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10-12 14:24:12※ 引述《ssarc (ftb)》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Salary 看板 #1M6lXvU2 ]
: 作者: YYmei (歪歪妹) 看板: Salary
: 標題: [心得] 明X高徒計劃血淚心得
: 時間: Mon Oct 12 08:01:59 2015
: 結果又跟你揮說這不是勞雇所以什麼保障都沒有
我有接觸過勞動部的名師出高徒計畫,
先講結論:簽這個計劃,真的不是勞雇契約,是屬於職業訓練,
所以雇主沒投勞健保是對的,你也告不了他。
ㄧ開始簽這個計劃應該都有跟你說明,
不過ㄧ般人傻傻的,聽到有工作可以當學徒又有錢領,就以為是上班領薪水
就是勞雇關係。
作者: roy1123 (生日不是11月23啦) 2015-10-12 17:02:00
所以就是找一個打雜的來 政府還給你錢就是了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5-10-12 17:45:00中肯給推
作者:
dian9 (點點)
2015-10-12 23:43:00@@
作者:
blow001 (御姊)
2015-10-13 01:05:00這樣解釋鄉民都看到懂了,記者,來抄這篇
作者:
bounp (æ„å·¥)
2015-10-13 01:23:00聽完你的解釋 真想問到底是誰想出來的政策
作者:
YYmei (魯國小蛇姬歪妹是也)
2015-10-13 02:32:00不過,明師高徒辦法計畫裡有說除了訓練之外也可以發展成勞雇關係,而且我在5/5,也就是訓練計畫開始之前就被叫去做事了,做的內容是幫老闆鍛敲他要賣人的茶盤,還要剪還要修,甚至老闆她媽說我提前工作這段時間所以多給我10000,我認為我實際上的確是有從事生產的對價勞動事實再者,建教生,技術生,都有比勞基法嚴格的保障,就算一般坊間找的學徒也有至少納編在勞基法裡(理論上),然而這個計畫居然在面對糾紛時完全找不到可以準用的法源,說我只是去受訓我被坑我活該,這實在詭異雖說台灣不意外,但經過一陣思考我覺得不意外不能只是流於不意外,可能還有其他更慘的案例沒辦法掀牌沒辦法脫身,這件事我會採取媒體行動,希望能透過施壓至少讓這個計畫能明明確確納入勞基法準用的範疇
作者:
ZihShin (ZihShin)
2015-10-13 07:28:00前老闆用這個計畫根本想省一萬 還會說你是來學習的 錢不是問題
已經上新聞了如果他的案例沒錯,他有說七月份起遲到早退等等,可能都要出來回應和配合調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