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女孩們覺得自己也應該服兵役嗎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5-10-21 09:37:17
就幾個女性不用當兵的辯因、推文來討論.
1.什麼樣的男生才會去計較女生當不當兵?
這是我覺得最傻眼的一點,會用"計較"這個辭彙,
表示有可能有不公平的因子.
但去計較或不去計較,都不能代表事情本身公平或不公平.
簡單來說,人家不去計較,是人家大器.
沒有一點感激就算了,反而占了便宜還怪別人愛計較.
這是怎麼回事?
2.女生要懷孕生子,男生可以嗎?
男人女人本來就有先天差別,把適當的人放在適當的位子.
所以這是正式表明我們接受因先天差異而可衍生不公平待遇嗎?
這句話就直接給同工同酬打臉了阿.
所以男性在生理上的優越比較適合吃體力的工作.
而若這個理由足以成為女性不當兵的理由.
那麼因先天上差異而會影響工作表現的工作不少阿.
就以當兵來說,志願役女兵薪水比照男兵,說得過去嗎?
要同等權利,福利,利益公平就說同公同酬,不要歧視女性.
講到義務和兵役就說男女先天有別.
這什麼邏輯?
當女性因為懷孕所以聲稱應該如何如何,男人應該要體貼扛責的時後
男性是否也可以聲稱因為服了兵役所以怎麼樣.
男性是否可以聲稱因為先天上的優勢所以怎麼樣?
甚至說女人可以懷孕,那是天生的,沒什麼好說嘴.
就像男性"活該"當兵一樣?
這不就是構成歧視的要素了嗎?
3.每個月大失血. 月經.
如果公司行號因為女性會有月經和有可能懷孕,
而給予差別待遇早就被罵死了.
女性還有生理假,在軍中也有.
結果每個月的大失血反而被拿來辯解是不適合當兵(工作)的藉口.
這樣說的通嗎?
一樣是講利益,就說要排除先天差異.
無法排除的地方還要去找出可以優待(體諒)的地方.
像是無法排除生理痛所照成的勞動力差異.
而產生生理假等等.
結果講責任就說因為先天差異所以不適合.
但是變通的方法明明有不是嗎?
4.政治面. 公民參與面.
男生自己都不出來反抗政府了,只會炮女生不當兵.
男人自己要不要站上街頭,跟這件事本身的公平正義又沒有關係.
難道男人站上街頭,就代表女性在這部分占便宜,或女性應該當兵嗎?
男人在兵役這件事上吃虧,但不去大規模的抗議.
承擔了這項義務.
結果是"你自己不去抗議".
何況,參與政治又不是一定要一群人站上街頭,或是多激烈的手段.
為什麼政府要憋腳的推行募兵制?
這就是政治考量阿.
這些聲浪從沒停過,只是國家有沒有力,官員有沒有心.
礙於現實所以如此,結果是自己不去抗議?
5.盡義務不等於得權利
義務是本來就該盡的,權利則不是隨便可以得到的.
義務與權利本來就是兩件事. 先撇開是不是應該得到權利或好處不說.
在義務上就分配不公平了阿.
現在就是在針對兵役的義務在講不是嗎?
那討論盡了兵役的義務,是不是該多得到些權利,好處,或是補償.
都是在男性有兵役,女性卻沒有的前提之下.
事實上就是,男性多了兵役的義務,卻沒任何好處不是嗎?
沒有得到補償
還得到了: 阿盡義務是本來就該盡的,權利不是隨便可得的.
根本火上加油吧?
6.大法官釋字 490號
如果仔細去看理由書,會發現這490號的重點在於合理化男性服兵役.
以及為何選擇男性服兵役.
而不是去解釋為何女性不能或不用服兵役.
當然釋字是結果,但是拿結果來討論問題就本末倒置了.
甚至這個結果的本身就是爭議點.
"為什麼可以因生理上差異而產生歧視或不公平". 其中沒有說明清楚.
而且這是15年前就有的東西了,當時的社會環境和風氣與現在也不同.
當時社會上重男輕女確實比較嚴重. 男性主義也較重(大男人多拉).
可是現在講究平權.
或許那種當兵是男人事的想法,也因為平權和社會風氣影響而產生改變.
但畢竟改變是全面,不可能對女性都講女權.
對男性就講責任.
結果好像一個男人是"沙文主義的大男人"還是"不夠男人"
都是多重標準.
作者: hochengyuan (阿淵)   2015-10-21 09:42:00
體力不夠是藉口吧 缺乏運動才體力不足 小弟服役期間在某新訓旅當poa 女兵新訓前後的體能差很多的= =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5-10-21 09:45:00
這話題其實蠻有討論空間 可是在前幾篇看下來理性討論 不可能了 只好等下次大家冷靜點再說 哀
作者: hochengyuan (阿淵)   2015-10-21 09:46:00
女版少了志願役女兵上來分享啊 對於部隊只有想像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5-10-21 09:46:00
就我的觀點 大家太執著於當"兵" 而不是服"役"許多社福較完善的國家 也是利用社會役等政策 補足社會福利的問題 台灣不用說絕對是不足 甚至連稅都繳得比別人少 這時候人民服義務役 就是一個很大的力量然後服"役"的時間什麼 也不用說強制是連續一年這邊都有討論空間 看是要用次數 還是累積時數什麼的
作者: miler22020 (小高)   2015-10-21 09:53:00
推喔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5-10-21 09:53:00
不過說到底還是大家不想做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用社會福利的觀點來看 台灣人還差地遠咧有興趣可以用Community service去看看別的國家怎麼做不是繳了稅就不用服務社會 更何況這些大家都能受惠
作者: youngtree516 (aka)   2015-10-21 10:09:00
是很久了~覺得反而沒想像中man欸XDD
作者: eagle0149 (疾如風 徐如林)   2015-10-21 10:15:00
你說的都很對阿 但講這麼沒人想當兵阿 過一個月繼續戰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5-10-21 10:18:00
真要改徵女兵,工程也太浩大了.光住宿的問題就爆了.所以這終究只能討論,也難以實現. 但是本質上該不該當兵,是不是占了便宜. 跟能不能具體實現是兩回事.有時候男人要的只是這份肯定,而不是真的想改變什麼偏偏就有部分人用上文述的內容來否認這個事實.
作者: emilio0209 (小艾)   2015-10-21 10:23:00
推 說得好
作者: TECA ( )   2015-10-21 10:28:00
難得看到"說嘴"的正確用法
作者: NTUfucker (fucker)   2015-10-21 10:29:00
也只是該該而已 真的要女的當兵贊成的男人應該也不會是多數 只是對於扭曲的現象不爽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5-10-21 10:33:00
推樓上! 我也認為重點不是真的要女生去當兵.而是正視男人有當兵的這件事.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5-10-21 10:34:00
為什麼大家都執著於"兵"這個字上啊.....
作者: YuenYang5566   2015-10-21 10:35:00
因為他們所謂的公平就跟自助餐一樣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5-10-21 10:36:00
其實就是說義務兵役.簡稱當兵. 而不侷限於兵.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5-10-21 10:37:00
應該說簡稱為役 比較恰當 例如替代役台灣是因為沒辦法募兵 不然許多國家 都是用社會役慢慢取代兵役 最後發展社會福利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5-10-21 10:50:00
女生當兵是可以的,但原原PO滿滿歧視女生的思想,無法讓人好好討論,只是在發洩「我當過,所以大家都要當!」,說著說著不行動,完全改變不了什麼!言語偏激...,就算最後女生真的要當兵了,男生只會更辛苦,到時候還是會有一堆人來戰「為什麼都是女生佔爽缺?」,原原PO甚至認為當兵後,就不用養小孩...,呵~當兵是有這麼偉大齁...?可以拿來跟婚姻與養育小孩混為一談...?如果男人是這副模樣仇女,難怪現在不婚的女生越來越多...,最後本體是要戰蔡英文,因為討厭民進黨...,根本假議題還裝公正,還一堆人認同...!!!可見父權社會與大男人主義荼毒女生有多根深柢固。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5-10-21 11:04:00
原原PO真的超白爛 雖然話題是他開的 但是他的言論讓好好的一個討論都毀了 大家成見一下來 都別講下去了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5-10-21 11:09:00
民進黨或國民黨怎麼做跟這個問題的本質無關.不要裡他拉~ 不過男性去探究女性兵役問題. 其實也可以另外思考"陸一特" 當你看著人家服了三年兵役後來爭取權益是只覺得那是"義務". 還是國家占了他們便宜?
作者: argyle   2015-10-21 15:21:00
S大也蠻激動的...不帶政治立場去看原原po的文章其實就不會聯想太多
作者: Supershero (拉拉)   2015-10-21 15:24:00
原原po權利和權力都分不清楚 根本沒邏輯
作者: argyle   2015-10-21 15:24:00
本篇說的1和4根本就是放大絕...同樣身為女生覺得很羞恥
作者: Supershero (拉拉)   2015-10-21 15:31:00
1和4真的不知道在說什麼 覺得不公平上來和女生吵有什麼用嗎
作者: micheyuan (生活在貓毛裡)   2015-10-21 16:36:00
第五項 那免役替代役的不是也擁有一樣的權利嗎?可見當兵跟權利沒有任何關係好嗎?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5-10-21 18:22:00
當兵本來就跟權利沒關係阿. 所以根本不用扯到權利.這只是在討論"義務"上的公不公平而已.所以我的第五點,就是在說根本還不需要討論到權利.super大, 有沒有用和公不公平是兩回事喔.接受沒有用的事實, 與承認這是不公平的. 也是兩回事.何必拿沒有用來說連公不公平都不能討論呢?就像很多其他不可逆,不可改變的事. 去爭論他也只是要個公道而已不是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