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少女來應召 嫖客急煞反勸逃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7-30
被同居男逼接客
〔記者鄭鴻達/苗栗報導〕楊姓車伕以「我是四海幫老二,不聽話就找人做掉妳」,
恐嚇蹺家少女小如(化名)並三度性侵她,再媒介給陳姓嫖客;
陳男發現小如未成年急踩煞車,並苦勸她脫離楊嫌控制,
楊嫌前晚被收押,小如也順利脫離苦海。
警方調查,41歲楊嫌去年結識少女小如,得知其蹺家缺錢,
以介紹工作為由載至摩鐵,再恐嚇自己是黑道,
「不聽話就找人做掉妳」;被害人心生畏懼,先後三度遭性侵。
楊嫌將小如帶出同居後,在護膚店向陳姓嫖客友人透露有新小姐,
以4千元價碼安排兩人至摩鐵進行性交易。
兩人進房後,小如脫口︰「信不信我未成年?」
陳男驚覺有異,堅持查看身分證,確認小如未滿16歲。
問是否有意脫離控制
陳趕緊將電視機音量調大,懇切地與小如述說楊嫌為人,
問她是否有意脫離楊嫌控制,原本就無意接客的小如欣然同意,
陳則建議小如報警;兩人懇談1小時後,再若無其事地由楊嫌接送離開。
警方獲報蒐證,認定楊嫌涉嫌重大,前晚將楊男拘提到案。
楊否認有性侵及媒介性交易,辯稱不知小如未成年,且是小如主動誘惑,
並未恐嚇對方,得手的4千元已拿去付小如的房租及購買日用品。
楊嫌辯詞漏洞百出,警方仍以兒少性交易防治條例及強制性交罪移送,
苗栗地檢署前晚向法院聲押楊嫌獲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02303
5.心得
有人看似道貌岸然,行事卻骯髒齷齪;
有人看似再平凡不過,所作所為卻是不折不扣的英雄行徑。
現實沒有超級英雄,但我們可以選擇,去成為某人的英雄。
P.S 香蕉犯+冒名,這入獄後有得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