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就這樣註定要養我媽媽一輩子嗎

作者: Riccio (Allodola)   2016-01-19 15:46:20
  前幾天接到護理之家的通知,說媽媽的低收入戶資格要被取消,以後安置費需要由身
為親生女兒的我負責。
  我想我大概不怎麼孝順吧,但還是不甘心,非常不甘心。
  媽媽一直以來都是精神障礙者,親戚也不知道為什麼爸爸會選擇跟媽媽結婚,總之爺
爺奶奶發現的時候,媽媽已經懷上我了。爸爸曾經工作過一段時間,後來也辭掉,最後在
我十歲時自殺。在那之前的生活費、學費都是由爸爸跟親戚支付,而我十歲後被爺爺奶奶
收養。因為戶籍跟爺爺奶奶在一起,低收入戶補助我也拿不到。國中付了三年學費,高中
靠前三志願的成績念私校的獎學金撐過去,大學的確說不上認真,明明靠身心障礙子女減
免過學雜費,現在又回來重念大學一年級。
  區公所說這次低收入戶審核未通過,是因為我有兩個同母異父的哥哥姐姐,他們的所
得過高。然而,我家的親戚沒有一個人有他們的聯絡方式。
  而且又怎麼樣?以後出了社會一樣算到我身上。我也好想免除掉扶養義務,我好怕媽
媽精神障礙是正當理由讓我逃不掉。
  我的記憶裡沒有父母健在的溫暖家庭,我也一點都不愛自己的媽媽。為什麼要一輩子
照顧這樣的媽媽?
  因為大學領過身心障礙子女減免?這筆錢需要我用媽媽一輩子的安置費來還?
  當作上輩子欠媽媽的債?
  如果真的是我應該擔起的責任,拜託大家用力噓我不孝,讓我好好面對這個未來。
  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就這樣得養我媽媽到她終老為止,到底為什麼。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1-19 15:47:00
你也一起逃吧 這是社會教我們要逃避社會本來就是不公義的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1-19 15:51:00
你可以不要養啊,等你媽來向你請求扶養費嘍
作者: agreerga (鴨毛)   2016-01-19 15:52:00
區公所都說所得過高 另外兩個還找不到人?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1-19 15:52:00
只是她又有精神障礙,要向法院提出聲請大概也有困難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1-19 15:53:00
找的到上班地點跟出面無關
作者: hanfon77810 (小文)   2016-01-19 15:53:00
找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問問看是否能代替媽媽提出訴訟
作者: sjanwang (丫拍)   2016-01-19 15:53:00
跟縣府社工討論你的難處,幫你媽辦托育養護
作者: hanfon77810 (小文)   2016-01-19 15:54:00
,強迫其他兩個人一起付錢,負擔會小很多~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6-01-19 15:54:00
媽媽無法向你那兩位所得過高的兄姊拿扶養費嗎?
作者: agreerga (鴨毛)   2016-01-19 15:54:00
可是為什麼同母異父不算親身阿 應該要3個一起負擔吧?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1-19 15:55:00
扶養不是平分喔 現在都是抓容易找到的人付錢
作者: sjanwang (丫拍)   2016-01-19 15:55:00
另外可以考慮告你那兩個同母異父兄姐,打贏了你兄姐會幫忙出,打輸了可以當申請補助的依據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6-01-19 15:56:00
快找律師了,護理之家只有你能聯絡當然只找你
作者: u8809048 (Alice)   2016-01-19 16:04:00
可能護理之家只有妳這位女兒的管道只好找妳~既然區公所有妳同母異父哥哥姐姐資料~去問看看可不可以找到聯絡管道~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6-01-19 16:05:00
你找不到他們可以讓政府幫你找:)只要你有一定的心理準備不過你那兩個哥哥姐姐有被你媽媽養過嗎...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1-19 16:06:00
若你所說為真,就算無法全部免除,也可以減免不少
作者: u8809048 (Alice)   2016-01-19 16:07:00
原po也沒被媽媽養過吧~現實上媽媽反而是個付擔~老實說不如不要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6-01-19 16:07:00
就算免除的話應該就可以讓你媽媽的低收資格恢復吧?你要不要去找法扶問問看@@ 找點法律幫助別太絕望!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1-19 16:10:00
從文中看不出原PO滿20歲沒,已滿的話可以自行去法扶申請扶助,建議先打電話去當地法扶詢問要準備的文件及預約(我不確定全新的案件能不能預約啦,舊的記得可以)
作者: binny228 (binny228了!那個回文建m)   2016-01-19 16:15:00
我也是因為有三個同父異母的哥哥完全不管我罹癌的爸爸,什麼補助都因為他們沒辦法辦成,他們只要躲起來我們也沒辦法揪出他們,因為沒錢沒時間搞官司。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1-19 16:17:00
去法扶申請扶助啊,扶助律師會幫你出庭,你自己不用到如果通過扶助,可以只要付小部分錢甚至完全不用付錢只是法扶審核很麻煩,去之前自己要把所有文件備齊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01-19 16:22:00
兄姊是因為媽媽再婚 而沒有再聯絡 而媽媽也不是故意不養育你 也許照顧媽媽就當作讓你來到這個世界上的出生費? 先想辦法去聯絡看看兄姊吧!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6-01-19 16:22:00
呃如果把民事撫養上升到刑事棄養的高度...
作者: binny228 (binny228了!那個回文建m)   2016-01-19 16:23:00
我那時法扶也因為那三個同父異母的哥哥讓我家不符合資格而說不能幫我們。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6-01-19 16:23:00
就不用你去揪出來了? 不過好像你也會有點麻煩~"~?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1-19 16:24:00
那應該是你申請的方法不對(小聲),申請是有眉角的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16-01-19 16:24:00
覺得兄姐很衰吧 平常完全沒有想起他們 要幫忙付錢了才找
作者: binny228 (binny228了!那個回文建m)   2016-01-19 16:25:00
應該辦法都有想過,但是幾乎都不可行,才會來這發聲吧..
作者: cears (抱彩虹睡覺)   2016-01-19 16:25:00
兄姐如果確定免除扶養義務,你媽媽的低收入資格可以恢復,實務上是有故意提告讓子女抗辯免除義務的案例,找律師多問問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1-19 16:26:00
我們常和法扶打交道,當事人敘述方式會影響審核通過與否
作者: binny228 (binny228了!那個回文建m)   2016-01-19 16:42:00
太好了!希望你能幫幫他!我爸爸不久前已經過世了,我現在正在努力翻身中!現在看到這位深陷痛苦中,實在很能體會。
作者: lznus (ルサア)   2016-01-19 16:57:00
妳媽沒撫養過妳,但也沒有虐待過妳的話,我覺得妳至少要讓她能安度晚年,不用多孝順但讓她吃飽穿暖。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1-19 17:03:00
說真的,要吃飽穿暖也沒那麼容易....
作者: lznus (ルサア)   2016-01-19 17:18:00
不是要原po現在就負起責任,現在妳還在念書沒有經濟能力,護理之家跟妳打官司也不能要妳現在就付錢。但將來如果還是找不到異父兄姐,我覺得妳還是要負責,媽媽對妳不是純粹的陌生人,她對妳有生恩。
作者: tinabjqs (光)   2016-01-19 17:18:00
拍拍~~加油!!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1-19 17:19:00
哦對,找法扶時要強調妳完全聯絡不上兄姊,且現在戶政機關很OOXX,妳完全無法申請到他們的戶謄,確認他們住所
作者: honeymania (honeymania)   2016-01-19 17:54:00
去法扶申請記得先電話預約 文件要帶身分證、戶籍謄本、資力表 跟律師會談時不要緊張 簡要把事情說清楚 你的訴求也要說清楚
作者: Raimu (萊姆)   2016-01-19 18:49:00
為什麼生孩子是恩情呢 是小孩求媽媽生她下來的嗎?
作者: e04Mae9 (我是小刀^.<)   2016-01-19 18:53:00
為什麼能知道另外兩個所得太高卻找不到人
作者: lznus (ルサア)   2016-01-19 19:07:00
有人幫助妳時,只要沒幫倒忙,就算不是妳主動求援也算恩情吧。如果不願意用生恩的概念去理解,那社會責任呢?還找得到子女,子女也沒有免除撫養義務的事由,為什麼要用納稅人的錢盡撫養責任?原po有困難可以求援,完全免除我覺得莫名其妙
作者: niluku (幸福是什麼..)   2016-01-19 19:27:00
在你享受福利(低收入戶和身障子女學費減免)的同時也要盡自己的責任,媽媽無法養你是因為她生病了,如果事情全都以覺得自己不該養父母或子女,那應該很多人都直接丟給政府養了。去做法律諮詢,既然知道有兄姐存在,那就走法律支付1/3的責任,再加上申請身障養護補助,至少可減輕負擔
作者: ann333666 (ann333666)   2016-01-19 19:32:00
從你的字裡行間完全感覺不到善意,是自己的媽媽,真的可以完全捨棄嗎?
作者: befly10015 (befly)   2016-01-19 19:39:00
你也因為媽媽享受了低收入戶和身障子女學費減免不是嗎 真是…好的自己要 壞的想方設法丟棄
作者: auspicious1 (我痛恨兒童)   2016-01-19 19:46:00
加油
作者: imple (AP)   2016-01-19 20:13:00
沒養過妳憑什麼要讓妳幫她負責晚年生活?那是多大的負擔!
作者: MONINI (monini)   2016-01-19 21:02:00
你應該要找媽媽的兄弟姐妹出來吧!媽媽那邊的家人都沒留遺產給她嗎?
作者: mirror121 (No tears)   2016-01-19 21:19:00
媽媽無法養妳 是因為生病了還是要有責任感
作者: Eyer (愛兒)   2016-01-19 21:22:00
因果而已。該還的,遲早要還。加油!
作者: zxcvsuger (milu)   2016-01-19 22:33:00
加油
作者: f21118 (coca)   2016-01-19 22:48:00
應該有住宿補助非低收只是要負擔部分可以再問問區公所
作者: dearlayla310 (mimifox)   2016-01-19 23:32:00
法扶、社工、區公所會是很好的資訊資源管道,多問多打聽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6-01-20 00:09:00
目前政府對於社會福利政策的觀念及做法就是這樣,要家庭自己擔起來,馬政府初期還不會這樣,但越晚期越明顯,也越粗糙,即使他們的法律其實觀念很好很先進,而且比照目前學術主流中所提倡最好的做法,但是下放到基層時,基層做出來的結果就是這樣。如果妳沒有能力扶養她,她小時候也沒有扶養過你,我覺得板友們叫你找法扶請律師幫你,是非常好、非常正確的建議。如果說你跟哥哥姊姊沒有戶籍獨立,那麼妳可以去辦,把自己的戶籍遷出去,不與兄姐父母同戶。因為妳們也沒有同住的事實,兄姊也沒有扶養妳,不然這問題不會落在妳身上。去找法扶的時候可能會問到哥哥姊姊在哪裡,平常有沒有跟你一起生活,有沒有經濟支援;如果沒有要主動提。
作者: maxsheng (ummmmm)   2016-01-20 11:33:00
所以一堆父母也不想想自己什麼狀況就硬要生小孩真的害人不淺,外遇那篇的也是,因為捨不得,因為身體不好,因為巴啦巴啦,就要小孩一起被迫承擔活在這世上的艱辛,難怪佛教會說人一出生就是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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