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到一個工作機會,週休二日、責任制(但老闆說其實很少需要加班)
薪水不算高但跟之前面試的低薪相比算是還可以接受
跟離職的前公司差不多是原來的N-1K,但貌似有獎金說是領起來會比以前多
環境不錯、公司應該也蠻穩定,唯一讓人有點疑慮的是時間跟休假
颱風假會放但是要扣當天薪資,滿一年也不會有特休假(或說是年假)
所以有事請假或是病假都要扣薪...
另外就是上班時間比較晚,九點半到七點半左右(如果沒有加班的話)
當時聽是覺得晚上班晚下班好像也合理,回到家一算...好像怪怪的?
家人對工時有點意見,年假更有意見
上一個工作做了很多年特休仍在七天就被家人說違反規定了
這個工作連特休都沒有:P而且工時好像有點長
基本上目前面試的公司只被一家發過感謝信
通過面試的不是薪資太低就是像上面說的有些令人疑慮的規定
讓人有點意興闌珊的...想說薪水還可以就先做好了
又想說年底說不定會有比較好的工作機會,也沒多久就等等吧!
但是未來總是不確定,說不定也沒有比較好
事實上我現在已經不知道要把履歷投給誰了
想問問其他人意見,如果薪資環境都還可以接受的情況下
工時變長也沒有特休假的情況下,還會想去這家公司嗎?
還是去做但不要做滿一年就走人?
只是這樣明年還是又回到找工作地獄也蠻累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