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ze (我愛小摩卡)
2016-04-04 18:57:14小妹住在民風純樸的離島地區,
附近有派出所,也是學區。
最近網路上瘋傳有個被判無期徒刑的性侵強盜犯,關了20年假釋出獄來到這裡居住,目前
經過證實傳言無誤。
該假釋犯非本地人,而是屋主同意入籍,且屋主並未同住。
目前該假釋犯需攜帶電子腳鐐,每天固定到派出所報到。白天可自由行動,晚間9點至隔
天上午7點被限制只能在住所,不能外出。
由於附近就是學區,有小學、國中、高中,其中小學離該住所僅5分鐘不到路程。
這個消息傳出後,聽到很多不同的聲音跟意見,似乎站在不同的角度看那些發言都沒有錯
。
不知道版上的大家有什麼想法?
如果是妳(你)就住在附近會特別害怕嗎?
作者: wa8054 (ruby) 2016-04-04 19:05:00
會害怕耶…
作者: dayaju (艾草) 2016-04-04 19:13:00
怕
作者:
rubykry (山獸神鹿比)
2016-04-04 19:13:00性侵前科的會怕
作者:
s1030406 (更年期阿毛)
2016-04-04 19:13:00會害怕,但都假釋了……
作者:
p62014 (eggeggchen)
2016-04-04 19:24:00同鄉,大家最近都轉發那個人的地址跟照片,真的可怕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4-04 19:24:00
以前本來有機會通過法案 公佈性侵犯資料提供查詢的
會怕歸會怕,但是會注意自己不要出現把這些人永久隔離的心態。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6-04-04 19:49:00
會很怕 而且電子腳鐐也不是沒有人破壞成功過
作者:
sjy0821 (jyunyi)
2016-04-04 19:53:00我覺得全部的性侵害犯都要去死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6-04-04 20:02:00可以公布長相嗎……我怕怕==
作者:
luvbxw (HELLO)
2016-04-04 20:06:00性侵犯白天就沒性慾嗎?真無言
作者:
aloofcat (0liva)
2016-04-04 20:28:00完全無法接受,之前有新聞是假釋犯把腳鐐弄壞,完完全全無法接受啊!
作者:
KellyCat (Kelly)
2016-04-04 20:28:00會害怕
作者: chicz201 (chi) 2016-04-04 20:34:00
單純想知道樓樓上請問你無法接受你會搬家嗎
作者:
nimby ( )
2016-04-04 20:35:00被判無期徒刑當初的犯罪行為一定非常誇張,會害怕。現在一堆性侵犯都判超少刑期,法官和法律真的很莫名其妙。
怕死了,保護好自己啊,電子腳ㄌㄧㄠˊ也是可以弄壞的,希望他別不知好歹忘記自己在離島沒得跑
作者:
Buurin (Buurin)
2016-04-04 20:40:00好恐怖喔…要是我我會特別害怕><
作者: ONLYYUYU (天啊 !~我變媽了) 2016-04-04 20:43:00
當然會怕啊 可是你家附近才一個 我家附近是30幾個耶台灣的監獄已經滿了 他們認定毒販跟性侵犯都不算重刑犯沒地方安置 又不能死刑 警力也不夠監控 當然只能亂放
作者:
aha1005 (nomin)
2016-04-04 20:55:00會怕 盡量結伴,不要單獨行動!!
作者:
eve9543 (ç„¡æ•µç ´å£žçŽ‹)
2016-04-04 21:18:00山外?
作者:
makihara (Frozen In Time)
2016-04-04 21:30:00主要是性侵犯的再犯率很高...
必須保護自己,但是也不必對他過多的偏見或歧視……人不是沒有悔過的可能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6-04-04 22:18:00別的犯罪還有悔過的可能 但性侵不可能 他純粹是大頭管不住小頭的人 關過也還是一樣 數據都顯示了這種再犯率高
作者:
aloofcat (0liva)
2016-04-04 22:30:00搬家只能保護自己,但仍存在恐慌的民眾,也許會跟里長談談吧
作者: rourouchiu (Rou) 2016-04-04 22:36:00
隨身攜帶防狼噴霧劑或是防身物品,注意安全啊
作者:
evevt (eva)
2016-04-04 22:44:00會
但是會覺得如果里長要他搬家,他還能去哪裡呢?到哪裡都被嫌棄不是嗎
作者: tooth (tooth) 2016-04-04 23:48:00
想到一部韓國電影:為愛而生打錯,是 希望:為愛重生
好奇為什麼屋主同意入籍耶...不知道他是假釋的嗎....
作者: Noshow (Noshow) 2016-04-05 00:07:00
真心希望這種對社會無益的最好永久隔離如果租房我會搬,買房我會聯合住戶連署反對人身安全比任何東西都重要,這不是聖人的時候,小心好心反而被狗咬。 而且狗還是你繳稅養的哦。
作者:
wingy (相信是一種力量)
2016-04-05 00:13:00會害怕,尤其是我有女兒,有能力的話會想搬走
作者: Noshow (Noshow) 2016-04-05 00:14:00
還有個方法是暗示屋主說房子超可能會變成問題物件
作者:
rubqeen (漂流的玫瑰)
2016-04-05 01:57:00會 好可怕 放出來就是危害無辜百姓啊!!!
作者:
lupus666 (lupus666)
2016-04-05 03:38:00會怕啊,電子腳鐐幹嘛的,又不能再他要再犯的瞬間直接人道毀滅他保護其他人安全。有些事情發生過一次就是一輩子的傷,給犯人機會自新放出來,被害者是一輩子關在陰影裡欸。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4-05 05:49:00
之前還有剪斷電子腳鐐脫逃的,警方還不肯公佈他的照片
他可以造成別人一輩子陰影,憑什麼我們不能對他提高警覺 他沒有資格心安理得過後半輩子!!!!!
作者: spyair ( 跳 過 ) 2016-04-05 10:22:00
有點不蘇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