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們好~~
這次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請大家幫忙檢視一下我這樣一個月的開銷是否過多?
我現在22歲,獨自在台北市租屋生活,所有的開銷自行負擔
因為家庭因素,跟家裡算是沒有任何聯絡了
以下是我的支出,想請大家看一下~
主要是想問流動支出,順便附上固定支出供大家參考!
(固定支出)
租屋:約7000打死
分期貸款:約2700,但只繳到明年4月
保險:約3000
手機費:約900,但已有預繳,明年6月才要開始繳
(流動支出)*以下為上限,只能少不能多
餐費:7000,一切飲食,200/天*30天+可能有聚餐或吃好料1000元
生活用品:4000,因為從事類專櫃,所以每月可能治裝2500+化妝保養品500+日常用品如
衛生紙、棉、盥洗用具等1000元
雜支:1500,貓飼料、用具、偶爾洗澡,可能看病或是其他項目
娛樂:2000,偶有聚會,可能唱歌看電影等
交通:500,有在騎車,油錢或偶爾坐公車
流動支出目前是保守估計最多15000,實際應該都不會那麼多,應該12000上下
主要是想問我的流動支出部份會不會太奢侈......
順便問跟我差不多職業型態又在外租屋的女孩們大概一個月花多少?可以分享一下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