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還滿同情你被噓爆的
因為我就覺得你只是個沒自覺自己是慣老闆的慣老闆
但如果是慣老闆的話被噓爆好像也是活該
我的立場跟大家比較不一樣 我認為家庭主婦的確是一種工作
而令堂所做的事情一部份是站在這個工作立場做的(也就是你所謂的份內事)
一部分則是站在媽媽立場做的(也就是他偉大的母愛)
而你跟媽媽之間會產生爭執
就是因為你們彼此對於家庭主婦這份工作理解的不一致所造成
你們無限上綱還覺得理所當然 媽媽當然會反彈
因為你們等同於理所當然要他不支薪加班
就算家中有一名成員是家管 他的家管身分工作時間了不起也是每個禮拜40小時
其他的時間都算是他賞你們的
而在這其他時間裡若還有家中事務要處理 則應該由家中所有成員分擔
(所以並不是她要出去工作之後你們才分擔)
以你家的例子 當初"聘僱"你媽當家管的應該算是你爸
理應提供給你媽應有的薪資以及工作內容範圍
而你和你哥就只是老闆的兒子那種角色 又沒領你薪水還一副慣老闆的德性
一般職業婦女的小孩拜託媽媽做事的時候好歹也會撒嬌一下
你們以家管為由要求她照單全收 她會不爽也是應該的
現在可以給你們建議的是
請把令堂的"工作內容"定義出來 停止無限上綱
把薪資部分 勞退 退休年份算清楚 去跟爸爸討論要怎麼出 取得媽媽同意
然後以身為"兒女"的身分去跟媽媽道一下歉
拜託她原諒你們目無尊長把媽媽當傭人這件事
以後你們雙方各種事情才都會做的甘願一點
※ 引述《a09211116511 (咩如)》之銘言:
: 純粹抱怨。
: 我媽平常只煮晚餐、倒垃圾、洗衣服曬衣服收衣服。
: 晚餐常像對話上一樣不煮,倒垃圾頂多就塑膠類、紙類、廚餘、廁所衛生紙,噢對我家沒
: 有垃圾桶!!洗衣服也是兩三天洗一次,打掃拖到我爸出差回來大約兩三個月才會要我哥
: 吸地板,然後她只要拖地。
: 是覺得她平常很閒,家事也只做這樣不知道他在不滿什麼,這些家務事不都她的工作嗎?
: 自己的工作推給一個剛下班的人做不是很沒道理嗎……
: 我跟我媽的對話
: http://i.imgur.com/8raheEH.jpg
: http://i.imgur.com/h9EKahS.jpg
: http://i.imgur.com/sUN3VyX.jpg
: 我跟我哥的對話
: http://i.imgur.com/tk5XiTx.jpg
作者:
sunlman (小人)
2015-07-29 15:55:00要這樣搞媽媽就先"離職"了阿 可以嗎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5:55:00
離職的話也是小孩活該啊 差不多也到退休年紀了吧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5:56:00
不算退休金給她就負責養她囉
爸爸聘僱媽媽來當家管,但是爸爸沒要媽媽24小時on call付錢的人都沒要求追加工作內容了,沒付錢的倒是挺大聲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5:57:00
假設是爸爸負責拿錢回來給家庭用啦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5:58:00
其實真的要算的話應該是要每個月固定給媽媽一筆錢
作者:
im015 2015-07-29 15:58:00薪水咧!把家庭主婦當作職業,薪水在哪裡?先補上20年薪水再說!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5:59:00
然後那筆錢就是媽媽自己的 夫妻倆再各自出錢養家
作者:
sunlman (小人)
2015-07-29 15:59:00為什麼老闆是爸爸?+1 怎樣也該說是共同經營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00:00
是共同經營啊 付家管薪水然後再以媽媽身份拿錢出來養家
不知道兄妹兩個給媽媽多少錢就是,我滿好奇的但是這個家父母退休了,也該把家交給兄妹經營了
房子誰的?家管權責?都是父母親的事情兩個根本無權置喙,吃家裡用家裡,還這麼邱...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01:00
職業婦女退休我自己是覺得她就算想什麼都不做也是應得的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02:00
小孩做家事是家庭成員都必須要做的啊 跟家管又不同了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04:00
只要是家庭成員都該分攤家事 跟出不出錢無關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05:00
甚至媽媽在下班時間也要當分母分攤做家事
作者:
yaokut ( )
2015-07-29 16:05:00欸 不是他們共同給薪水嗎?家裡資源這兩個人也無償得到阿
作者:
yaokut ( )
2015-07-29 16:06:00住家裡/用家裡/吃家裡,不是三個人要共同去分攤?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07:00
要看小孩是幾歲吧 父母養家本來就會養到一定年齡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08:00
吃住用家裡比較算是家用的部分 跟家管勞動的薪水無關
而且買菜錢這些還要另外給,要求妳們會要求外聘人員負而且買菜錢這些還要另外給,妳們會要求外聘人員負負責
作者:
yaokut ( )
2015-07-29 16:08:00如果18歲以前的金錢上的養育是責任,那就從18歲開始算錢吧
作者:
yaokut ( )
2015-07-29 16:09:00算算吃家裡的餐點花了多少錢?算算住家裡的房租多少?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10:00
那是家用部分(從家中取用 回饋家中) 不是家管的薪水
作者:
yaokut ( )
2015-07-29 16:11:00其實不用分成那樣啦 @@ 外面算多少,回來算多少就好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5-07-29 16:12:00爸爸只負責家管不包含看護費用阿,請兩位小孩支付自己的
作者:
yaokut ( )
2015-07-29 16:12:00外面租屋5坪,5000的房租,就收個5000的房租。一餐50~100
作者:
yaokut ( )
2015-07-29 16:13:00都可能,那就酌收75就好。然後冷氣/水費不要太機車,實支
養育(本息)、房租、家管費、雜費。一個月沒付個2~3萬真的沒什麼立場靠夭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13:00
那就要定義到哪為止是養育責任啦 但小孩本來就無權置喙
妳有個誤會,不是要求不支薪加班,是要求不支薪上班= =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14:00
但父母讓小孩白吃白住本來就是常有的事
作者:
yaokut ( )
2015-07-29 16:14:00格還可以再往上拉,多個500~1000差不多。這些算完再來算薪水,其實就可以了 @@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15:00
這篇主要是想說家管的勞動成果應量化 且應有下班時間
看過家管月給5萬,跟他媽說要洗乾淨要不然去送洗XXD
那兩個小孩有給錢,給的錢也只能付一天八小時工時其他的時間,本來就沒資格靠邀,晚餐是加班工作了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16:00
不知道爸爸事怎麼給媽媽錢的所以不知道算加班還上班XD
有罪又如何? 丟掉一個小孩可以省一千萬,妳丟不丟?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5-07-29 16:17:00法定年紀大概是20歲,可是不包含奢持品之類的。所以如果年
我只對於你文中說那兩個白目還跑去跟爸爸說有點無言...
作者:
yaokut ( )
2015-07-29 16:18:00痾 所以你覺得竹科人即使有那樣的新資,但那工時應該算上搬,非加班嗎? @@
沒人現在期待養小孩可以回本吧但不代表小孩可以不付錢白吃白喝吧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18:00
都出社會了 幫爸爸出一點家管的薪水也是應該的吧?
很明顯他們兩個幾乎沒出,line裡面講得很清楚...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19:00
對不起我沒看懂竹科人這段的意思...
作者:
yaokut ( )
2015-07-29 16:20:00他爸爸就算一個月給了薪水十萬,那意思是工作時間也要相對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20:00
所以應該要出才叫他們去講啊
作者:
yaokut ( )
2015-07-29 16:21:00費?誰會這樣算阿 XDDDDD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21:00
週休二日每天八小時就底薪 加班算加班費啊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22:00
的確這應該是爸媽要自己協調的啦 但我看他們也是沒協調所以小孩才會有那種奇怪的錯誤認知
首先,我媽媽請人她處理家務,下班就是下班她下半會掃地,我爸下班煮飯,洗碗我洗,垃圾我妹丟我媽會收一下廚房,下班時間,家是大家的,沒人有薪水所以在我們家正常上下班時間的家務是有給薪的,給外聘
如果是他爸上來講我就信,老夫老妻最好會沒協調=_=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27:00
我家雙薪 但我認為全職家庭主婦應支薪
作者:
yaokut ( )
2015-07-29 16:27:00突然很好奇,如果他爸看到這篇,反應是?
妳沒價值,妳怎麼知道家庭主婦的真正產值?就是我們家有再付錢請人來做家務,才養成這種觀念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28:00
但不應該是都是家用 而應該是給家管薪資 再各自出家用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29:00
這樣家管那方手頭也才有自己的錢可以支配 不然真的空虛
之前日本有討論過這議題,月薪54萬日幣...誰出?
作者: isalin 2015-07-29 16:34:00
覺得媽媽要的是尊重
不給錢怎麼會了解這個職業的工作內容價值就自己看看去外面要聘這種的多少錢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35:00
小孩覺得"這本來就是你的工作"當然不會有尊重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36:00
所以才要讓小孩知道那不是全部都是工作 只有三分之一是
作者:
yaokut ( )
2015-07-29 16:36:00如果付不起,就至少把小孩教好吧!基本的尊重跟感恩,教會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37:00
然後實際家管的薪資當然是跟支薪人協調啊...不然還不是
作者:
yaokut ( )
2015-07-29 16:37:00他們。不視為理所當然,很重要的。手邊有餘錢,也要跟媽媽
先給父母他們應得的報酬,再來給父母應得的尊嚴難道給媽媽尊嚴就可以不用使用者付費?尊重她就可以不付錢,應該給媽媽勞動應得薪資
他們兩個根本沒權利靠夭,不收房租就很好了別帶入感太強好嗎?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43:00
工時跟內容的定義也很重要 那兩個小孩就是無限上綱這個大家都覺得他們沒權利靠夭啊...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44:00
不只沒權利靠夭 還要給媽媽更多權益與自由 不是嗎?
誰知道他父親給他母親多少,這根本很難講他媽媽現在沒權益沒自由了嗎?這篇也不是他父親出來說的每個家庭有每個的相處模式,你總不可能去別人家庭說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49:00
被要求每一天24小時負擔所有家務不算是沒權益沒自由嗎?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51:00
所以不就講說是小孩認知有問題嗎...
你原文要那兩個小孩去跟父親協調講工時和工作內容...我也只是對這點不能認同而已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52:00
只有爸爸跟媽媽才知道他們原本約定的工作內容是啥啊不問他們問誰啊 小孩自己亂猜然後又都逼媽媽做喔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55:00
因為他們腦中就有個奇怪的思想覺得都是"媽媽的工作"啊
所以就是他這思想錯了,順著他思想給奇妙的建議?我以為正常人想法是分析搬出去和住家裡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16:59:00
定義出來之後他也沒辦法繼續那個奇怪的思想了啊因為就不是都是"媽媽的工作"啊
你都同意他沒權利要求怎定義工作時間和內容?要定義先給錢、算養育費,才來算薪水退休金。
作者: toudoubu (kana) 2015-07-29 20:22:00
請家管是管整個家耶(40小時內) 那就是純粹交易 雙方都沒有互凹跟強迫的餘地了啊 要是定義出來之後沒做到難道還不能講嗎? 兩個小孩的問題是除外部分沒搞清楚啊 這就是為什麼要跟爸爸談 因為錢一直是他付 他跟媽媽談的定義才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