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共同帳戶

作者: actuame (ACT)   2015-09-17 13:14:33
如果是在確定要結婚的前提
而你事實上又真的不需要那麼多花費
可以多存當然是好事
但你今天上來問,就是你自己也發現怪怪的地方
教你一個最簡單的方法
存的金額完全照她的
唯一不同是由你開一個自己的戶頭
讓她把錢存進你這
帳戶由你管理
(你就說反正我也不會亂花,很穩)
看她反應如何就知道你們的關係建立在何種信賴了
作者: JayceLai (深紅)   2015-09-17 13:21:00
女方才不會肯~_~
作者: chith (74)   2015-09-17 13:23:00
女方說反正你也沒什麼花錢不如拿出來存又說戶頭要開我這以免你亂花這樣態度還不夠明顯嗎
作者: kidgot (jojo)   2015-09-17 13:24:00
就是很怕男友亂花錢 先幫他收好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17 13:25:00
alt+f4沒有用
作者: RockBoy (搖滾男孩)   2015-09-17 13:28:00
錢放男的那女的要怎麼亂花
作者: jcamnos (jcamnos)   2015-09-17 13:51:00
有的媽媽會幫小孩存紅包錢 長大了才知道...
作者: mikki (miki)   2015-09-17 14:04:00
覺得原原po女友神邏輯(同為女性卻憤慨)
作者: vivianwang (我是屏東大美女)   2015-09-17 14:06:00
沒有未來,談何信賴?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9-17 14:11:00
好奇問一下 如果照女方的方式來作 要是以後不幸分手了 她可以主張這些錢是男方給的而不必還男方嗎?
作者: lazydoggy (懶惰的狗)   2015-09-17 14:22:00
可是五樓 明明原po女友就是認為原po不會亂花錢 才該存多一點啊...卻又擔心原po亂花??
作者: actuame (ACT)   2015-09-17 14:37:00
只要證明,男方知道存的是女方的私有戶頭,就丟大海了所以有沒有立據很重要
作者: godtomanne (卓)   2015-09-10 00:18:00
alt+f4沒有用?
作者: alt (我不認識F4)   2015-09-10 00:24:00
去你媽的      
作者: F4 (我的心肝貝貝~~~~~~~~~~~)   2015-09-10 00:25:00
你才沒用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5-09-17 15:07:00
對呀,可以每個月大家一起看餘額啊其實最好還是大家開兩個帳戶,各管各的,然後月挑一日看存款狀況這樣如果到結婚時,就能一起領出來,不也是為結婚存錢把錢放進"別人"戶頭是很白痴的作法
作者: ionchips (ION)   2015-09-17 17:12:00
同意樓上啊 各存各的 每月互相檢視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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