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強制就醫。
許多人表態,這是罔顧「病患意願」。
但被強制的,一定都是沒有「病識感」的人。
不知道自己生病的人,百分之百不會想去就醫,
就算被家人逼著去就醫,也不會穩定服藥,
因為沒有服藥,才會又造成自己被強制就醫。
第二點,這種疾病是腦傷,
拖越久對腦部傷害越大,而且是不可逆的。
為什麼要拖到發病,對腦部再度重創一次,才願意強制?
最後,如果大家希望繼續維持,一切等到自傷傷人的時候才強制,
請問誰想當那個被傷的人?
如果這麼肯定要等到自傷傷人,那麼當小女孩被虐殺砍頭的時候,我們的悲傷憤怒是為什
麼?
當家庭失能時,不能主動就醫服藥,就是要社會政府的介入。
這是強制「就醫」,不是「住院」,不是「入獄」,高舉人權未免太濫情。
給予應有的診斷和治療,怎麼會是污名化?
通常會被污名化,就是因為那些忽視就醫服藥的老鼠屎。
如果再以消極的態度面對,這個社會是不會進步的。
同樣身為精障團體,更應該揪出敗壞自己聲譽的一份子。
精神障礙中的精神分裂症,會有幻聽或幻視的症狀,以及妄想。
精神分裂症可分先天與後天,先天的大多青少年時期發病,
後天除了環境、壓力,也包括吸毒造成的腦傷,導致永久性的精神疾病,
即使戒斷也無法復原,而非吸毒時的興奮幻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