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lating (遠方的鼓聲)
2016-04-10 02:58:32認真回你,有查法條維護自己權益是件值得鼓勵的事,但引用法條必須連法條定義及適用
範圍都看清楚唷
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有通訊交易的定義:
十、通訊交易: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
、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
。
單純就你朋友的例子,既然是去「服飾店」下訂單,服飾店通常都會有現貨、同款等供消
費者檢視商品才交易,不屬於通訊交易適用範圍。
一般通路有自己的採購銷售流程,假設你朋友下的這筆訂單剛好沒庫存需要另外下採購單
,我們稱「訂單採購/生產」,在消費者下這筆訂單的同時服飾店已另外向上游或工廠下
「採購單」(或生產單啦看是不是自行生產),也就是說服飾店已產生相對應的採購/生
產成本,且既然你朋友在下訂時就同意不能退訂(至少訂單上已明確告知),那她不讓你
退是非常合理的。
(我舉例而已,正確銷貨認列時點也許因公司內部作業流程會有差異)
就算服飾店有庫存僅做調貨動作,在調貨期間的倉管、物流成本也許已經滾入銷貨成本(
服飾店認為已完成交易),這時候的確是有退訂的空間,因為消費者可以提出商品所有權
尚未轉移,服飾店不應認列銷貨blahblah (欸可是人家訂單寫了不能退訂,表示店家就
是怕有消費者這麼歡,才先發制人的)
至於她態度是不是該檢討我就不知道了,就是論事的話你用錯法條然後訂單有寫不能退。
※ 引述《miffyerrol (加勒比海欸羅兒)》之銘言:
: 朋友5天前在服飾店買了2件衣服,1件沒貨要先預訂,已先付了2件的錢,
: 現在想退還沒到貨的那件,店面有同款其他顏色的,但是朋友不喜歡。
: 充分瞭解在門市現場購買實物帶回家沒有7天鑑賞期。
: 今天陪朋友過去說明想先退掉未到貨那件,
: 朋友態度良好地和緩詢問疑似是老闆娘的門市小姐。
: 門市小姐:你可以換其他顏色,我們就是已經下訂了不能退,你看我們訂單都寫了。
: 而且當時有買另一件衣服有95折,這樣不行。
: 我:那我們可以補另一件折扣的錢呢?
: 門市小姐:我們沒有在退的,就是已經下訂了不能退,你看我們訂單都寫了。
: 我:下訂單是你們內部流程,我們已付錢,衣服都還沒拿到,為什麼不能退呢?
: 門市小姐:我們規定就是不能退,你不要再盧。
: 我:我很盧?????(苦笑)
: 我才說兩句你就說我很盧? (我真的受到驚嚇,這叫盧喔?)
: 門市小姐:你不要再盧,我們現在很忙。(就要離開櫃台)
: 我:你...你態度真的好差。
: 我就這樣丟下這句離開 一時亮不出哪條法規適用 覺得自己好弱而且還嚴重被污辱
: 因為太氣,馬上就查了法規,
: 朋友雖是在店面訂購,但訂購時並沒看到實體貨物,
: 所以推論應適用消保法"通訊交易"規定(以前叫郵購買賣),
: 第19條第1款
: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
: 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 這件事因看起來情況特殊,根本還沒拿到商品時是否可退貨?這部分想好好釐清,
: 另外還有取貨時當下是否可退貨?
: 要不是今明放假,當下就想打給消保官諮詢,不給退貨到底是否合規定,
: 有看到線上申訴管道,但朋友看起來是不想再生事端吞下去就算了,
: 但我還是很想知道以後若發生這種事,要如何主張可讓消費者立場得住腳,
: 所以還是會諮詢消保官(禮拜一馬上!),
: 另外還查了公然侮辱的要件,被罵2次很盧真的暫時吞不下去,
: 因為本人臉皮很薄真的嚴重覺得受到污辱了........
: 我還可以良心保證只說了以上那些話而且態度良好,
: 這真的算盧喔?天啊好在意.....可惡.....
: 真的是知識不足又容易被激怒...學到了教訓........
作者:
j035p (水心)
2016-04-10 03:01:00推XD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6-04-10 03:02:00謝謝備份(焦點錯
作者:
piovoso (柴犬高速螺旋)
2016-04-10 03:04:00我賭原po不會刪文 賭輸的話樓下10F請我吃雞排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6-04-10 03:05:00可是原PO臉皮很薄 我怕後續砲火猛烈她負擔不住><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6-04-10 03:08:00照他的說法 預售屋也是通訊交易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4-10 03:09:00樓下請吃雞排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6-04-10 03:10:00請你吃200個 一口氣給我吃完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6-04-10 03:12:00我可以幫P大吃一個 熱情幫忙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6-04-10 03:14:00我可以幫P大分擔一個
現在的消費者就愛拿消保會來嗆店家!要嗆的也先搞清楚法律好嗎?
作者:
abbzz (老闆白飯來兩碗謝謝)
2016-04-10 03:18:00卡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4-10 03:18:00真的wwwww現場買了拆封後又拿來說要退(無瑕疵)或是過七天也在說要退 拒絕就會拿消基會嗆你wwww
作者:
abbzz (老闆白飯來兩碗謝謝)
2016-04-10 03:19:00要刪也會等星期一消基會電話打通才會刪
作者: miffyerrol (加勒比海欸羅兒) 2016-04-10 03:20:00
感謝p大那麼認真回我文 我不會刪文啦樓上C大 我沒有嗆店家啊...
作者:
piovoso (柴犬高速螺旋)
2016-04-10 03:26:00還好沒有要刪 差點就要嗑200個雞排了(っ=勒鱁)っ
不好意思那我應該說用消保會來"提醒店家",既然都上來留言說要找消保會,還有是不是構成公然侮辱罪,那...
作者: miffyerrol (加勒比海欸羅兒) 2016-04-10 03:30:00
公然侮辱只是我玻璃心在心裡想的啦..感謝你重看我文章我在現場並沒有講到消保會之類的事....
但你來這邊討論 就是想拿這些法條來用不是嗎就是根本搞不懂就想拿法條壓店家 不管是消保法還是公然侮辱的部份 自行理解成是適用且對自己有利的
作者:
abbzz (老闆白飯來兩碗謝謝)
2016-04-10 03:33:00所以來女版公審討拍的目的是.....
原原PO真的超欠噓...自己站不住腳還想拿法條壓店家
作者:
lien ( )
2016-04-10 03:41:00樓上可以說一下哪邊不公平嗎?
作者: miffyerrol (加勒比海欸羅兒) 2016-04-10 03:43:00
a大...我想知道我盧不盧 我已經得到大家認證了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6-04-10 04:15:00我要雞排要切不要辣
說到解釋,我想請問如何"簡短"的勸退,明知不能退但還是抱著你不給我退,我就要拿著法條告上法院,硬要店家退錢的澳客~
很擔心消保官也會被盧,但原原po應該看不到這個留言吧.
像原原po那樣搞 以後實體店都不要幫大家訂啊 以免又被盧小小訂了又退的造成人家麻煩還一臉無辜真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