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11-26 14:59:4211. 干擾條例
A. 不可於不同文章屢次表達相同個人觀點或無關文章推文,影響板面討論。
(所有板友都可檢舉)
B. 禁止多次在不同文章內針對其他板友引起無關文章爭論、偏離文章本意
爭論,致使原作者文章失去討論功能。
經作者以修文方式清楚明顯提醒仍不改善者,視為違規。(當事者檢舉)
依情節輕重處視情況給予禁言3日、7日、30日或以上處分,
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
(是否偏離抑或尚在文章主旨討論範圍由板主認定。)
11. 干擾條例
A. 不可於文章屢次表達相同個人觀點,或無意義之推文,
以致洗板或影響板面討論。
(是否影響板面討論由板主認定,所有板友都可檢舉)
B. 禁止多次在不同文章內針對其他板友引起無關文章爭論、偏離文章本意
爭論,致使原作者文章失去討論功能。
經作者以修文方式清楚明顯提醒仍不改善者,視為違規。(當事者檢舉)
依情節輕重處視情況給予禁言3日、7日、30日或以上處分,
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
(是否偏離抑或尚在文章主旨討論範圍由板主認定。)
qazijn/KKALI/SSGG5566 聯合公告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1-26 15:02:00只多了不可洗板嗎?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5-11-26 15:05:00還多了"是否影響板面討論由板主認定"哦~ 動作好快~ CCC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1-26 15:08:00所以恢復告白制度了XD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5-11-26 15:15:00這樣我以後就不用出來選了~ 耶~ ∩__∩y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1-26 15:17:00可是每一條本來就都"是否影響板面討論由板主認定"了啊..這條特別多寫出來好像沒有什麼差別....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1-26 15:18:00B比較像是復仇條款的感覺,針對某一ID在別篇的發文有意見,只要該ID發文就推文狂嗆這樣...最後~ KK是正妹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1-26 15:19:00KK了解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5-11-26 15:28:00還是有點怕怕的 Q.Q 我是在肯定你哦~ KK是一止女未 XDDD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5-11-26 15:58:00關於A的部分,若是一方無法理解而另一方重覆說明的狀況?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11-26 15:59:00我覺得 A判斷成立與否還是板主決定 D你說的狀況我個人判斷是不成立的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5-11-26 16:01:00了解,莫要無意義重複便不容易被判定。
作者:
ttyl5566 (肥宅本無事,何處惹塵埃)
2015-11-26 16:02:00Yeah KK英明!
三個板主修的板規?「不可於文章屢次表達相同個人觀點,或無意義之推文,以致洗板或影響板面討論。」意思是從多篇改為一篇也可以,麻煩隨便一個板主出來講,一篇文章內屢次重複推文要怎麼樣“洗板、影響板面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