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tuwalker (潮爽的! )》之銘言:
: ※ 引述《emotion32e ()》之銘言:
: : 我來解釋一些大家提出的問題,
: : 我並沒有宣揚廢死, 只是在說明事實-"死刑自古以來並不能杜絕殺人犯的發生",
: : 所以是向死刑的法理性提出質疑, 認為死刑執行的理由確實很陰暗,
: 你的邏輯不太合理,在我聽起來,
: 有點"反正不能考到一百分,所以乾脆放棄,不要去考試"的感覺
: 我不否認死刑無法100%杜絕殺人狂,但是如果每個罪證確鑿且經過審判的死刑犯,
: 都能確實執行
: 至少會有以下優點:
: 1.維持法治公平性,讓受害家屬不至於需要循私刑途徑去解決,進而再度破壞法治
: 2.維持法治公平性,讓其他願意遵守法律的民眾不至於對我們的法治失去信心,否則可能
: 因為無謂的恐慌,而造成其他無形的損失
: 3.維持法治公平性,讓其他比較膽小的宵小們在作案前,能再度三思,至少在某種程度上
: 達到一定的嚇阻作用
: (前三點很重要,所以分三次來講)
: 4.不用浪費錢來養可以很快處理掉的人,例如鄭捷
: 如果今天請你一年出$100塊,在家裡供奉一包垃圾,你會想這麼做嗎?
: 抱歉我的舉例用詞不太文雅,
: 但這就是我看到台灣一直養一堆早該丟進焚化爐裡面的垃圾的感覺 (真心無誤)
: : 我並沒有說受害者家屬就是活該,
: : 只是在說明復仇會斷絕自己應該珍惜的未來,
: : 好比說復仇成功, 兇手死了,
: : 後幾年若是有幸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而兇手家屬依然沉浸在心靈創傷之中生老病死,
: : 如何才能很有良知的過自己幸福快樂的生活?
: 先不論很多兇手家屬本身就是潛在的幫兇
: 但假設每個人都有你所謂的良知或憐憫,包括被害者家屬跟加害者家屬,
: 那麼,無論執行死刑與否,加害者家屬都會有心靈創傷,
: (除非他們對於不是自己人的被害家屬採雙重標準,否則照理來說應該也是一輩子創傷)
: 在我的假設前提下,那當然是執行死刑比較能達到利益的最大化,
: 畢竟如果真的有良知,則加害者家屬一輩子都不可能免除心靈的創傷,
: 所以無論執行死刑與否,加害者家屬都已經有創傷了;
: 而執行死刑,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維持大眾對於法律公平性的信心,
: 降低某些激進被害家屬因復仇心切而鋌而走險,發生二度破壞法治行為的風險
: 而且如果真的有良知的話,加害者家屬應該要關切的,不是去感傷自己家屬被制裁,
: 而是先思考如何彌補受害者
: 良知??
: 只怕某些加害者家屬的良知,有雙重標準罷了
先把死刑當成一個游標 並且死刑絕對會執行
假如今天偷竊唯一死刑 你說這個社會就沒人偷竊了嗎?
可能還是會有對吧!?
可能只剩下極少數神偷等級的人會去偷
但是比率肯定比現在低許多
由此可證 死刑有沒有效是假議題
重點是你的游標要設定在哪
肯定有效的 只是多有效而已
現在哪怕是3%降到1%都值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