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鄰居機車停滿我家門口 我該怎麼辦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5-11-15 20:31:22
原文刪
我自己也碰過這類事 警察來了也只是說這裡不是紅線無法開單
(要是放盆栽被有心人檢舉是路霸反而不妙)
後來我心想 今天要是發生火災或是大樓內有人要緊急送醫救護
人員如何逃生?救護車擔架如何進來?
更不用說行動不便的長者萬一碰撞到這些路障進而發生意外又如何?
人民的行動自由 生命財產安全應該比起交通違規更來的重要吧!!
基於以上認知 我就上網查了一下資料
找到了一篇文章 還有法院認證
連結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4142535
以下擷取部分內容
法院認為,該男子違規停車妨害他人通行,已構成妨害他人自由(強制罪),判處拘役二
十天,得易科罰金
法條規定只要妨他人通行權利就構成強制罪
〔實務上有關違規停車可能觸犯的刑責〕
(1)違規停車導致他人發生車禍,可依過失傷害罪處6月以下徒刑,若致人死亡更可依過失
致死罪判處2年以下徒刑。
(2)因違規停車妨害救災逃生,觸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若因此致人於死,可處7年以上
徒刑或無期徒刑。
(3)違規停車妨礙他人通行,觸犯強制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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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大門口雖未劃設紅線 但是妨害住戶進出是事實 這種行為本來就是違規
值得注意的是 警察一般只會針對"道路"違停進行舉發開單
而內文連結中的苦主也是透過提告的方式
不過話說回來 警察也不是都很瞭解所有法律規定啦
但至少原原PO可以以妨害通行權利來告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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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最好自行拍照舉證 而且你要是有貼紙條 貼公告的當下也一併拍下
然後對方要是"持續"違停 你也拍下當證據
對法官來說 對方違規是事實 且住戶已經透過公告或是貼紙條方式提醒
車主是很難狡辯說:我不知情 我不知道不能停 沒人跟我說有妨害
加上這種違規行為又是累犯 那車主被定罪機率就很高
PS 真心覺得放盆栽是最不好的做法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1-15 20:33:00
放盆栽的意思是從2樓陽台外放出去,不是叫你放在1樓地上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11-15 20:36:00
這個Case跟原事主不一樣的地方在於,車子會不會被妨礙通行是很容易可以判斷出來的,而像原Po這種給行人出入的在判斷上會相對比較困難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11-15 20:42:00
手動把機車移走不知道會怎樣...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1-15 20:43:00
萬一被栽贓刮傷弄壞呢
作者: wawaking1 (貓咪屁股)   2015-11-15 20:44:00
那個個案是「完全妨礙通行」原po的例子完全不一樣,法律不是這樣套的,不如找議員把整個巷弄劃紅線大家都不能停比較實在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   2015-11-15 21:11:00
這個算民事糾紛啦 沒到刑事
作者: as1122554 (誠誠)   2015-11-15 22:05:00
看過設鐵桿直的通道,橫的整排,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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