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ccess0409 (貢糖新衣)》之銘言:
: 除了本篇本標題的事務
: 因應板務說「板務討論也算在發文數內」
: 迫使我必須將多項板務討論濃縮於一篇之中
: 另外對於板務討論的風氣不盛行
: 其實是有點危險的情況
: 想要怎樣的女板應該是在問題大爆發前就提出來討論
: 不是等到事件爆發後才在抱怨
: 一、刪除「處分公告文」
: 這個就板務而言是很大的忌諱
: 因為板務處分本來就是應受公評之事
: 判得正確或是判得有偏差
: 都應該受到大家評論
: 「m文」除了讓板友注意到該文具有相當重要性
: 也是另類地告訴板務本身「不可隨意刪除之」
: 覺得發錯了很丟臉,而原文也可能導致爭端
: 那麼可以原公告鎖文,
: 然後「另行發公告解決原公告處理不周之部分並且致歉」
這裡跟大家道歉
因引起爭議了
我思慮不周
且個人之後覺得關係到個人不應由我判決
下意識直接刪文 寄信請其他版主判決
這考慮的確不當
這邊慎重再跟當時判決影響的板友道歉
: 二、板面對於板務文的相關規範
: qa板務於前某篇文章強調現在他認為(後來增加成為「板務群認為」),
: 板務討論文必須算在五篇發文規範之內
: 這個違反站規的決定還始終強調並且準備執行
: 首先,就站方規定(pttlawsug)
: 我們或許可以推斷
: (1)「板面已然進入動亂(以板務發「緊急公告文」為明示)」,
: (2)「發文者意圖以板務文挾帶非板務事務造成板面動亂」
: (3)「已經另有板務討論板面」
: 否則沒有理由限縮使用者於該板對板務提出建議的權利
: qa板務的理由始終是:
: 「CCR板有限制過,群組長也說沒有違反站規」
: 但是當時到底是怎樣的情況
: 符合(1)、(2)兩條
: 另,引男板、marvel板、西斯板和先前女板的情況
: 都沒有限制板務討論的規範
: 甚至後來男板出現對板務討論文章相關處分,
: GM群組長(當時聊天小組沒有小組長)亦也判定違規
: 所以到底「CCR事件」是通例還是特例可想而知
: 假如板務群不堪目前質疑的聲浪或另有考量
: 確實可以發一篇公告文:因為XX理由,禁止板務討論
: 不想引來麻煩就找個令自己比較好處理的方式做事
: 不要怕麻煩又想不被大家質疑
: 沒有好處全拿的事情
: 也因此,發出該類公告前,自己多多斟酌效應
: 另外,
: 使用板規的文章數限制板友發文討論板務
: 也明擺著是權力不對等
: 板務回應板務討論文不受限制
: 換言之,板務如果回應得不到點,
: 板友可能等文章限制數一到,連回應都無法回應
: 除非有板友願意接力上陣
: 然就目前的女板對於板務討論風氣來看,不太可能
版主人力也不多
一個ID 版務最高五篇
對我個人來說我是極限
思考能力有限度的
我這邊開放
目前其他版主 不在現場
我開放後 大家有沒有能力回應
我無法保證 也無法代替其他版主作決定
這邊跟大家抱歉 這是版主能力不足
無法保證開放後或預測 板上的狀況會如何
所以暫時定下規矩
: 三、因為一個判決無法適用板規就開始重修板規以利之後使用
: 這個部分可能板友感受不到特別影響
: 但經歷了他板事件的我卻感覺恐怖
: 目前這裡板務唯一的優點在於還會先把不符合要件者放出水桶
: 而非持續禁言狀態
: 不是說不可以修訂板規不完善之處
: 而是覺得如果彌補板規缺失是這麼頻繁
: 是否要思考的是自己修訂板規的思考有很大的不足
: 又如果覺得自己難以訂定服眾且完整的板規
: 要不要開放大家討論,由板友制定板規?
目前版務開放討論板規
甚至板規建議案
版主十分歡迎
: 再,要開放大家討論板務
: 前面的限制不就頗為不適當?
: 基於我的身分特殊
: 對於板務也就僅發這一篇文
: 免得落人口實
: 最後要告訴大家的就是:
: 現在不討論,
: 不要等到事情大爆發才抱怨,或者把責任都推給管理者
: 管理者當然就「管理不當」的部分要負責,
: 但前面累積甚至縱容事件發生者
: 不會自己都沒有一丁點責任
版上動亂 版主需負最大責任
我一直這樣認定
可能思慮不周
不過目前討論出來的 就是一ID五篇
我跟另一位版主有共識是 周末完成板規修訂
不過還有一位版主還沒取得共識 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