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還是菜菜的我
快滿三個月了,每天都工時11小,12小時,回到家都八點多才吃飯
面試時公司說照勞基法,結果來了變加班費不能申請
然後我只有上禮拜有事比較準時走,馬上就被約談了
主管一劈頭就問:我們新人一年內都是公司最晚走的,你怎麼都這麼早走
我:有事,然後事情也處理到一段落了,
另外,針對工時部分,我是滿注重生活品質的人,下班後也有些興趣規劃,
沒有加班費真的沒有意願要加班。
(想說趁這機會把心裡話講出來)
主管:現在年輕人吼,心態要轉,
你們現在就是在學經驗,不要一開始就在意錢,在我眼中就覺得很勢利。
後面我給你們每年的調薪都很不錯,還有你興趣規劃可以在假日啊,事情也盡量排假日啊
,而且其他同事都不會跟我申請加班費的,所以我說,你的態度很重要!
他講出這些我心中無數白眼,之前的工作經驗我動作都滿快的都會準時走(責任制)
現在來比較有規模的公司,竟然就為了一點小錢,說我們年輕人太計較很勢利。
問題是工作量根本是一人扛兩人啊、我看老手做十幾年的也常態加班啊。
我是認同主管講的,年輕人要多學經驗,但,誰工作不是為了錢啊?
最後他是同意給我加班費,但要我加班的效益要讓他滿意。
而且加班時數至少要每天兩小時才可以,才會讓他覺得你很認真。很積極。很努力。
歐不。。。約談完我馬上開啟履歷。
這樣會不會讓人覺得草莓啊?!。。
大家的主管是哪款呀?
借參考參考,因為我現在在公司都被當異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