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po&手機排版,請見諒呀!
今年閃光和朋友合夥開了一間小公司
由於進貨需要大量資金,
所以想起政府的青年創業貸款,畢竟利息真的很低。
這時有間自稱代辦的業務過來和我們接洽,
說會幫我們辦到好,包括寫企劃書送件等......不過成功後要收貸款金額5%的佣金,反之
就是收5000元。
在什麼都懵懵懂懂的情況下加上那業務說的天花亂墜,於是我們簽了合約付了現金和簽了
一張本票。
沒想到滿心期待卻成了惡夢的開始
1個半月後收到 寄來 的企劃書要我們自己去銀行送件。
還建議我們去某某銀行送比較容易過
OK,我們也照做了,
不過某某銀行說沒有抵押品,和他們沒有金錢往來所以評估無法借款
也無法開立證明給我們...
這算申請失敗了吧?
不過我們竟然找不到當初的業務了!!
打去他們的公司得到的說法是
必須要有銀行開立的證明才能算失敗...
意思是說得不到銀行的證明,我們沒有貸到款也要付所謂5%的佣金?不是失敗只要付5000
嗎?
我們打了165詢問,得到的回應是該公司有紀錄卻不構成詐騙.....?建議我們報警
警察卻說需要足夠的證據證明,不然我們會反被告....
消保官說這不構成買賣,所以不在他們的範圍內....
上網查了一下才發現這間公司2008年就發生過這樣事情
不知道有多少像我們一樣吃了悶虧......
心情覺得很難過,謝謝大家耐心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