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干擾條例
A. 不可於不同文章屢次表達相同個人觀點或無關文章推文,影響板面討論。
(所有板友都可檢舉)
B. 禁止多次在不同文章內針對其他板友引起無關文章爭論、偏離文章本意
爭論,致使原作者文章失去討論功能。
經作者以修文方式清楚明顯提醒仍不改善者,視為違規。(當事者檢舉)
依情節輕重處視情況給予禁言3日、7日、30日或以上處分,
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
(是否偏離抑或尚在文章主旨討論範圍由板主認定。)
11. 干擾條例
A. 不可於文章屢次表達相同個人觀點,或無意義之推文,
以致洗板或影響板面討論。
(是否影響板面討論由板主認定,所有板友都可檢舉)
B. 禁止多次在不同文章內針對其他板友引起無關文章爭論、偏離文章本意
爭論,致使原作者文章失去討論功能。
經作者以修文方式清楚明顯提醒仍不改善者,視為違規。(當事者檢舉)
依情節輕重處視情況給予禁言3日、7日、30日或以上處分,
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
(是否偏離抑或尚在文章主旨討論範圍由板主認定。)
qazijn/KKALI/SSGG5566 聯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