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指控,段宜康關說施壓檢察官及衛服部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5-11-01 08:50:50
指控段宜康接受違法廠商請託,施壓檢察官縱放人犯,施壓衛服部增加違法添加物
第一,違法廠商將工業級石膏裝入食用級石膏的袋子內,並販售給下游,段宜康利用質詢
法務部時替違法廠商開脫,指稱廠商是為了防潮,才會將不可食用的石膏裝入可食用石膏
的袋子裡(但卻無法說明為何還要販賣給下游)。
第二,無水石膏在我國一直都是違法添加物,但段宜康以無水石膏是歐盟認可的添加物為
由私下運作,使無水石膏成為合法添加物,但吸食大麻在歐美也是合法段宜康為何就不運
作,使大麻吸食在我國合法呢?
第三,段宜康多次在臉書提到,違法廠商老闆已經七十多歲了,希望把他早日放出來。
http://i.imgur.com/m6Nggyn.jpg
提到七旬老翁目的是?
http://i.imgur.com/q6H0Scy.jpg
怎麼不說清楚,是把不可食用的石膏,裝在可食用石膏的袋子裡,並販賣給下游?
http://i.imgur.com/XO7YPaa.jpg
國外合法,並不代表國內也一定要合法,大麻在國外也合法,你怎麼不出來說一說?
http://i.imgur.com/JB0HzoP.jpg
最後,又提老闆年紀,並透露希望提早放老闆出來的意思,難道不是在關說嗎?
另外指控,段宜康這次行為就是施壓,立法委員要修法都是要經過立法院提案,表決,通
過,但段宜康這次是私下會面衛服部,完全沒經過立法院,這樣是正常程序嗎?
作者: yottaloser (猶他魯蛇)   2015-11-01 09:02:00
女版?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5-11-01 09:09:00
so?今天不是假日嗎?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5-11-01 09:28:00
你把吃的跟毒品比? 這樣領的到工錢嗎?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11-01 09:34:00
Meow?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5-11-01 09:40:00
所以餿水油加工之後也可以吃了 段宜康這事情讓我很反感明明就是有很多廠商合法 偏偏要幫非法護航我都不知道合法廠商在台灣的用意幹嘛 反正找關說就好了
作者: delphi1989 (FrightenLife)   2015-11-01 09:55:00
各種帶風向...
作者: gitsvn (我愛比基尼女孩)   2015-11-01 09:59:00
要不要先去研究一下無水硫酸鈣跟二水硫酸鈣的差別?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5-11-01 10:06:00
工業級跟有沒有水有啥關係 明明就是雜質的問題我喔? 我會直接把家人都人肉出來讓社會公斷
作者: gitsvn (我愛比基尼女孩)   2015-11-01 10:16:00
又是這種一分真九分假的伎倆. 無水硫酸鈣無毒, 有不該有的東西不管你是有水還是二水都有毒, 很難懂?各種帶風向 不就好棒棒?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5-11-01 10:23:00
應該是工業級就是工業級 就算吃了無害 還是不能用在食品之前工業級用氯化鈉 就是最好例子 我忘了那個事情怎麼判決了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11-01 10:30:00
我怎麼看到的是噓文在帶風向?
作者: gitsvn (我愛比基尼女孩)   2015-11-01 10:30:00
工業用氯化鈉是因為還有亞硝酸納, 很難懂?無水硫酸鈣被列為工業用是因為主管單位沒想過納入食品規範很難懂?現在納入規範管理 很難懂?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11-01 10:32:00
凡事請照法律走好嗎?
作者: gitsvn (我愛比基尼女孩)   2015-11-01 10:34:00
照法律走 所以那個用無水硫酸鈣的還沒出來 然後呢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5-11-01 10:34:00
亞硝酸鈉? 這種網路文章你也信......
作者: gitsvn (我愛比基尼女孩)   2015-11-01 10:36:00
當然浪費你時間 看看出來帶風向的都是什麼顏色的常就知道八卦帶完帶女版 不累嗎? 假日有沒有 1.66?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11-01 10:38:00
立法委員覺得此種正面表列不當,不會去修法,在那邊修理檢察官很厚道嗎?還是以後檢調執法應該依照國外法律而非我國法規規定?
作者: gta1994   2015-11-01 10:40:00
要帶風向辯不過...就掰浪費時間
作者: gitsvn (我愛比基尼女孩)   2015-11-01 10:40:00
XDDDDD 誰修理誰啊? 不知道是誰先在臉書開砲喔 XDDDD食品級無水硫酸鈣? XDDDDD 天啊你真的在工研院? XDDDDD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11-01 10:44:00
所以你覺得立法委員該不該修法?少模糊焦點,每個職位都有他該做的事,覺得沒有毒就去修法,立委欸,很難?
作者: YUkimati1173 (tomo)   2015-11-01 10:48:00
那食品級的無水石膏到底可不可以吃?
作者: prettypaty (美麗蟹堡)   2015-11-01 10:55:00
顏色錯誤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11-01 10:56:00
順便說一下懷疑我本人政治色彩的可以搜尋一下id,應該可以很明顯了解我都是在批評政府,凡事請就事論事,否則自陷顏色二分法還不自知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11-01 10:59:00
食品級的無水石膏可以吃無誤
作者: judicialp (藍色龍貓)   2015-11-01 11:10:00
衛「福」部
作者: feeya (24 August 升格為鄉民)   2015-11-01 11:12:00
第一點該說明的應該是是否以食品級的價格販賣吧?
作者: AutumnLi (.........)   2015-11-01 11:12:00
段是看到背後的不合理 照法條來最省事但社會不會進步
作者: feeya (24 August 升格為鄉民)   2015-11-01 11:13:00
東西賣給下游廠商有罪嗎
作者: Rosso (甜蜜系悲傷情歌? ? )   2015-11-01 11:17:00
也好 不然新潮流系會太囂張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2015-11-01 12:29:00
有問題就抓一抓告一告。台灣跟中國風氣很像都喜歡關說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11-01 12:35:00
社會不會進步?怎麼不乾脆說以後法官檢調一律依照先進國家法律執法即可?是這意思?拜託。
作者: twnc1006 (twnc1006)   2015-11-01 13:01:00
幫補血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5-11-01 14:58:00
無水石膏不是違法添加物 是根本沒有規範不用無水石膏是要怎麼做豆花哪位魔法師可以出來示範一下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1-01 15:50:00
你真的在工研院?!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11-01 15:54:00
段自己第一點都說不應添加了,這不叫違法那什麼叫違法。另外無水石膏有食品級和工業用,你要吃工業用的我想也不用魔法師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5-11-01 15:58:00
對啊 無水石膏也分食品用 工業用 這就是要規範的原因啊有人帶風向胡說無水石膏全是工業用的 當別人都沒念過書啊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11-01 16:02:00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5-11-01 16:05:00
所以樓上的連結想表示什麼?就跟你講了豆花是無水石膏(熟石膏)做的啊所以要把無水石膏列入規範啊還有堅持無水石膏不能加到食物裡的人快去研究不加無水石膏怎麼做豆花啦 等你們的食譜啦不要跟我講加洋菜粉喔 那是黃豆果凍不是豆花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11-01 16:12:00
列入規範然後咧?當初違法添加是事實,段施壓也是事實,臉書上表示老翁多可憐用意何在?說工業用石膏如何如何用意何在?就算他是把食用級的石膏列入好了啦,前面幾個行為有很高尚嗎?政府就是採正面表列,不必扭曲字義成漏未規範本文在探討的議題你完全忽視,心態為何?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5-11-01 16:14:00
段施壓什麼 政府本來就該定出標準啊還是說在野黨立委能施壓檢察官? 怎麼施壓 砍檢察官薪水?仔細看看原PO寫的 原PO說"無水石膏是違法添加物"所以在這邊徵求一下不加無水石膏做豆花的方法啊既然有人認為無水石膏不能加的食物裡哪以後大家該怎麼做豆花大師請指教一下
作者: hyperionii (幹0糧母豬滾啦幹!)   2015-11-01 17:04:00
嗆身分怎麼回事?不能就事論事嗎?
作者: lrip (yun)   2015-11-01 20:49:00
最可怕的是,檢察官那句話「我偏不放你怎樣」。
作者: yyff   2015-11-02 13:35:00
你跟檢察官一樣都文組的鼾,搞不清楚狀況,硬拿雞毛當令箭嗆聲在哪高就就更好笑了XDDDDD
作者: onlyhuman (???)   2015-11-02 16: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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