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一夜情後罪惡感 女告男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
文姓現役軍人趁休假時,約女網友到台北市西門町開房間,
女方在半推半就下與文男發生性關係,事後覺得對男友有罪惡感,
竟傳LINE給文男「你強姦我耶」並提告性侵,文男則回「妳還抱著我耶」;
台北地檢署認定2人嘿咻後還一起購物,將文男不起訴。
檢方調查,今年4月文男與玩手機遊戲「神魔之塔」結識的女網友,
相約西門町逛街,但天公不作美,2人躲雨不及被淋成落湯雞,當晚2人上旅館開房間。
事後女方指控,文男稱身體不適想去旅館休息,他們才前往旅館,
未料進房間後遭文男強壓在床,她掙扎、叫喊「不要、不行、不可以」仍遭文男性侵。
文男承認與女方交歡,但強調是對方主動撲上來,他當時躺在床上看電視,
對方自己切換到色情頻道,還主動撫摸他的身體,
2人性交後,他陪女方到附近商場購物,還坐在商場門口聊天半小時。
女網友曾傳LINE質問文男「我不明白你為什麼那麼做」、「你強姦我耶」;
文男則回「妳只說對男友會有罪惡感…妳都沒有推開我,妳還抱著我耶…」
嘿咻後一起購物 不起訴
檢方勘查女網友的驗傷報告及監視器畫面,發覺非遭性侵會出現的新撕裂傷,
且退房時女方神態自若,未逃跑或呼救,還與文男一同購物及坐在商場門外聊天;
檢察官採信文男說詞,認定罪證不足。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XXIt0b
5.心得
這種人好像愈來愈多了,幹完告性侵,爽完拿牌坊,
拜託不要這樣浪費法律資源啦,你們把檢方都當豬頭三嗎?
再說上法院前還能扯爛,上完法院調出錄影帶,對男友想瞞都瞞不住了。
真不懂怎麼會有人覺得亂告性侵是好主意?
是說我覺得這是一個商機,
做隻方便帶進賓館的錄音筆,外觀弄成不起眼的樣子,
讓你避免被告上法院,取名叫「安心行房」,一隻賣1999這樣。
神魔之塔可以約到網友...那不是外掛縱橫的單機遊戲嗎(誤XD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10-19 13:00:00行房記錄器,出門別忘它
作者:
makihara (Frozen In Time)
2015-10-19 13:02:00免錢的最貴
作者:
g007 (開心過每一天!)
2015-10-19 13:02:00就賭呀!性侵告下去,只要對方害怕要和解,和解金通常10萬左右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0-19 13:07:00就仙人跳啊....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19 13:09:00好險我都有拍照錄影存證:)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15-10-19 13:09:00這種女生怎麼越來越多了?男生劈腿罪該萬死,自己亂搞還可以告人拿和解金
作者:
arnold3 (no)
2015-10-19 13:14:00被男友害死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19 13:16:00怎麼這幾年這種女生越來越多啊==何解?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5-10-19 13:16:00不要 不行 不可以~~~~
交配一定有風險,抽抽插插有賺有賠,進房前應詳閱約炮說明書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15-10-19 13:17:00肉體需求這麼大可以去賣啊,為什麼要殘害善良老百姓呢?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0-19 13:19:00玩遊戲約炮也不算善良老百姓吧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0-19 13:20:00這種人不少見,常常做了一件事後馬上又反悔,想換另一種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15-10-19 13:20:00原來妳情我願也是一種罪惡耶,聖女貞德4ni?
約砲你情我願,被shou0823講的好像作惡多端一樣性行為又不是甚麼見不得人的事,醜化成這樣也不簡單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5-10-19 13:39:00男友跟軍人....怎麼說 感覺都蠻慘的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0-19 13:43:00不要錢的東西不要亂亂吃,吃壞肚子是很可怕的。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10-19 13:55:00就告一告賭你會怕阿..遇到不怕的就又是一則新聞了..
作者:
GFDS (on diet)
2015-10-19 14:08:00為什麼說被男友害死 受害的應該是男友跟文軍人
作者:
izna (進攻北極)
2015-10-19 14:08:00網上約到的一夜情有男友女孩 還期待人家多有情有義 哈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19 14:15:00文姓軍人很明顯?我只想到奔雷手文泰來...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5-10-19 14:15:00字很綠耶 可以不要那麼亮嗎??
作者:
RolfP (洛夫)
2015-10-19 14:17:00簽名檔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作者:
loxlox (Feon)
2015-10-19 14:23:00女性好好感謝自己的同性吧 這種新聞越多 以後真有人被性侵也只會讓人先往誣告可能性聯想 嘻嘻 印度人一定愛死台女了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5-10-19 14:29:00強烈推薦要用行房記錄器
作者:
tomatoo (茄)
2015-10-19 14:52:00是我錯覺嗎 最近這種類似的新聞誇張多
公道價都嘛是8萬1 哪有1999的!! (劃錯重點)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0-19 15:14:00我在回應lakb24阿,幹嘛自己跳下去?
作者:
Zw111196 (I AM Hradwell)
2015-10-19 15:28:00噁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5-10-19 15:35:00和解金都十萬起跳 有告有賺何樂不為
作者:
deutyi (IL)
2015-10-19 15:44:00呵,這種資訊處處留證據的時代,真的有告成功的嗎?這些女的到底在想什麼?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0-19 15:49:00我覺得有,告成功的就不會上新聞了(親戚有人被仙人跳成功過,最後默默的吃虧變成警世分享)
這些新聞讓我想到日本 只要被說是癡漢 沒證人保你就是被關丟工作貼標籤人生毀掉或賠錢選一個被誣賴的一定選後者 導致這種類似仙人跳騙零用錢的一堆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10-19 16:07:00
這種都馬賭男的要不要付錢和解吧......用女性吃虧形象裝受害者 嘖嘖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19 16:32:00這種想爽又想要錢的人應該要貼標籤公諸於世以免良民受害
作者:
deutyi (IL)
2015-10-19 16:47:00如果真的誣告被留個性侵案底男的真的衰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15-10-19 18:37:00錄音被告遠大於性侵被告好吧xd
作者:
CVBL (嘻)
2015-10-19 18:44:00這種案例如果越來越多 以後不知道會不會有人被性侵之後告人都要先被懷疑= =
作者:
Mei5566 (5566)
2015-10-19 18:55:00生日56 棒棒
作者:
bakagusa (梨澪権紗茨蒼)
2015-10-19 19:16:00這種女人真的很噁心
loxlox要不要感謝自己的同性 男性性侵新聞一堆以後你走在路上被認為是性侵犯的比例就越高喔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