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說你qazijn
還有KKALI和校草也給我解釋一下。
請問一下 你們執法標準是甚麼?
或者 我不應該說執法,你們只是管理員而已,這板不是你們的舞台。
主人一直是板眾。
偏題了。
來!請問一下
如果板規有類似以下
2. 發表人身攻擊給予刪文或禁言3日、7日、30日處分;情節嚴重加重處分。
群體攻擊、地圖砲所有人皆可檢舉,個人攻擊則由當事者檢舉。
7. 禁止發表任何與本板明顯無關、鬧板、討噓文章、以新開方式延續已刪文話
題但沒頭沒尾讓人看不懂之文章,亦禁止發表易生爭議,意圖引發不同族群
或群體間紛爭。
視情況給予刪文或禁言3日、7日、30日或以上處分,
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
11-B. 禁止多次在不同文章內針對其他板友引起無關文章爭論、偏離文章本意
爭論,致使原作者文章失去討論功能。
經作者以修文方式清楚明顯提醒仍不改善者,視為違規。(當事者檢舉)
依情節輕重處視情況給予禁言3日、7日、30日或以上處分,
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
(是否偏離抑或尚在文章主旨討論範圍由板主認定。)
由板主認定?
你們這坨垃圾板規怎麼訂的?
沒判例就不會當管理員了嗎?
你們的執法標準是甚麼?
心證?判例?
這什麼垃圾規範可以讓你們這樣玩?
難道你們不能明訂罰則嗎?
還是你們只能靠過往判例?那選你們大樓管理員幹嘛?
管個板問題一堆!
再來,前幾天校草SSGG5566發了一篇廢文,KKALI僅以刪文處理。
說一下,標準是什麼?你照什麼判?
SSGG5566你也來說一下,
板友檢舉你,你在置底檢舉區回答未達標準。
你的標準又是甚麼?
SSGG5566你怎麼不迴避自己的案件呢?匪夷所思。
qazijn 這陀板規你功勞最大!
不要閃躲 也不要沒意義跳針回答
針對問題好好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