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 我以為PTT的言論以及發話權
都是有公評以及該受保障的
然而剛看那位版友被桶的狀況
也不過是對某個版友的國籍以及其之前的發文感到不滿而噓
說實話 我覺得並沒有牽涉到人身攻擊的部分
今天所有的發文以及推文噓文 都是一種多元文化的展現
撇除謾罵和難聽的髒話類型
我覺得 你可以因為我是台灣人噓我 或是因為我之前發的文章和你的觀念想法
有所區隔而噓我 也可以因為感到認同感所以推我
這些話語權 不應該因為版主自以為是的認知而隨意水桶
隨便舉一條板規出來 說某某違反某項板規所以水桶
但是這條板規的本意也不是如此
在此呼籲 版主請勿濫用鄉民們給予你們管版的權利
就將板規延伸成你自以為是的樣子來進行不正當的判決
不然你們和恐龍法官有什麼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