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po,來問一個宵夜文了
現在食品科學發達,食物千變萬化,但也有不少人喜歡吃傳統口味的食物
早期飲食單純(可能也沒有太多食物可以吃),不過也有令現代人難忘的食物,例如超好吃的蘿蔔糕,麵線糊等等
市面上流行古早味當噱頭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無論是市售食品,或是街坊餐廳或是小吃攤
正餐,宵夜,飲料都常常以這個詞彙吸引著客戶消費
但是我覺得,這個詞應該要正名才對
古早味的定義應該為
不含人工香料(糖精、香精、味精),色素,防腐劑(幾乎所有食品都有添加,除了飲料之外),還有輔助口感等等非自然食品添加物
這樣的食物我才認為有資格掛上古早味的名子
甚至應該要律定行政規則,嚴格區分這些食物,就如同鮮奶跟牛奶的差別
我記得有些國家已經有立法規範了,在台灣卻好像很少討論過,好奇想要問問大家會不會跟我有一樣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