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昨天打電話去文山一分局試圖了解警方在政大協助衛生單位帶搖搖哥上車的狀況
分局警員也很有耐心跟我解釋
說實情大概也就是網路上看到的錄影片段
我問說: 你們如何判定這個人需要被強制帶走?
值班警員: 判定的標準我們是交給衛生單位 判定全不是我們的專業
我們只是協助衛生單位 扮演支援的角色
(言下之意是如果衛生單位抓人不順利還有警力可以動用?)
(非抓不可的理由?)
我: 那如果衛生單位的判定標準有問題 警方這樣算不算是被利用?
值班警員: 嗯(我解讀成不否認的意思) 不過這個人後來也被釋放了
因為我只是想瞭解警方有沒有自覺有被利用的可能
希望他們以後再答應這種無厘頭的支援前可以再多考慮一下必要性
想一下該被抓的是強制帶人的衛生單位還是到目前為止還無害的路人
(精神病患只是他人給他冠上的頭銜)
後續我只跟員警客氣說辛苦了就結束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