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同性婚姻

作者: asdvcx ( )   2015-10-25 09:47:36
※ 引述《naomipat3577 (李渝芯)》之銘言:
: 美國已經全國都同意同志婚姻了,勢必可以再度吸引有能力移民美國的優秀人才加入
: 美國,增強美國的國力。相對於台灣,若通過好像好處沒這麼多,“可能”會衍生更
你說的沒錯,所以我(生理女)跟我老婆正在準備移居美國。
如果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話,我們說不定會考慮留在台灣。
當然如果你覺得我們不算人才的話那我也沒辦法,大概護家盟之類才算人才吧。
: 多的社會成本,況且,如果要論人權,那父女,母子,兄妹應該也都可以結婚,甚至
什麼樣的成本?護家盟崩潰送醫的成本嗎?
: 兄弟,姐妹也可以結婚(同性),因為相愛就好呀,你管人家幹嘛?我個人對於同志
: 婚姻是沒有什麼意見,只要我的家人朋友及未來的小孩沒有人是同性戀就好,其它非
其實我最想回的是這句,你要怎樣「沒有人是同性戀」?
透過各種不同的調查結果,我們可以得知人群中有同性戀傾向的比例可能有2%到10%。
除非你沒有朋友家人小孩,不然你要怎樣做到「沒有人是同性戀」?那不是你能控制的。
如果你有同性戀朋友家人小孩,你打算怎樣?老死不相往來恐怕還是很好的情況,
我聽過的可怕情況有:多次跑到學校或工作場所去翻桌大鬧;
(以前服務的學校發生過,家長指責學校把他孩子教成同性戀。XD)
(可以教出來的話,那我當時一年可以教出幾百個同性戀學生吧,ㄎㄎ。)
或是強迫接受可怕的同性戀治療,例如找異性強暴同性戀者,或給予電擊、藥物之類,
或是號稱可以藉由信仰的力量(?)來治癒(!?)同性戀。
(儘管如此,知名的「治療同性戀」團體走出埃及的創辦者還是宣布他依然是個gay。)
: 親非故的愛怎樣我管不著也不想管。不知道大家的看法為何呢?感覺這決定要深思,
: 畢竟當“同意”的決定做出後,事後沒有收回的可能。
:
作者: naomipat3577 (李渝芯)   2015-10-25 09:52:00
你還是移民美國,去那邊貢獻自己的能力吧,台灣不值得你貢獻
作者: biboga (逼波嘎)   2015-10-25 09:55:00
作者: PRAM (PRAM)   2015-10-25 09:57:00
祝你和你老婆可以順利成為美國人在美國結婚為他們增強國力台灣少了你們兩位,唉,國力大大衰減,真是天欲亡台啊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5-10-25 09:58:00
不自己改變只是逃避去國外的話,台灣當然不可能進步啊。難道某些政策不好就要往外跑,而不是解決根本問題?本末倒置吧。
作者: yaokut ( )   2015-10-25 09:58:00
發文牽拖的社會成本嗎?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5-10-25 09:58:00
哈哈哈~,原原PO...排除異己的典型範例,希望你永遠是多數的那一邊!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5-10-25 09:59:00
是回一樓不是回原po
作者: biboga (逼波嘎)   2015-10-25 10:00:00
v大,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去改變政策的吧?為什麼被壓榨了想要離開,卻必須被檢討?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5-10-25 10:01:00
主要是針對原原po啦,不是跟這篇講。
作者: biboga (逼波嘎)   2015-10-25 10:02:00
對不起誤會了QQ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5-10-25 10:03:00
沒關係,是我自己沒講好XDD
作者: Puffcute (超級喜歡郭雪芙)   2015-10-25 10:08:00
沒想到同性戀有10%這麼多 我以為很少說
作者: naomipat3577 (李渝芯)   2015-10-25 10:08:00
台灣爛沒差啦,趕快移民美國,增強美國國力
作者: hshellen (乾乾)   2015-10-25 10:12:00
同性戀很多....我身邊(同學)甚至超過10%以前只是太多人不敢表示台灣現在這樣 至少越來越進步 雖然有待加強就連前幾個月 我媽也突然跟我說 他以前喜歡的其實是女生但想要有家庭 才結婚的 (真是嚇到我了 XD)
作者: c80352 (諳語)   2015-10-25 10:21:00
光我們班的男同比例就超高啊,50%…不過一共也才6個人而言XD
作者: lwxn (星)   2015-10-25 10:42:00
推!!!!結果有人連什麼成本都說不出來~頗呵
作者: nozomid (my sweet darlin')   2015-10-25 10:50:00
月底我會去走喔!另外我覺得傳統男女框架真正低估的是雙的人數
作者: exparte (查拉圖斯特拉)   2015-10-25 11:19:00
原原po臉超腫~要崩潰送醫了XDDD
作者: kamisontw (思考中)   2015-10-25 11:19:00
同性婚遲早會過的,而且百年後的人,一定會回頭過來譏笑居然以前會有人反同性婚。這就和我們現在看以前的反黑人白人通婚,反廢除奴隸制一樣。
作者: jeansr (星稀)   2015-10-25 11:24:00
加油~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5-10-25 11:39:00
加油~
作者: exilem (Hsuan)   2015-10-25 12:01:00
加油!
作者: saureus (花生)   2015-10-25 12:12:00
V大就是那種鍵盤正義魔人呀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10-25 12:18:00
樓上 v大是寫給原原po啦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5-10-25 12:27:00
saureus大,看完推文啦=w=這篇原po也知道我是針對一樓(原原po)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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