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THAN (黑雲)
2016-03-22 17:52:09最近碰到幾件類似的案件,讓我困惑不已。
犯人的特質不外乎口裡仁義道德,心中男盜女娼,擺出一副很有理想抱負的樣子吸引女生
,然後在相處的過程中各種性騷擾,甚至是性侵得逞,令人不齒。
可是讓人困惑的是,犯人所處的團體,總是對犯人多所包庇,不允許別人把發生性侵的事
情對外公,布理由不外乎是「這是兩個人的事,不關其他人的事」或是「我們已經有在處
理了,外人不要插嘴」甚至是「現在重提舊事,只是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
更令人不解的是,這些團體多半是成天高喊女權啊、性別意識啊的進步團體。
而且,維護犯人最不遺餘力的,又恰恰是團體中的女性成員...。
不知道女孩們對這種事情是什麼看法呢?有沒有人有類似經驗可以分享?
作者:
nanalia (娜娜莉 )
2016-03-22 17:56:00就假中立 假關心
作者: tw216040 (Romane) 2016-03-22 17:58:00
公佈性侵犯身份可以防止與他接觸的人再次發生被他侵犯的機會,又不是公佈受害者名單怎會是二次傷害? 至於所謂的團體大概也跟廢死差不多,沒發生在自己身上不知道痛,明明是犯罪加害人還在那好棒棒會悔改...老話一句 讓她自己跟性侵犯相處就好啦 反正都堅信他會改了
講清楚點好嗎 又不是公佈被害人 而且他周圍那些是哪些人
三樓...他們會說請理性討論,假設性的問題不做回覆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6-03-22 18:15:00建議原PO直接給資料連結
作者:
lumber (廢柴)
2016-03-22 18:39:00你貼的東西也太去脈絡了吧,只有兩句話根本不知道你指涉的案子是什麼回事,而且那兩句話直接來看,感覺比較像在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6-03-22 18:41:00還在處理確實不宜公開吧?還是我認知錯誤?
作者:
lumber (廢柴)
2016-03-22 18:41:00擔心在調查還沒結束的狀況下,貿然指稱誰是加害者可能會造成冤案或是被指涉的人名譽受損
作者: Andoanin (賣女孩的小火柴) 2016-03-22 19:54:00
把事情交代清楚 大家會比較容易給意見不公布細節沒關係 但事情的經緯至少交代一下吧...
作者: comparable (灰蠟燭) 2016-03-22 20:42:00
性侵案會有案底,若有相似的發生自然會從紀錄開啟偵查方向。為何要公開?你有偵辦搜查權?除了給茶餘飯後八婆們聚在一起閒嗑牙的題材外,我想不到怎麼預防阿
作者: graydream 2016-03-22 23:22:00
看不懂你想說什麼,你講進步團體卻只貼了兩行匿名推文是哪招?附帶一提很多性平會都很呵呵啦本來公布就會有二度傷害的缺點和可以防範的優點,而台媒向來喜愛公佈之餘順便詳述一下劇情,這當然會二度傷害啊,重點是公布不公布都要手段適宜每個案例都不一樣,你一副上來尋私仇的樣子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