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madda (小京)
2015-08-23 22:37:00最近同部門的同事請了一年育嬰假
但是部門人力吃緊(會害同仁包含主管必須加班完成工作),主管同意可以申請工讀生
人員增補單送上去了,老闆大筆一揮同意了,2個禮拜內也順利找到一個工讀生
但是因為薪資認定不同,我現在超想把愛自己腦補的人資給殺了
我送上去核定薪資的單,工讀生薪資每小時130元,每天工作時間為9:00-17:00
本公司中午休息1.5小時,所以我特別註明,中午休息時間也需計算薪資給工讀生
超過17:15過後視同加班,未滿30分鐘者以半小時計算,超過半小時則以1小時計算薪資
BUT,人資在禮拜五下班前就發信來要求我們重談薪資計算基礎,說違反勞基法
我跟同事整個周末看了勞基法N遍也查了一堆解釋令也看不出我們那裏違反勞基法啊
於是我跟同事決定不理人資,就按照當初主管跟老闆爭取到的薪資為基準
禮拜一我打算直接回人資:我主管都沒意見,你那來這麼多意見啊XD
不過~我想請問一下大家,我這樣的薪資條件真的有違反勞基法嗎?????
我們公司的規定是工讀生休息時間不支薪耶休息也有錢真的超好!
作者: naoko22 ( ) 2015-08-23 22:42:00
連續上班中午休息也是要支薪吧!
作者:
cbangel (勇氣)
2015-08-23 22:42:00請人資明確列出違反的法條在哪裡,如果真的列出來,基本上還是不能違反,如果列不出來再拿主管已同意的部分跟他討論,不過你們工讀生真好,多的午休時間也計薪
作者: sherbet 2015-08-23 22:44:00
從這邊看不太出來 不過若是你沒注意到的點你也不會打出來所以也無法完全判斷
作者:
kukuba (不去擁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5-08-23 22:46:00真好,前公司就算再怎麼有人請長假也不補人的。累。
作者: sherbet 2015-08-23 22:51:00
不過若這是人資的職務範圍 給個意見即使不妥就跟他討論『你哪來這麼多意見』真霸氣啊~
作者: skyswordstar 2015-08-23 22:52:00
工讀生為啥不能加班 我以前打工常常上12小時 超過8小時拿1.33倍 超過10小時拿1.66的樣子
作者:
verilla (黑色餅乾~歐瑞唷!)
2015-08-23 22:53:00我記得,勞基法如果是工讀生算時薪,中午午休時不支薪的。但如果老闆沒意見,人資應該把嘴巴乖乖閉上吧~
作者: yenchia1229 2015-08-23 22:54:00
午休有算上班時間嗎?超過8小時就算加班,不能超過15分鐘才算加班,我猜有可能是這樣
作者: yenchia1229 2015-08-23 22:56:00
但人資會這麼好嗎?
作者: sherbet 2015-08-23 22:58:00
其實我的意思是你不太尊重別人的職掌
作者:
PuElLa ( )
2015-08-23 23:02:00覺得滿不尊重,畢竟人資還是要考慮比較多面向吧O_O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5-08-23 23:03:00老闆和主管同意又不代表合法...他舉不出法條是他的問題,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5-08-23 23:05:00更何況這跟讓不讓步有什麼關聯啊,都是朝向合法的目標修改呀
作者: sherbet 2015-08-23 23:06:00
他這件事或許不對 那就是他還需要再精進 但他出意見就是
作者:
cat1988416 (有什麼事嗎?)
2015-08-23 23:06:00推樓上。其實看看勞基法,是主張最低基本保障,偏偏老闆走漏洞變成依勞基法規定…
作者:
cat1988416 (有什麼事嗎?)
2015-08-23 23:07:00推sherbet
所以當時同意,現在不能修正錯誤嗎?為什麼你會對人資幫員工爭取權益那麼不滿?我倒是覺得你跟她討論一下,把結果丟給老闆決定不需要卡在中間讓自己兩難 何必呢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5-08-23 23:11:00在急於用人的時候你可能會覺得人資刁難你,但這對他並沒有好處,建議你問問他,是否他認為有哪些風險是你們能避免的另外我也不覺的當初沒發現錯誤(這是他失職)現在就不能補救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5-08-23 23:13:00
這種事情直接說就好 為什麼要搞成這樣 還是這就是他這樣對你的原因........
台灣人資多的是自以為資方 當作自己是老闆 這篇的敘述只看到人資在刁難原po 沒看到在爭取什麼權益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5-08-23 23:14:00
做人就算不廣結善緣,說話也留點餘地比較好
作者: sherbet 2015-08-23 23:14:00
那麼你真正想抱怨的應該是他工作怠慢時程囉?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5-08-23 23:15:00
我覺得你把簽名檔那段跟人資說就好 為什麼要回那句?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5-08-23 23:17:00你管太多 撈過界了 這是人資的業務 有不同意見請和他們討論 直接不甩等於就是槓上了 給人感覺你就是拿主管壓他們
作者: sherbet 2015-08-23 23:17:00
哪天公司人人都這樣 也會輪到你工作份內的事被別人大小聲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5-08-23 23:34:00你主觀認為人資是因為你的薪資條件開太好而反對 所以才會這麼生氣
工讀每日工時不能超過七小時之前去應徵醫院對方人資跟我說的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5-08-23 23:58:00
我覺得你要去問他 是不是加班薪資算錯惹因為視同正式職員的話 加班第一小時是多給1/3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08-24 00:01:00不能說違反勞基法,應該說你給的太多硬要說違反勞基法的話可能有兩點,第一點是在勞資會議上所訂定,每四小時休息半小時是否列入員工休息時間中(這要看你們公司的工作守則),如果納入則那1.5小時不支薪另外有個可能是我上面提到的:勞基法規定每工作四個小應該要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如果照你這樣給薪會被勞檢所(或稽核單位)誤認為該員工從9點工作到5點都不休息,所以建議你回去確認一下你家的工作守則怎麼定義。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5-08-24 01:15:00工讀生如果算時薪的話,休息時間是不應該計薪的人資站在公司核薪的立場,不該給薪的錢就不應該給多給的錢就算是公司不必要的損失
同should大,而且超過8小時前2小時不是應該就要1.33倍嗎?
你在大聲什麼啦,態度很囂張欸,對你的東西有疑問就是找碴喔?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5-08-24 01:25:00中午計薪,一天200,五天1000,一個月4000,一年48,000人資算一下中午不必要的錢($48,000)給老闆看,你就沒戲唱
作者:
lien ( )
2015-08-24 02:28:00好多推文在慷別人的慨主動幫老闆砍勞工的錢 真是了不起
作者: KJoshT (孤獨的旅程) 2015-08-24 04:55:00
勞基法如果規定一小時至少130,老闆願意給一千也不算違法啊!這人資很不專業耶,既然直指違反勞基法,原po追問卻說不出個道理,遜!
作者: dynamical (fluide) 2015-08-24 08:13:00
勞基法規定的是下限,如果你的條件優於法條並無違法哦!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08-24 09:51:00應該是說你家的人資會不知道怎麼算錢吧...XD,畢竟工讀是算時薪的,計算基礎跟月薪不一樣
作者:
amadda (小京)
2015-08-24 10:02:00我是原po剛跟主管一早已跟人資談完,人資跟人資主管對於我們開的條件優於勞基法有質疑(時薪130優於現在的12X,休息時間給薪),但主管堅持當初人力增補單由本單位送出時是先送到人資主管會簽再由人資送交老闆簽核,若有疑慮時應該在會簽時就要提出異議,而不是現在找到人才提出,總之我們已經達成共識也調整工作時間,件事情告一段落,在此感謝大家的建議。另外我再次強調優於勞基法敘薪一點都沒錯,大家都說台灣一堆慣老闆,版上大家討論時都覺得樣不好,那何不勇於做出改變呢,若多一點薪資能讓員工穩定的長期工作,何嘗不是一種雙贏呢?
優於勞資法才是好事,8年前我工讀8小時日薪是$1000比其他公司的$800還多,所以對公司相當盡責。薪資與勞務成正比才會讓人有動力進步
作者:
hotbaby0 (Monsoon)
2015-08-24 12:59:00推原po
作者: daybreak0815 (Daybreak) 2015-08-24 14:51:00
好怪,怎麼踩勞基法最底限的時候大家罵慣老闆,現在優於勞基法又在幫老闆省錢
作者: MorpheusArms (初夏) 2015-08-24 19:38:00
推你跟你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