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發] 我被弟弟家暴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6-02-25 00:24:21
代發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6-02-25 00:26:00
看id害我嚇一跳。不要姑息啊你弟弟超爛快逃啊啊啊
作者: ponwha22 (出家的有福)   2016-02-25 00:27:00
為何不告了,超可怕的!!!!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6-02-25 00:27:00
超可怕!快驗傷
作者: yottaloser (猶他魯蛇)   2016-02-25 00:27:00
kk拍拍
作者: a60525025 (56不能亡!!)   2016-02-25 00:27:00
警察就感覺這案子很難消 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作者: joannalang (阿瓜)   2016-02-25 00:27:00
驚!!!!!!
作者: starscat (貓)   2016-02-25 00:27:00
警察很扯 希望你不要就這樣算了QQ
作者: PuElLa ( )   2016-02-25 00:27:00
我還以為是KK...
作者: BerITh (戀愛修理亮)   2016-02-25 00:27:00
妳弟弟? 他男友??
作者: MDLOVE (蹦啾)   2016-02-25 00:27:00
去驗傷
作者: plovekinki (millywang)   2016-02-25 00:27:00
默默忍受是能忍多久?
作者: vickyshuchi (VICKY)   2016-02-25 00:27:00
雖然是代發,不過想告訴妳,如果選擇沉默,就不要討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6-02-25 00:28:00
同性戀吧。這不是重點
作者: a27647535 (叫我幹嘛?)   2016-02-25 00:28:00
比鄉土劇還鄉土劇
作者: vickyshuchi (VICKY)   2016-02-25 00:28:00
拍,只有妳可以保護妳自己!!
作者: barbieblack (馬爾濟斯)   2016-02-25 00:28:00
你最後一句讓我無法同情你
作者: aa0071 (肥)   2016-02-25 00:28:00
選擇沉默就不要討+1
作者: dreamkill (CNT)   2016-02-25 00:28:00
肛他不會哦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6-02-25 00:28:00
驗傷+提告,一定要告啊。
作者: ponwha22 (出家的有福)   2016-02-25 00:28:00
快去驗傷啊啊啊啊啊,然後不要再一起工作了
作者: barbieblack (馬爾濟斯)   2016-02-25 00:29:00
你都承認自己跌倒了現在已經不能再告了
作者: dreamkill (CNT)   2016-02-25 00:29:00
明指弟是Gay 這種姐也有夠嗆
作者: fanny2631 (A____Aa)   2016-02-25 00:29:00
你的選擇
作者: emily67890 (符撈兒)   2016-02-25 00:29:00
驗傷不要姑息
作者: a60525025 (56不能亡!!)   2016-02-25 00:30:00
弟:超爽的 可以一直打 一直打 反正沒種告我
作者: Mike9   2016-02-25 00:30:00
驗傷,找別的警察,另最後一段是多的,那只是困住妳自己。
作者: SaChiA5566 (煞氣ㄟ5566)   2016-02-25 00:30:00
體型差太多 他真的狠一點打死妳都有可能 下次千萬別
作者: NamasteSS (我是好學生)   2016-02-25 00:30:00
快去驗傷吧,被打都醒不過來?
作者: IBzz (→剎 氣 a 你 逆←)   2016-02-25 00:31:00
去驗傷啊...公司沒有監視器? 報警的話警察能夠強迫他調錄影畫面吧 那警察也很北爛==
作者: SaChiA5566 (煞氣ㄟ5566)   2016-02-25 00:31:00
再去挑釁他了 我這種體型都有可能打死人了更何況他
作者: barbieblack (馬爾濟斯)   2016-02-25 00:31:00
報警直接作筆錄。而且直接告他傷害罪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6-02-25 00:31:00
都被打了還想姑息,你是不怕下次被打死嗎
作者: NamasteSS (我是好學生)   2016-02-25 00:31:00
不要姑息,噓醒你
作者: abc22840 (nana)   2016-02-25 00:32:00
好恐怖啊
作者: googieminmin (Jasmine)   2016-02-25 00:32:00
驗傷先!!
作者: barbieblack (馬爾濟斯)   2016-02-25 00:32:00
再怎樣動手就是不對。我會跟他拼命
作者: yoho10 (波妞)   2016-02-25 00:32:00
Gay又怎樣?有人說什麼了嗎?打人就是不對阿!警察也是廢物
作者: SaChiA5566 (煞氣ㄟ5566)   2016-02-25 00:32:00
妳被打成這樣一定會有傷痕 驗傷然後備個案 至少他會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02-25 00:32:00
暴力是不對的,但原PO被打也挺不意外的,沒種提告就...:)
作者: oopshug (哈哥)   2016-02-25 00:32:00
姑息就不要討拍 自己的選擇
作者: SaChiA5566 (煞氣ㄟ5566)   2016-02-25 00:33:00
一段時間不敢再對妳動手 其它的就慢慢談 不一定要告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6-02-25 00:33:00
先驗傷是一定要的
作者: Fallen27 (Re*)   2016-02-25 00:34:00
雖然他打你不對但是妳的表現真的被打不意外
作者: SaChiA5566 (煞氣ㄟ5566)   2016-02-25 00:34:00
留著 讓妳弟知道 下次不可以再打妳 不然就會惹麻煩
作者: bio2133 (琤)   2016-02-25 00:34:00
不驗傷不告,然後呢??
作者: wangsynnex   2016-02-25 00:34:00
他的B不要哪天被打上甲版哭哭再讓他打一次 錄下來給蘋果
作者: tingyu28 (tingyuuuuuuu)   2016-02-25 00:35:00
還想被打嗎不報警?
作者: kicwprpi (kicw)   2016-02-25 00:35:00
爛警察,堅持告下去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02-25 00:35:00
Gay又怎樣了= = Gay也就算了,但這種事說謊就品格低下了
作者: Mike9   2016-02-25 00:35:00
通常這種平常都好好的,情緒一來他自己都控制不住,妳保重
作者: bio2133 (琤)   2016-02-25 00:35:00
為何要代發這個文?她也沒有尋求幫助的意思,感覺就說個故事
作者: katsurada (假髮子)   2016-02-25 00:36:00
為什麼不告??被打成這樣 一定會有傷的 拜託快點告
作者: eeeeec (伊咿吚)   2016-02-25 00:37:00
去驗傷!一定要告!
作者: goodgril (Leanne)   2016-02-25 00:38:00
沒驗傷說什麼都沒用
作者: trista1106 (耶嘿耶嘿)   2016-02-25 00:40:00
選擇沈默沒什麼好討拍...然後我覺得妳可能真的也蠻衝的,弟弟打人真的不對!
作者: jonsauwi (JBY)   2016-02-25 00:40:00
主動挑釁兩次,被打之後又不驗傷不告,我拍不下去
作者: Bluetrees (藍樹)   2016-02-25 00:41:00
跌倒跟被打的傷勢不同 要告請今天就去驗傷,隔幾天驗的可能會對你不利
作者: soro940 (貴倫美)   2016-02-25 00:41:00
他男友那樣說 下一個被打就是他
作者: march0331 (MARCH)   2016-02-25 00:42:00
不告發文幹嘛?討拍?秀秀不痛喔
作者: flora1210 (飄飄)   2016-02-25 00:42:00
如果繼續悶不吭聲 那就繼續被打吧 你也是能怨誰 因為妳自己都放棄保護自己了
作者: not1218 (小鬼飄)   2016-02-25 00:43:00
拜託先去驗傷,不管後續妳想如何處理,至少不會讓自己沒有任何證據。
作者: aa0071 (肥)   2016-02-25 00:43:00
兩人都蠻可怕的,一個會情緒失控,一個明知道他會失控還招惹討打(指第二次激怒),兩個人都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耶,警察也讓人無言。不告是妳的決定,但依兩人個性看來這件事還會再發生吧(?)
作者: azqsxw789   2016-02-25 00:43:00
不告誰能幫你
作者: pilione (不來也不去)   2016-02-25 00:44:00
傻眼 都被抓著頭打了還不告?
作者: watershura (ashura)   2016-02-25 00:44:00
依照刑事訴訟法 證人有作證義務 並且要具結 如果說謊
作者: sjanwang (丫拍)   2016-02-25 00:44:00
你跟那弟根本不適合一起工作,從文章看的出來你們經濟落差很大(你弟講話的內容及你得聽你弟工作指令等),但你們實際你又是姐姐,如果你弟有任何比較高的姿態你容易覺得你弟在羞辱你
作者: j035p (水心)   2016-02-25 00:44:00
噓妳不告
作者: ibahan (sarah)   2016-02-25 00:44:00
同意 jonsauwi大的說法,拍不下去。
作者: maxsheng (ummmmm)   2016-02-25 00:45:00
.....看著她們的臉不是應該更要告嗎
作者: watershura (ashura)   2016-02-25 00:46:00
原波應該只是想上來討拍發洩情緒吧
作者: aosama1206 (藍樣)   2016-02-25 00:47:00
明知會激怒還挑釁,還姑息
作者: b5023556 (b5023556)   2016-02-25 00:47:00
請洽jay版
作者: sjanwang (丫拍)   2016-02-25 00:48:00
另外你脾氣真的又臭又硬(不是在合理化加害合理性),你會兩次摔東西挑釁你弟,最後又賭氣似的說自己跌倒(理智一點的人至少會去驗傷吧),你弟看起來eq也極低,別在一起工作了,真的,不想有天在社會頭條看到你的新聞
作者: student380 (U質社會觀察家)   2016-02-25 00:49:00
和我哥很像,他現在是警官
作者: EndGod (果凍)   2016-02-25 00:50:00
去上情緒管理課程吧,這不是偶發事件
作者: ecila (蟲蟲可以獲得嶄新的粉嫩/)   2016-02-25 00:51:00
先驗傷
作者: bio2133 (琤)   2016-02-25 00:53:00
警察不處理有錯,但他也說出一些事實,你摔他商品激怒他,明知他情緒控管有問題,還是不斷言語刺激,我不是在說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6-02-25 00:53:00
怎覺這篇作者應該去應徵八點檔寫手 = =
作者: jonsauwi (JBY)   2016-02-25 00:53:00
你的冷靜完全用在不對的地方,該思考的不是怎麼挑釁才不會讓對方受到損失,而是思考自己到底該不該挑釁挑釁之後有沒有辦法解決你們口角的問題?第一次挑釁就算了,明明知道會被打還去挑釁第二次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2-25 00:55:00
我也拍不下去 兩次挑釁在先而且一樣是暴力行為
作者: jonsauwi (JBY)   2016-02-25 00:55:00
被打之後你的冷靜還用在壓抑自己的情緒,而不是用在該如何處理後續問題,以避免同樣情況再次發生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2-25 00:56:00
差點只在你摔的那些不是生命不會流血對你喊痛
作者: BoyRock (Rock)   2016-02-25 00:56:00
你弟是gay喔!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6-02-25 00:56:00
其實我覺得原po若是男的大概也是跟弟弟一樣的咖,你不是被家暴,你只是打不贏他
作者: jonsauwi (JBY)   2016-02-25 00:57:00
你沒驗傷、又冷靜得看不出受傷的樣子(大概),對方看起來又沒有再次動手的樣子,警察能怎麼處理?最多只有要你去驗傷,可以幫助你提告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6-02-25 00:58:00
摔啥東西啦!
作者: jonsauwi (JBY)   2016-02-25 00:58:00
結果你自己雙手一攤說你是自己跌倒,警察來心酸的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2-25 00:59:00
抱歉 愈想愈覺得你自己要付大半責任
作者: specialcat1 (布丁喵)   2016-02-25 00:59:00
兩個都控制不住自己...除了驗傷提告外還是少點來往吧
作者: jonsauwi (JBY)   2016-02-25 01:00:00
自己跌倒受傷是去醫院不是報警哦,請不要浪費警察資源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6-02-25 01:01:00
就是個故事 說被卯起來打 然後沒外傷? 連警察都看不出你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6-02-25 01:01:00
你去挑釁他 這怪誰呢XDD
作者: EVEREVER (EVEREVE)   2016-02-25 01:01:00
跟我弟好像。雖然我沒有那麼嚴重,但也是斷了牙齒。雖然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2-25 01:01:00
你不明白在家暴情形中施暴者摔砸東西仍然能使受害者心生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2-25 01:02:00
恐懼並有極大威嚇脅迫效果
作者: EVEREVER (EVEREVE)   2016-02-25 01:03:00
遠離了情緒容易失控的家人後,我過的很幸福,希望事主也想清楚點,什麼自己跌倒啊,演哪齣。
作者: FATCANDY (胖糖果)   2016-02-25 01:03:00
為什麼一直要去挑釁他.......
作者: deeryi (deer)   2016-02-25 01:04:00
監視器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2-25 01:04:00
噓回來
作者: tp6rm6y3 (橘先生)   2016-02-25 01:04:00
為何不堅持,現在才來討拍?
作者: justyoshi (yoshi)   2016-02-25 01:05:00
該冷靜不冷靜,不該冷靜才在冷靜...請問出來討拍的意義何在?
作者: mayuka   2016-02-25 01:06:00
你弟家暴不對 但是你的問題也不小 摔東西和二次激怒是哪招
作者: LeftHeart (左)   2016-02-25 01:06:00
告到底好嗎 甲甲
作者: o23i23 (A1357953)   2016-02-25 01:06:00
自己跌倒= = 拍不下去 趕快驗傷告一告好嗎
作者: mayuka   2016-02-25 01:08:00
然後你最好不要再和你弟一起工作了,感覺類似的事會再發生萬一有下次請記得直接去醫院驗傷 不要叫警察來又說是自己跌倒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6-02-25 01:10:00
不去驗傷存個證據 你就真的是蠢炸了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6-02-25 01:10:00
不告就等著下一次吧,哪次不小心被打死的話也不用擔心要不要告的問題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2-25 01:11:00
自己都自願被警察吃案,要給什麼意見
作者: articbear (睡飽寶)   2016-02-25 01:11:00
到底為啥要挑釁啊...
作者: bettyshinn (跟寶寶說再見)   2016-02-25 01:12:00
不告就算了 來這幹嘛
作者: articbear (睡飽寶)   2016-02-25 01:13:00
很像大雄故意惹胖虎生氣後...再哭說被揍了
作者: ilastor1124 (樊恩)   2016-02-25 01:14:00
我覺得原po當下在氣頭上想不了這麼多吧但是我實在無法認同原po最後賭氣說不告這種人都是潛在的危險源提告讓他服刑 申請民事保護令都是可以保護的方法懂得保護一下自己好嗎...
作者: hmyu   2016-02-25 01:18:00
誰摔我的東西,我也會想打誰
作者: sp123008 (將軍)   2016-02-25 01:19:00
無聊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6-02-25 01:20:00
真的這種身材打下去,沒死也重傷,他沒用力打
作者: mingbayf (不想這樣)   2016-02-25 01:21:00
你跟你弟都一樣 你弟家暴不對。你是欠揍
作者: susu0502 (臭臭)   2016-02-25 01:23:00
笑死 不告還討拍
作者: abab6111 (我有六根腳趾)   2016-02-25 01:27:00
打人就是不對 選擇沉默我只能噓了
作者: jimjim60903 (丁滿)   2016-02-25 01:28:00
欠揍就欠揍,討什麼拍阿?
作者: ydnassi (ydnasSi)   2016-02-25 01:28:00
噓放過,事情不處理,以為是戲劇女主角等人拯救嗎
作者: hecatewing (咪啾)   2016-02-25 01:28:00
打人是不對 但是為什麼還要再次挑釁他 而且為什麼要摔商品....
作者: mermermer (Mer)   2016-02-25 01:32:00
雖然說出來可能有點傷人,也許你弟男友說自己沒看到才是對的(以情來說的話) 不然姐弟倆對簿公堂又會完全撕破臉,雖然現在也差不多撕破了啦,但是能給你一點教訓就是,沒人會站在你這邊(沒錢、在公司地位比弟弟低)要嘛就是離開公司,不然就是趕快加強自己的能力吧。
作者: linda00660 (RU)   2016-02-25 01:34:00
看這描述覺得妳被打不意外
作者: mingbayf (不想這樣)   2016-02-25 01:34:00
先摔東西能好到哪去。你弟暴力可怕。你只是打不贏他吧
作者: judy00355 (1021)   2016-02-25 01:35:00
該冷靜的時候你火上澆油 該捍衛自己的時候又想息事寧人結果讓自己被打傷了再上來PO文有意義嗎??
作者: ylunjay (我愛夏天:))   2016-02-25 01:39:00
不要管別人怎麼說,保護好自己比什麼都重要,驗傷完快逃!
作者: centuryboy (二十世紀少年)   2016-02-25 01:41:00
說你弟沒理智? 你愚蠢又不理性的挑釁行為呢?
作者: dakotas (SC)   2016-02-25 01:42:00
推文有點讓人傻眼,我覺得人生氣當下無法去說什麼多理性不挑釁吧!平常看女孩版都有版友生氣起來尖叫什麼的,會打人的人就算你不反抗,暴力就一定停止嗎?默默忍受被打的沒挑釁就說得過?今天是自己的話誰都會生氣吧,何況自己家人,平時感情好誰會料到如此。當然沒提告說不過,也許人家想問看法事情不是發生自己身上當然都說很輕鬆。現在不是去指責誰挑釁誰,應該直接說有什麼單位可以去試問看看。
作者: e04Mae9 (我是小刀^.<)   2016-02-25 01:46:00
警察很扯 但你因為這樣就不告了也很扯
作者: wacca (. )( .)   2016-02-25 01:54:00
失去理性當然就可能挑釁或打人 但不表示這時挑釁打人沒錯
作者: pinkwl6 (Phebe)   2016-02-25 01:55:00
不知道朝頭部攻擊是不是可以加重刑責~~~推文真的奇文共賞,原來只要被激怒使用暴力就被合理化了,甚至可以檢討被害者???
作者: jonsauwi (JBY)   2016-02-25 01:58:00
異議,一開始摔商品時有時間去考慮找不會摔壞的來摔,表示根本就是故意挑釁,不是失去理智的行為當然打人的不對,但是原PO挑釁在先,最後又選擇息事寧人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2-25 01:59:00
生氣挑釁可以 打人不行?雙重標準笑死人
作者: jonsauwi (JBY)   2016-02-25 01:59:00
這樣難道不是讓警察白跑一趟?(雖然警察看來也不太想處理)
作者: dakotas (SC)   2016-02-25 01:59:00
有人說她也沒錯嗎?兄弟姐妹吵架哪個人會沒反應?言語暴力難道忍著就應該?更之前看過家暴的悶著不說被打。所以就有理?這篇反覆看好幾次,弟弟也是前面在激怒原po,若真的個性怎樣前面大可以摔東西
作者: jonsauwi (JBY)   2016-02-25 02:00:00
打人當然不行!但是前面忘記誰有說,原PO的挑釁行為也是種暴力,雖然沒
作者: dakotas (SC)   2016-02-25 02:01:00
雙方在生氣當下我覺得要不說誰挑釁誰是沒意義
作者: jonsauwi (JBY)   2016-02-25 02:01:00
有傷到對方身體,但也會使人心生恐懼
作者: mermermer (Mer)   2016-02-25 02:02:00
文章只看得出來弟弟常常怒罵她,然後原po摔東西是忍無
作者: dakotas (SC)   2016-02-25 02:02:00
直接去給這個原po看有沒有什麼單位去自保比較有幫助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2-25 02:02:00
所以我覺得很好笑啊 都是情緒失控的行為 挑釁卻可以被護
作者: dakotas (SC)   2016-02-25 02:03:00
釐清事情這就是護航哦,內文寫很清楚是忍無可忍吧
作者: kkmoon5566 (56小弟)   2016-02-25 02:04:00
文筆不錯,有姊姊真好,要珍惜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2-25 02:05:00
"我覺得人生氣當下無法去說什麼多理性不挑釁吧" 同樣的邏
作者: dakotas (SC)   2016-02-25 02:05:00
好吧,若是挑釁,那大家說一句你被打活該有幫助?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2-25 02:06:00
輯把不挑釁改成不打人你也能接受 我就同意那不叫護航
作者: dakotas (SC)   2016-02-25 02:07:00
兄弟姐妹爭吵看多了,你說誰不會回嘴生氣那還蠻奇葩的。這篇雙方都有錯。
作者: longlifenoc (長壽麵)   2016-02-25 02:07:00
我覺得還是趕緊去驗傷吧,我以前看到一個女的一直說男友打她,對她暴力對待,最後結果是吵架導致行為無限放大,真有夠瞎的,害我還以為怎麼了...
作者: zerok (zerok)   2016-02-25 02:09:00
原文 他被弟踐踏 他摔他弟東西 他弟打他 怎麼看都是 他弟先挑釁 怎麼我看錯了嗎?
作者: jonsauwi (JBY)   2016-02-25 02:11:00
最傻眼的還是最後的處理方事啊,不驗傷又不提告,把警察叫來吵了一陣之後又說是自己跌倒,警察們辛苦了可以走了方式 打錯字混的警察大概會心滿意足地閃人,認真的難道不會覺得被耍
作者: dakotas (SC)   2016-02-25 02:15:00
第一次發生吧,如果按照之前看過家庭暴力,都是發生數次去警察局盧看看能不能成。原po跟她弟感情不是很糟
作者: dp44 (lol)   2016-02-25 02:18:00
打完人發洩 還沒事不用被告 潮爽der
作者: mermermer (Mer)   2016-02-25 02:19:00
重覆看了幾遍,如果原文屬實,那就是弟弟一昧的言語暴力再加上後來的肢體暴力,我覺得原po的心靈已經被弟弟的暴力行為影響了
作者: knalcola   2016-02-25 02:22:00
基本是驗傷,初犯的話或許再觀察,如果考量到有利益衝突,那可能也要調整相處方式,不然就像大家說的撕破臉。只有妳最清楚和弟弟的狀況,不是嗎? 只能拍拍妳了
作者: linche (伏特加)   2016-02-25 02:22:00
啊妳又不想告只想討拍就不要來這版拉
作者: a7700800 (Amo)   2016-02-25 02:25:00
紅明顯,妳要報仇?
作者: enemyli (小兵)   2016-02-25 02:25:00
驗傷 調監視器 告死他
作者: Passive (飽呼呼)   2016-02-25 02:29:00
拍不下去 妳自己也有問題
作者: angel0328 (傻氣x皓呆)   2016-02-25 02:30:00
沉默就不要討拍
作者: ssam506 (ㄅㄆㄇ)   2016-02-25 02:31:00
自己不告又來討拍 任人擺佈 有種一點直接告 別在那邊當弱者
作者: edcfrfv (蒙子)   2016-02-25 02:34:00
警察很白目,辦案就辦案自己推斷別人人際關係幹嘛?事主個性差固然不對,弟弟往死裡打就很有理?還有事主這種莫名的倔強其實不是骨氣,只是傷害自己而已,我的話這樣打就是徹底斷絕家人情分了,絕對告死他
作者: kidstyle17   2016-02-25 02:34:00
不告有什麼辦法?
作者: sillay (Sillay)   2016-02-25 02:35:00
我拍不下去
作者: jt52 (阿彤伯)   2016-02-25 02:53:00
你先挑釁你弟的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16-02-25 03:10:00
這樣的處理是搞笑嗎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6-02-25 03:23:00
動手就是不對的 又不是野蠻人
作者: dawn5566 (晨曦)   2016-02-25 03:28:00
你前面那麼嗆後面又不告了,以後一定被打爆…
作者: owen5611 (owen5611)   2016-02-25 03:45:00
自己不告是在討拍什麼 滾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6-02-25 04:00:00
我媽從我小就教我不要隨便挑釁男生 先天體格弱勢只會害到自己 檢討受害者實在不太好 但是這篇是要告訴大家你有多蠢嗎 都要吞下去了還討什麼拍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6-02-25 04:55:00
樓上你這樣講 不對 現在是男女平權的時代從小到大別人都教男生不能對女生動手 這是男人的鐵則吵架的話 大家公平炒 一個人動手就已經過了那條界線一個人根本不該使用暴力對待女性 原PO都知道摔東西代替暴力 但是這人卻直接動手 還是親姐姐除非他有什麼精神疾病 這在道德和法律上都是說不過去的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6-02-25 05:04:00
所以說 女生還堅持要瘦弱美 就是犯賤欠打了XD什麼叫挑釁?兩個人吵架叫挑釁?女生被打活該?今天要是原po一刀捅了弟弟 你要說 弟弟活該 誰叫他要挑釁原po嗎?!!!
作者: chenyenwen (themarkr)   2016-02-25 05:16:00
先去驗傷,你這樣怎麼告?
作者: Nivekush (KK)   2016-02-25 05:22:00
挑釁歸挑釁 他動手就是不對 趕快驗傷提告 讓他知道用拳頭的代價
作者: callTM (TMD)   2016-02-25 05:25:00
白癡
作者: c8c3suian   2016-02-25 05:31:00
當姐姐很邱喔?被打不意外,我才不相信挑釁只有這樣而已。
作者: iamteye (抽筋俠)   2016-02-25 05:33:00
幫高調 警察講這些話是怕被弟弟打吧ㄏㄏ
作者: c8c3suian   2016-02-25 05:34:00
要不要問一下讀法律的這種案件成立機率多高?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6-02-25 05:37:00
跌倒也要討拍 無聊
作者: augustues   2016-02-25 05:41:00
真鄉土劇
作者: abunai   2016-02-25 05:50:00
去驗傷阿 話說這篇文有要解決問題的意思嗎 有點莫名其妙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2-25 06:11:00
妳一定要告 別笨了 那警察想吃案
作者: umunya (うむ)   2016-02-25 06:30:00
選擇沈默就不要哀。可以告為什麼不告?之後又發生第二次的話呢!
作者: ting19841207 (tingting)   2016-02-25 06:36:00
你弟或許有問題,但你應該也有情緒問題,去看心理醫生吧! 哪有不高興就摔東西的道理。然後你都說了目擊證人是他男友,有偏頗是難免的,妳心寒什麼? 又不是你男友而且,說白了,妳應該是在外面工作不下去而到弟弟公司工作,那就該認清妳的身份是員工,該有的尊重態度要有。不要自以為自己多厲害,自己的意見多好,如果真的那麼厲害,就自己出去自立門戶
作者: dakotas (SC)   2016-02-25 06:43:00
其實這件事,不管男生女生,只要動手就是不對。不懂有人把風向帶到打女生什麼的,誰動手就是不對。吵也就算了我很懷疑有人真的把內文看完嗎?這篇文算還情由可原。第一次發生當下很少人要做到那麼絕提告吧。所以建議驗傷當後面案底會比較好言語暴力,動手都不是解決問題方式,建議原po知道弟弟個性不能被唸,就不要再犯。有些人解決問題就是暴力對待
作者: colory (風的色彩)   2016-02-25 06:54:00
實在很同情妳,不過最後一句是怎樣…個性太倔了委屈的是自己
作者: jessicayeh (Jessica)   2016-02-25 07:13:00
驗傷 廢物弟弟
作者: kiggiboy (永康伊森霍克:))   2016-02-25 07:15:00
ㄎㄎ甲炮不意外 肛下去就對了
作者: peine (peine)   2016-02-25 07:21:00
驗傷,告阿!難不成等下次真的被打成白癡嗎
作者: acrystal (.......)   2016-02-25 07:22:00
去驗傷,還有妳脾氣真的也不太好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02-25 07:34:00
自己的權益自己顧 你不告誰能幫你
作者: Jin63916 (摳幫瓦)   2016-02-25 07:52:00
居然有人怪受害者?挑釁不是合理打人的藉口好嗎
作者: Loveuux (香香)   2016-02-25 07:56:00
告啊
作者: Doralice   2016-02-25 07:56:00
去驗傷,要走法律流程不需要透過警察
作者: k1314520illy (咖哩K)   2016-02-25 07:59:00
甲下下
作者: louis81329 (KC)   2016-02-25 07:59:00
就受害者的求助手段有誤啊,沒證據警察不能怎樣,你不能自己去驗傷或找監視器?
作者: klein666 (Klein)   2016-02-25 07:59:00
這啥風向 原po人格就很欠噓了欸 還上來討拍 傻眼
作者: YAMABUTA (年紀大了就忘記暱稱這事)   2016-02-25 08:02:00
自以為找個摔不爛的產品就可以摔嗎?自己討戰的
作者: xxx5968099 (阿諾)   2016-02-25 08:05:00
嗯…為什麼要摔東西,東西被你打了
作者: kklibra (灰飛煙滅)   2016-02-25 08:08:00
不管有沒有摔東西都不該打人啊…
作者: stw0975 ( )   2016-02-25 08:11:00
交給我吧
作者: c8c3suian   2016-02-25 08:14:00
什麼叫檢討受害者?挑釁別人是沒做錯嗎?又沒說打人的好棒棒,兩個都問題一大堆,去旁邊定輸贏再出來報告啦。
作者: pchuang (九九)   2016-02-25 08:15:00
你摔人家東西
作者: ireneu6vm06 (行程滿滿)   2016-02-25 08:39:00
驗傷,走法律流程。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2-25 08:43:00
請自立
作者: winniehsieh (潛水~潛水~~)   2016-02-25 08:43:00
這算半斤八兩吧 摔東西也是暴力
作者: si183009 (茉莉)   2016-02-25 08:49:00
自己選擇就不要討拍了
作者: Otter3 (P毛)   2016-02-25 08:54:00
雖然很同情,但都自願讓警察吃案了那版友還能給出什麼建議呢
作者: brainless (廢人一枚)   2016-02-25 09:02:00
兩個都有問題
作者: minasunkiki (Miya)   2016-02-25 09:10:00
為什麼要檢討被害人?
作者: tmac1221 (lala)   2016-02-25 09:18:00
打人先錯但你挑釁也沒有很好
作者: Jsayta (纖)   2016-02-25 09:29:00
傻眼耶!幹麼不告????
作者: yunpig0802 (愛吃起司的老鼠)   2016-02-25 09:32:00
千萬別姑息 警察的話不用在意
作者: oceanlovesky (等待)   2016-02-25 09:36:00
警察這樣子說很過分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16-02-25 09:42:00
幹嘛不告
作者: robim (胖子)   2016-02-25 09:48:00
摔東西先噓
作者: Coffier (Coffie)   2016-02-25 09:59:00
肛他
作者: mmmitoriii (米多利)   2016-02-25 10:09:00
不告了以後再被打人家只會說妳活該
作者: liao5469 (一天又一天)   2016-02-25 10:20:00
怪誰
作者: kiga4ni (中痛好酸林)   2016-02-25 10:31:00
難怪是姐弟
作者: bob20228 (Rob)   2016-02-25 10:47:00
沒guts叫啥警察?
作者: awd96954 (腦殘)   2016-02-25 10:49:00
警察說出事實而已
作者: YuTeaNe (手錶帶左手)   2016-02-25 10:49:00
= =
作者: rfzj6 (R浮浮)   2016-02-25 11:03:00
妳最後是怎樣?
作者: makihara (Frozen In Time)   2016-02-25 11:36:00
我怎麼覺得兩邊情緒EQ都有問題.....果然是一家人
作者: lemon7242 (檸檬酸)   2016-02-25 11:40:00
我覺得台灣的警察也很奇怪 他的工作不是來評論的公事公辦就好了 該紀錄的紀錄 不該有私人情緒
作者: greentea952 (茶)   2016-02-25 11:55:00
妳告了再來討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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