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要保護我們的毛小孩,就開放吃狗肉吧!

作者: doggy456 (Scarlett)   2015-11-04 04:02:54
※ 引述《cutegirl5566 (可愛女孩舞溜)》之銘言:
: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068/1290275
: 要保護我們的毛小孩,就開放吃狗肉吧!
: 2015-11-03 17:07:10
: 圖/ ?(CC BY-ND 2.0)
: 分享
: 昨天動保團體到越南辦事處抗議越籍移工殺貓狗,呼籲「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和「尊重生
: 命是普世價值」。我對這兩種說法有些疑慮。
: 先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從字面上來看這指控不太恰當,因為根據我國法律,移工犯
: 罪同樣需要接受制裁。或許動保團體想指出的是警方縱容或包庇越籍移工,但是他們也沒
: 有舉證,只是不斷強調「越籍移工殺狗犯法的行為尚未根絕」。「越籍移工殺狗」之所以
: 那麼重要,是因為臺灣人都不殺狗嗎?如果是的話,從這件事情,我唯一可以看出的不平
: 等,就是臺灣有條法規帶來的結果不平等:特別限縮了越南人的自由。
看到此篇,我也想發表一下我的看法。
我上網查了一下,發現動保也有在南韓抗議,並且設立特別保護貓狗的動物保護法時間
是1998年。所以此項行為應該不是針對越南移工。
您是可以抗議的,因為法律其實本身就不一定公正。
許多法律都是為了多數人的權益而犧牲了少數人。如:因為建捷運或是公共建設原本居住
的人就要搬遷、或是不能隨意的停車、或是台灣尚未搞好開放紅燈區的事情。
人為什麼不能有殺人權?為什麼不能一夫多妻?(但有一些國家就可以一夫多妻)。
所以我認為此項重點是:開放殺狗是不是一個好的法律?
(許多法律在制定之前都是要考慮這是不是一條好的法律)
: 再說「尊重生命是普世價值」。獵食動物造成的過錯至少可以有兩種:
: 侵犯生命。
: 侵犯私有財產(當被獵食的動物剛好是某人所有的時候)。
: 在越籍移工的例子裡,跟侵犯私有財產比起來,侵犯生命的嚴重性多了許多討論空間。殺
: 狗和殺貓犯法,是因為動物保護法第12條特別保護狗貓。簡單說,殺牛雞豬羊合法,但是
: 殺狗殺貓不合法。(順帶一提,第12條懲罰的是宰殺貓狗而非食用貓狗,所以嚴格說來,
: 吃別人宰好的貓狗,目前是合法的)
目前吃雞鴨牛羊是合法的,以後也不一定會合法。
: 在越南辦事處抗議的動保團體說,他們的主要訴求是「尊重生命是普世價值」。但若你認
: 真想過這個訴求代表的道德內涵,可能會轉而支持相反的立場:如果臺灣人真的對動物抱
: 持平等尊重,讓狗貓和牛雞豬羊有一樣的法律地位,那越籍移工就可以在超商買到狗肉,
我比較想讓牛雞豬羊和目前的貓狗有相同的地位。
: 獵殺貓狗的情況自然會舒緩。這樣做的好處有很多,例如:
: 對動物好:那些不幸被吃的貓狗,也會像其他食用動物一樣在飼養過程和宰殺過程上受到
: 管制,這可望減少他們的痛苦。
目前的畜牧業並不會站在動物的立場想,所以幾乎沒有把動物無痛放血。也都是把動物關
在狹小的空間,如果我是狗一定希望有在外面跑的機會。(聽說都一定要放血,所以動物
死前都痛苦很久@@)
: 對人好:良好控管的飼育宰殺,可以維持貓肉和狗肉的衛生。
: 對你家毛小孩好:比較不會被偷去吃。
唉~許多動物生來就必須強迫對人好,
像讓出棲息地、給人吃、給人做科學實驗、給人做化妝品實驗。
沒辦法,現在是人類最大。
不過我希望能注意有些街頭的貓狗是走失,不是放養。
路邊撿到錢也不能占為己有,走失的貓狗應該不能占為己有吧?
: 家中寵物遭到陌生人獵殺,這種事情光想像就令人憤怒,更別提正在實際發生中。然而這
: 種事情為什麼會發生?是因為越籍移工特別沒文化,或者人家養的毛小孩看起來特別好吃
: 嗎?還是只因為他們買不到自己習慣吃的肉?我再愛吃豬肉,也不至於偷鄰居的迷你豬來
: 吃吧。
: 只要你的道德創意足以產生「咦,為什麼豬可以吃,貓狗不能吃?」這樣的質疑,你很容
: 易就可以想到比起現狀更有助於舒緩痛苦、增進所有生命福祉的解決方案:開放合法宰殺
: 食物用的貓狗。維持道德一致可以帶來很多方便的結果,這就是其中之一。
: ▎為什麼狗貓可以吃?
: 就目前而言,我相信臺灣人多數不太能接受法律開放宰殺和販賣貓肉狗肉。然而,我們真
: 的有理由支持這些禁令嗎?
文化本身是沒有對錯的。
只要您的道德創意足以產生:「咦,為什麼貓狗不能吃,豬牛可以吃?」
而且現在台灣的素食做得很好吃,就有機會做到比起現狀更有助於紓緩痛苦、增進生命福
祉的解決方案。(抱歉抄襲您)
維持道德一致性"愛護人類,也愛護動物"真的可以帶來很多方便的結果。
不管是土地沙漠化、施打生長激素的煩惱等都會消失。
附:植物有生命,但我覺得植物應該是不會痛...
: 「殺狗的話狗會很痛苦」恐怕不是好理由。因為狗跟豬是差不多高等的哺乳類動物,我們
: 有理由相信它們在人道宰殺下遭受的痛苦應該差不多。更重要的是,我們更有理由肯定:
: 那些被無法買到狗肉的越籍移工私宰的狗,會感受到更多恐懼和痛苦。
吃之前都要放血,聽說都很痛苦~
: 「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大概也不是好理由。我可以相信你和你的狗互為最好的朋友:只
: 要你們離開彼此,彼此都會很傷心。但你們之間的羈絆是個體之間的羈絆,倚賴你們一人
: 一狗相處的歷史。並不是所有狗都有幸可以跟某些人產生這類羈絆,而牛雞豬羊,也不是
: 絕不可能跟人產生這些羈絆,因此,這種「羈絆產生的可能性」可能無法用來支持以物種
: 為單位的差別對待。
是的,所以u有些養鳥當寵物的不吃雞鴨。
       養牛耕田的不吃牛。
       養豬當寵物的不吃豬。      
: 當然,如果你跟你的狗感情很好,那麼把狗從你身邊奪走殺掉煮來吃,確實是非常不道德
: 的事情。但是:
: 即便開放宰殺食用狗貓,殺你的狗依然是侵犯你的財產,需要負法律責任。
: 如果想吃狗的人可以在超市買到狗肉,你的狗應該會更安全。
如果偷狗的人不是因為不用錢、或是一般人養的太肥美是應該會更安全。
: 如果殺牛雞豬羊來吃不是問題,殺狗來吃就不是問題,問題是有些人殺別人的狗、殘忍地
: 殺狗。但是這些問題,都可望藉由開放宰殺食用貓狗來解決。如果你在乎你家毛小孩,也
: 在乎一般的狗的福祉,你應該支持開放宰殺和食用狗貓。
如果吃某些動物是問題,那吃牛雞豬羊在未來也很可能是問題。
請支持吃素健康救地球!!!
: 最後,即便你同意上述那些理由和說法,你也有可能依然覺得「殺狗、殺貓來吃,就是怪
: 怪的,似乎不該做」。然而必須記得的是,當你只因為自己覺得「怪怪的」或是「不喜歡
: 」而支持現行的動保法、支持狗貓不得宰殺的禁令,你可能也無謂地成為了促使越籍移工
: 偷狗殺狗的原因之一。
這個開放紅燈區也有類似的論點,可能很多事並不是只有對和錯。
我覺得這一整個就要看人~
像越移也有吃素的(說不定人更多),很難說到底誰要配合誰...
: ———
: 不知何時台灣才能逐漸走向對生命的平權
: 另外反對者希望不要拿吃人可不可以,這跟同性戀可以結婚那人獸交也可以一樣蠢
: 比起可愛動物,我更反對吃不可愛的鮪魚、翻車魚、吻仔魚和鯨豚之類的
作者: voncroy (niflheim)   2015-11-04 04:38:00
其實我比較想推開放收容所用二氧化碳安樂死...
作者: lrip (yun)   2015-11-04 05:41:00
放血過的肉質會比較新鮮,魚畜類皆是,也比較沒腥味,但因為人道理由改電宰台灣的素沒有比較健康,很多錯誤觀,為素而食,吃了一堆加工豆製品,,提倡蔬食,飲食適量,別過度
作者: offcola (一星鍵盤治療師)   2015-11-04 05:50:00
吃素對環境的危害跟本不見的低於葷食 而且誰說植物不會痛吃素只能救心安 不能拯救地球....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5-11-04 06:24:00
人是雜食性動物不是素食動物
作者: doggy456 (Scarlett)   2015-11-04 06:25:00
植物會不會痛是不知道,但是動物一定會痛吧。吃素也不一要吃加工食品,會煮的話,許多蔬菜都可以煮得很好吃。我知道救地球的部分是:種一堆飼料養牛羊養幾年。是不如直接種蔬菜養人,會減少地球資源的消耗。其實現在的肉許多都是有施打抗生素、生長激素。並且由於關在一起眷養,怕牠們感冒互相傳染,又得施打許多的藥。
作者: sovia (wish me luck)   2015-11-04 06:37:00
咦 是先死再放血 還是邊死變放……?
作者: doggy456 (Scarlett)   2015-11-04 06:38:00
邊死邊放,如果電宰比較好是希望大家都能用電宰...可是..好像電宰是比較麻煩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5-11-04 06:40:00
老實說 會痛又怎樣 蟑螂也會痛耶 怎麼沒人提倡蟑螂權但我同意素食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至於其他那些什麼痛不痛啊人就是自私 希望環境影響小的最終也只是怕地球毀滅人也跟著毀滅了 我覺得強調怎麼在自私的本性裡盡量不自私考慮到其他生物 還比較實際
作者: doggy456 (Scarlett)   2015-11-04 08:05:00
蟑螂我真的就視為天生的敵人,希望牠們痛覺神經不發達xd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11-04 08:28:00
其實可以規定宰殺動物不要放血, 美國的就沒放血, 只是很難吃... 不活體放血是比較人道的宰殺方式但是我想亞洲人不太能接受腥味那麼重的肉另外死了就沒辦法放血了...
作者: Mieke (慟...)   2015-11-04 08:38:00
推吃蔬食
作者: BlueBoneFish (暱稱不說話)   2015-11-04 08:54:00
同意Nanfish
作者: lylith (莉莉絲)   2015-11-04 11:00:00
問題是不吃牛的人可不會道貌岸然管別人吃不吃牛還立法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5-11-04 18:37:00
素本這時候就可以很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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