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en0718 (飼料君)
2015-10-05 00:48:41我外宿,住在大樓學生宿舍,男友的朋友(簡稱A)跟我住同一層,事情發生是這樣:
今天晚上10半到10:40左右我洗完澡,外面就有人敲我的門,我出去應門,發現是A。
A叫我把氣窗找東西擋住,我問A怎麼了,A說他剛剛要出門的時候,看到住我隔壁的學弟(簡稱B)拿著手機對著我浴室的氣窗拍(浴室氣窗沒有窗戶,要擋住要自己想辦法拿東西遮)
我整個嚇傻,我請A陪我到一樓找管理員,管理員告訴我們那個男生是慣犯(這次是第二次)第一次沒有請他離開是因為監視器只拍到他鬼鬼祟祟的身影,而當事人在浴室只看到一個東西閃過去,沒物證沒人證,最後不了了之,只能請管理員多注意那個學弟。
而這次第二次雖然有人證但是沒有物證,想報警但怕人證會被反咬一口說誣告,我住的那層監視器只拍得到電梯口,拍不到我房間浴室氣窗的地方
我現在該怎麼辦QQ
排版稍亂請見諒因為真的很急!!!!
求各位版大幫忙,拜託,謝謝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10-05 00:52:00先報警啊怎麼是發文呢..
作者:
s902131 (黃金腎鬥士)
2015-10-05 00:53:00在氣窗架一支監視器往外拍
作者:
diy7822 (懶惰)
2015-10-05 00:55:00先報警再說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5-10-05 00:55:00不會啦,先報警就對了,因為沒證據也不可能起訴,怎麼告你誣告?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5-10-05 00:57:00很急就先報警 這情形他算嫌疑人 不會到讓妳們到被告誣告的地步啦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5-10-05 00:57:00沒直接證據或現行犯被逮,不可能起訴跟定罪,但至少警察來可以嚇嚇他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5-10-05 00:58:00他如果有拍 證據就在他手機裡 妳不找警察來要怎麼拿到證據?
作者: man700 2015-10-05 00:59:00
先揍一頓!安裝監視器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5-10-05 01:01:006樓 人證加管理員作證,沒啥義意啦,如果人證就可以定罪,那看誰不爽找兩個人來演戲就好了
先報警備案,你可以跟警察諮詢看這種情形該怎麼處理,他們一定處理過很多
作者:
poiutrew (poiurrrr)
2015-10-05 01:06:00揍了再說
作者:
isacheng (方吉外拍攝影師)
2015-10-05 01:21:00設個圈套賭他來拍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05 01:26:00不要讓他有報警的機會就不構成傷害啦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10-05 01:35:00立刻報警,扣押手機取證
作者:
PokeMo (PM)
2015-10-05 01:36:00設局抓人~~不然先請管理員把攝影機調到氣窗方向
作者:
RUUUI (啊喲哎)
2015-10-05 02:09:00無言 要詔告天下你被偷拍嗎 還是發文偷拍者就會自首?
作者: capitalist 2015-10-05 02:12:00
誣告沒有那麼簡單 先報警再說
作者:
toutey (婕莉哥)
2015-10-05 02:15:00警察可以把手機資料還原
作者:
aidaP (愛打屁)
2015-10-05 02:36:00報警啊。證據是給法院做判決用的不是警察吧至少讓對方知道你已經知道而且不姑息!裝死不敢報警也是繼續姑息他而已
作者:
gxp (王)
2015-10-05 02:56:00不報警就是害更多女生被得逞,只是要有搬家的準備
作者:
huitz ( )
2015-10-05 03:23:00報警是必要的,但報警並不是絕對有用......
作者:
xrukix (kekeke戰3天現在又來個皂)
2015-10-05 03:38:00誣告沒那麼簡單告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10-05 04:33:00
如果電腦資料只是刪除都有機會救得回來他的電腦拿去請專家把資料復原就知道有沒有偷拍證據了
作者:
mibo168 (G奶丸( ̄▽ ̄)給我滾」)
2015-10-05 08:26:00你不知道有110?
作者:
arrfu (觀光客)
2015-10-05 08:49:00不報警討個屁拍啊?真夠春虫虫的
作者:
DDemi (Demi)
2015-10-05 09:07:00看清楚,原po有報警
所以這樣警察不能把他手機裡資料恢復嗎?好可怕!!!
到底有什麼好偷拍的真是奇怪......原po沒必要上版po文 先處理好這件事再說吧如果是慣犯的話那就更好抓到了
作者:
ntb5768 (露娜)
2015-10-05 10:30:00噓的很好笑耶,啊推文就說已經報警了啊只會噓噓噓噓
作者:
nozomid (my sweet darlin')
2015-10-05 10:34:00該做的事(報警)有做到,上板po文很ok阿…
作者:
tino9808 (怕黑的人終究要自己關燈)
2015-10-05 10:55:00噓的人有事?
作者: yuhsuanwu (hsuan) 2015-10-05 11:35:00
太可惡了吧!趕快抓到他的把柄!
作者: Miadora (MiaMia) 2015-10-05 12:00:00
一定要有證據證明他拍妳,不然換他反咬妳
作者: Bassy (法國雨很大) 2015-10-05 12:06:00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記憶儲存設備若有資料被刪除其實只是在該資料儲存的位址上標記"可寫"的tag,等待新資料覆寫,意思是如果刪除當下沒有新資料寫入,通常原先的資料還是存在的只是你看不到,用一些救援軟體可以救回來。但如果刪除後立刻有檔案寫入的話就不一定了
因為無助所以詢問有相同經驗的人,畢竟報警還可能被吃案,也不是沒報警,不懂有什麼好一直噓
作者:
stw0975 ( )
2015-10-05 12:29:00問他塔位選好了沒?
作者: mikeyben (小愛~) 2015-10-05 13:08:00
趕快上ptt問大家呀!你做的很好
作者: t141256 (lighting) 2015-10-05 13:16:00
加油! 希望可以補後續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5-10-05 14:33:00要反告誣告沒那麼容易,不然就不會有訟棍出現了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05 14:36:00真揍人反而被告傷害了,報警就對了,不要動粗
作者:
huitz ( )
2015-10-05 15:29:00說真的!!我反倒覺得上ptt來說,某種程度比報警有用ˊ_>ˋ ptt上大家會因爲討論事件而提高警覺。反觀報警,吃案就不說了,就算有備案也多半沒下文...我相信原po不是不知道110,只是這種事情發生時心情很複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