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ooxxoox (喬安)》之銘言:
: 本人在去年九月底於一家補教業上班
: 因為還是學生身分
: 每週二有兩小時不能正常上班
: 因此雇主給我的薪資為一般正職薪資再扣4000
: 我的工作與一般正職無異
: 去年到職時雇主有詢問加保勞健保意願
: 但我並沒有加保(當時真的不太懂 現在很後悔)
: 十月初雇主自願承諾要幫忙保團保
: 我答應了(有留下對話紀錄)
: 最近突然想起雇主要幫我保團保
: 但疑惑當時也沒有簽任何文件
: 因此今天詢問雇主
: 得到的回應竟是太忙了忘記幫我保
: 真的很無言
: 不過團保好像也並非強制加保的
: 但他承諾了 是不是就是要幫我保
: 現在想申訴
: 不知道能不能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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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知道妳申訴的點?
1.妳知道妳是部份工時勞工還是全職勞工?
如果妳是全職,那扣四千要看看會不會低於最低薪資。
如果你是部份工時勞工,仍然要替妳加保,只是級距很低。
(指的是工作時間較一般全時工作勞工有相當程度縮短,
受僱主輪派定時到工、全月均在職者,勞保應整月加保)
2.妳們補習班有沒有五人以上?如果有妳可以申訴未保勞健保。
如果是五人以下,法律未規定加保,但要保就保。
3.妳現在說沒保團保,但團保其實沒什麼用啊,有用的是勞保
妳不去爭取勞保,卻在意團保是件很有趣的事。
有時覺得台灣的勞工教育真的很失敗,很多人無法瞭解自己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