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不知道有沒有參加護膚會的經驗
我當時太笨我坦誠,以此經驗告訴大家
拜託下次遇到第一時間報警
1/31中午參加百貨護膚會,一樣是話術繳交預約金500體驗活動
體驗完之後,不買不準走不然要罰4000塊,但是我沒簽署任何一定要買的條約。迫於壓力
買了(這裡很笨腦殘,深刻檢討),但是只付一半的錢並之後再領貨,好方便做退貨手續
。
而最便宜產品超過1500塊...
後來向樓管申訴,有退貨,三越內部有做處置。
但是之後被蘭蔻總公司的人打來說(2/2晚上六點),以後還是會強制消費者要購買產品
,只是金額不限4000塊。
而且拒絕提供此次活動的證明文件,要的話自己網路查。
他們強調退貨是特例,本來就可以要求消費者一定購買,下次我或其他消費被規定購買不
會退貨。
我說這樣是否違法,他回不喜歡我們家可以去別家買...=口=
他們公司打來說這些話的心態令人好生不解(?)
然後向消保官申訴,他們表示只能道德勸說。
向警察諮詢,警察說被限制人身自由發生的當下報警才比較有用。
所以護膚會其實是一個在法律上有點模糊的地帶。
沒有詳細內容,消費者購買意願能否自己決定、消費金額最低是多少、預約金500有否成
立發票、消費內容是什麼,一切只取決於櫃員的話術,各家櫃不同櫃員往往有不同規定=
=。
難道就無法可管了嗎??
目前只知道不買不給走當下報警= =
https://www.ptt.cc/bbs/BeautySalon/M.1454250860.A.789.html
美保版的詳情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