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說228屠殺不用紀念,
或是不要撕裂族群啦,
也有一些人說那麼久了吵屁。
我簡單問,有人去你家殺人。
之後要你不要追究,你幹不幹?
中華裔台灣人要在台灣生活,
和大家做朋友,這是好事。
我也有好多中華裔台灣人朋友。
但是這跟追究原兇是兩回事。
當原兇還在魚肉人民,領著退休金。
每次還拉中華裔台灣人當擋箭牌的時候,
要小心,轉型正義的目標只有原兇,
而不是整體華裔台灣人,不要被利用了。
該抓的抓一抓,該關的關一關,
該討的討回來,以後這個紀念日,
大家也可以輕鬆一點了,不是嗎?
那228與3月屠殺是什麼?
1946年,行政長官公署將日籍台灣人
變換國籍為中華民國人。
依照海牙公約與武裝衝突法:
佔領地的行政當局,
不得任意變換戰敗國國民國籍。
因此變更為無效,台灣人至今無國籍。
1947年3月大屠殺,是屠殺戰敗國國民。
非省籍衝突,亦非官民衝突,
是中國軍隊屠日本國民。
台灣人在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後
,才失去日本國籍。
中華民國政府的戰爭罪,
至今還沒有被追究呢。
又憑什麼叫我們原諒呢?
作者:
lpy1810 (法理建國金箍棒)
2016-02-29 01:37:00殺人兇手KMT有資格叫人放下原諒?真相未明,轉型正義一定要做
作者:
lpy1810 (法理建國金箍棒)
2016-02-29 01:39:00然後小確辛們標準起手式:人家國民黨都已經道歉了, 你們這些人還在靠夭啥, ㄧ定是被DPP利用收買了
作者:
nazikimo (去屎吧!!)
2016-02-29 01:42:00推,該道歉的道歉,該賠償的賠償,該還的的趕快還
屠日本國民那段有誤,如果台灣人當時還有日本國籍,日本政府怎麼還會坐視不管?所以台灣人當時並不能算是日本人
作者:
phnx (雙雁飛,人未眠)
2016-02-29 02:05:00真凶還逍遙法外,被害者還沒得到公道,哪有可能放下?
沒有一個國家會容忍自己的國民在國外遭到非人道對待,一個正常國家會透過外交、政治的手段去保全自己的國民。至少也應該發個聲明譴責一下
作者:
kiga4ni (中痛好酸林)
2016-02-29 04:04:00高義?
作者:
ly50420 (CPLYN)
2016-02-29 04:43:00推啦
作者:
ericlo23 (吃泡麵的貓)
2016-02-29 05:09:00關二哥收了好多頭,拜他的人又是什麼心態?
作者: forkim (Cynthia) 2016-02-29 08:49:00
推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02-29 10:03:00既然如此那還不趕快去起訴中華民國國民黨,支持你喔!要讓他們輸到褲子穿不回去嘿:)更正,提告才對,小老百姓不能起訴QQ
作者:
scuxun (GIRL)
2016-02-29 11:29:00推
作者:
ccam (C.C.C)
2016-02-29 11:43:00好像加害者躲起來道個歉就變得跟受害者一樣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