十年水桶也是因為他的轉貼內容嚴重違規造成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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