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在女板就會有不同標準
※ 引述《huawei50 (浪人劍客)》之銘言:
: 朋友的女兒還沒滿16歲,這次因為跟爸爸吵架今天跑出門
女方未滿16 因為跟父親吵架就離家出走
這不是一般社會新聞常發生的案例嗎?
女板鄉民居然可以腦補的認定 這家庭 這父母有問題 而且似乎把女兒離家出走
的原因直接歸咎在爸爸身上
SO 是不是每個青春期的少女只要跟父母親吵架 然後翹家 翹學 跑出去跟人發生性關係
後 再來把責任推給父母親?
還是說女板鄉民將來生養子女都不會跟子女吵架???? 女兒未滿16歲被上 也都會先虛心
先檢討自己的管教方式?
明明原原PO也只說到 吵架>>女兒離家 這樣也能噓一堆 奇怪ㄝ
: 她有個男朋友已經18歲了,今天跑來接她
: 不知道跑哪去了,找不到人
男方滿18 就無法適用兩小無猜條款
以內文推論 男方跑來接女兒 且女方父母有到處找過女兒 男生家 學校 朋友家
都應該找過 這樣的話 男方就是讓未滿16歲的女生"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
因為男生就是讓女方父母親找不到他女兒
說實話啦 這男生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就告和誘 或是略誘吧
: 男生家長也愛理不理的,完全沒辦法
: 女兒回來肯定要告對方了
: 而且男生應該也對他女兒XX過了
: 所以他想連這個部分一起提告
: 不過女兒心已經向著男孩了
有人說要尊重女兒意願 嗯 這邏輯不通阿
跟父母親吵架 跟未滿16歲女兒跟人發生關係 根本就是2件事
我女兒跟我吵架甚至離家 不代表我女兒可以跟你上床
又如果要"尊重"女兒意願 那法律為何要明文保護未滿16 or 14之少男少女?
就是因為思想還不夠成熟嘛 缺乏判斷能力嘛
照某些推文的說法 那很多新聞中 國小女童 國中少女的意願也該尊重 而且
更不該罵已滿18歲之男人跟少女發生性關係是垃圾 是人渣
因為父母親要尊重女兒意願 放棄法律賦予父母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嘛
: 如果帶去醫院驗,有辦法驗出他們今天發生性行為嗎?
我是知道醫院能驗出處女膜是否完好 是否有撕裂傷之類
但是要驗出"今天"發生 除非你是當天就抓去驗
: 女性比較瞭解相關檢驗所以來求助
: 希望不違反規定
就因為這原因你就PO在女板求助 不過你也看到了 你只是客觀陳述友人家庭的
狀況 結果帶有先入為主的偏見就開始噓 明明就是所有父母親都會在意的事情
在這裡都會變成是父母親不應該.. 下次你用女性ID發文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