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iimaq (喜歡簡單)
2015-11-15 16:19:17作者:
jamier (貓)
2015-11-15 16:24:00這樣就嗆分手的男友 才自私吧
作者:
XD001 (羊哈哈)
2015-11-15 16:28:00單給你,反正他也已經給你資遣費,再一張單據應該不難吧但假如沒有保就業保險的話,就算了吧,若害b被罰就真的會撕破臉
你在拖嬰中心上班,那有相關證照嗎?? 不要到時候搞出案外案你是無照保母,那就不好了 @@ (這題外話啦...而且要領失業給付,也要看你原本那個工作有沒有幫你保就業保險吧?? 可能要打去勞工局問清楚
呃.......我是不會去要 然後也不能說妳男友自私畢竟這種情況下他會那樣聯想情有可原
要看你之前的工作做多久,有沒有幫你保險喔~沒有一定可以領到失業給付~
我認為你爭取權益沒有錯,但可惜社會不是對錯這麼簡單妳想想妳男友要怎麼在A的音樂教室繼續上班就好
作者: megu9988 2015-11-15 16:47:00
2 但之後不會再去男友老闆娘介紹的工作
作者:
cherylqb (cherylqb)
2015-11-15 16:53:002 但是男友說分手也很壞 如果跟男友感情不好遲早會分,那我會選一 哈哈
你男朋友會有這些想法可以理解,但沒必要對你說分手吧驚
作者:
zamora (nana肥肥)
2015-11-15 17:03:00我也會說分手耶,妳如果去要不就等同沒想過妳男友的處境嗎?狀況很尷尬是可以理解..
作者:
anan78go (yian )
2015-11-15 17:09:00....2。
作者:
c012177 (c012177)
2015-11-15 17:14:002 我想問 B對你好嗎? 我覺得工作不是我有理我就要爭到底,人情留一線 日後好相見
作者:
sprina5 (:))
2015-11-15 17:24:00我會算了耶 再找工作吧
如果我是妳,我會先跟妳男友確認A的店是有保還是沒保,如果沒保,表示觀念跟B差不多,摸摸鼻子算了。如果有保,我會去請教A這種情況該怎麼辦,聽聽她的看法跟意見。
2 人家也不是收錢幫你找工作,現在還要反咬人家一口我是會不太好意思啦!不知道你會不會
不過上面也有人說到,你一檢舉搞出案外案的話怎麼辦,根本是害死所有人XD
作者: pennyyy (pipi) 2015-11-15 17:51:00
不懂當初幫你 現在卻要反咬人家一口當然是2
說實在,妳這樣真的會讓男友很黑,而且妳當初有執照嗎?
作者:
marronn (糖霜栗子)
2015-11-15 17:57:002 然後的確是忘恩負義
作者: skr0529 (水舞光) 2015-11-15 18:07:00
我不會去要,這樣做太絕了 對方也不是故意要弄妳才資遣X的
作者: chieshing (Patrick) 2015-11-15 18:10:00
會,很過分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11-15 18:35:00該屬於你的權益絕對要保護 去跟勞工局或勞動部詢問 看看能如何解決 最好順便檢舉老闆這種行為 加油
如果是我就算了,再去找新工作就好了,沒有必要為了一點錢讓男友難做人吧。。
作者:
ruby80226 (如咩咩)
2015-11-15 18:47:00權益要維護是沒錯,但這種情況,我不會去要,這真的會讓你男友難做人,況且你去B那邊做應該是沒證照的吧?B也不是惡意要資遣你
作者:
second60 (60seconds)
2015-11-15 18:53:002,選1的結果你可能會因小失大,一次失去三個朋友(A.B.男友),而且害你男友難做人,雖然沒保保險是有錯,但你當初自己沒確認也是有問題,不過如果你跟你男友感情很差想分手,那以上就略,直接去討錢吧(請先確認自己是不是合法)!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5-11-15 18:58:002. 老闆有告知你會保勞保嗎?還是當初你也沒問清楚?
你已經打算去要了吧,還上來問幹嘛?法律上你跟他都站不住腳,而且我覺得你還蠻無情的,人家看到妳有困難幫你,現在換對方有困難了,你過河拆橋。
作者: miles840831 (miles840831) 2015-11-15 21:08:00
先跟男友分手吧
作者:
fion422 (肥羊)
2015-11-15 21:10:00不會去要 可是 照 樣 分 手!覺得你男友可以表達這樣讓他難做人不希望你去要 可是威脅要分手有點無言
正常的話我會爭取權益,但這種情況,你男友的確會很難做人,而且這樣誰敢幫你介紹工作。
作者:
sin27 (扇)
2015-11-15 21:51:00看完補充覺得男友只是想找理由分手吧...
作者:
ownspace (ownspace)
2015-11-15 22:04:00人家也有無奈的地方,我是不會去要
只要有保勞保,勞保局就會主動幫被保險人加保就業保險,公司不用另外申請!所以不會發生妳說只保“勞保”卻沒有保“就保”的問題喔!
作者:
im7779 (小花花)
2015-11-15 22:20:00我不會去要。明顯與男友觀念想法不同。即使現在不索取此金額,日後恐因其他原因有歧見…
@K 他上班的地方老闆應該沒勞保證 所以才要另外保吧像去保工會的就沒有就保
作者:
xxGHOSTxx (oni扣除手續費))
2015-11-15 22:57:00之後會去考,跟本來就有執照所以才工作,完全兩回事吧!不要再說有要考了,你工作的那三個月當下就是沒有執照呀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5-11-15 23:11:00
那錢是要補助你找工作 不是一失業就想要領滿六個月如果你只是想領這十萬 不想找工作 按照法律你也不能領這筆錢別工作都沒找 就在那邊想領滿六個月你會有十萬 沒人欠你這筆錢
作者: tog37 (糟糕,又搞砸了) 2015-11-16 00:33:00
雖然爭取自己的權利沒錯,可是要看情形哦,你這個最起碼牽扯了三個人,而且都還是對你還不錯的,真的要這麼早就體驗
這就是我不想在熟人處或熟人介紹處工作的原因……我也不會去拿欸!
作者: peacediane (奶油培根義大利麵) 2015-11-16 01:59:00
絕對不會去要,趕快去找新工作不就好了這筆錢真的很少不值得打壞關係好嗎再怎麼樣之前你也領了三個月的薪水,不然你工作之前靠什麼過活,為什麼沒這筆錢你就過不下去?
100K其實也還好吧…與其在那想著要領這筆錢為什麼不趕快去找個工作,而是想要領滿這六個月的失業補助,妳去外面先找別的工作半年下來都不只100K了吧!
作者: peacediane (奶油培根義大利麵) 2015-11-16 11:52:00
失業補助不也是納稅人的錢嗎?繳稅給政府是想給你這種好手好腳的年輕人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