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找了一份飲料店的工作
時薪100,我接了
當下問關於薪資福利和勞保之類的問題
面試者(非店長)直接錄取我也順便跟我解釋:
因為你沒有工作經驗,試用期一個月(40hr)都是時薪100!之後會調薪10%左右,但是勞保
的部份因為公司成本太高所以你知道的...
你之後可以自己保唷!
然後我開始工作的第一天.....
我排了3小時的班,反正當時也沒事,時間到點了我就直接打卡要走。
結果,有另一個工讀的妹妹跟我說:我們這裡是責任制知道嗎?以後不要準時走好嗎?
WTF 時薪100責任制?!
結果我隔天深深瞭解什麼是責任制了...
因為第二天人手不足而且我排下班的時間剛好又有很多訂單(後來發現他們連一杯飲料都
送的樣子)
然後,因為我還不太瞭解產品,另外位同事要負責點餐。他後來整整晚了快一個小時才下班
(我拖了30分鐘之後離開)
因為公司規定,下班前要先把所有材料補齊(明明剛才沒客人的時候都已經先補過了,但下
班就是要你再做一遍......
我想問的是,時薪100的工作 責任制正常嗎?
因為我覺得服務業這樣是正常沒錯,但這樣我的薪水等於一小時不到一百(不合乎勞基法
)
但我知道態度的確該做完才走不然會連累同事,但怎麼想都不太合理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