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停車費怎麼這樣計算?!

作者: ginchacha (銀恰恰)   2015-11-30 21:16:27
看到底下的推文 沒想到有這麼多人不知道 還講話這麼大聲
依據交通部公佈『路外停車場租用定型化契約範本』收費標準
停車時數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收費。
停車時數逾一小時以上,其超過之不滿一小時部分,如不逾三十分鐘者,以半小時計算;
如逾三十分鐘者,仍一小時計算收費。
白話一點就是
有間停車場一小時30元
所以你停50分鐘 是30元
但你停25分鐘 那你得付30元
再來你停95分鐘 是60元
但你停88分鐘 那只能收你45元喔!!!不是算2小時60元!
提醒各位
若遇到民營停車場業者未依上述規定實施收費,檢舉電話為27590666轉6323,6325,
也可向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保官提出檢舉,檢舉電話27574545
請大家保障自身權利
另外原PO我幫你查了下 振興公園有停車場 在你停的時段一小時是40元
你停了63分鐘51秒 因為3分鐘51秒是算你20元 合計60元是沒錯的!
但絕不是什麼不到一小時通通以一小時計!
謝謝
※ 引述《spongetiffan (圓圓)》之銘言:
: 今天中午開車去天母圓環吃飯
: 看到附近的振興公園有停車場
: 所以很順的停下去
: 因為沒找到悠遊卡所以直接按繳費卡
: 吃完飯後去拿車繳費
: 看到金額高達60元
: 我以為自己已經停了很久
: 但是仔細看明細明明才停了一個小時三分鐘51秒
: 為什麼要被收兩個小時的錢啊???
: http://i.imgur.com/VeDJw1q.jpg
: 是我太久沒停車還是停車費都這樣收費了?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5-11-30 21:19:00
難怪原本會覺得天母一小時30元好便宜...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5-11-30 21:29:00
小型車(8時-23時)計時40元40+20=60 ...被收60會喊冤的概念應該不是不知道怎麼算錢而是跟本不要他算錢了吧XD
作者: tinabjqs (光)   2015-12-01 11:10:00
回的好,唯一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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