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請我代po的
請不要回到我的信箱
請記者不要抄
(我猜會有人說廢文還怕抄
但有些廢文也被抄過呀)
以下是問題:
朋友(女),和前男友分手過2次
前兩次分手都是和男方家庭有關
兩人都到了適婚年齡 以結婚前提交往
前兩次分手的原因都是:
男方的母親有佔有慾,反對所有兒女的交往結婚對像。女生就被男方母親討厭,男方又很
傳統,覺得婚後不能和母親以及原生家庭切割。希望未來老婆能努力融入家庭,感化母親
,並且婚姻得到母親認可
男生當初態度又很硬,不肯妥協
但分手兩次,隔了滿久的。男生又回來找女生,正好女生沒男友,這次男生什麼都肯妥協
了,說女生工不工作都可以,完全不用照顧他的原生家庭,只有節日要ㄧ起過。。媽媽不
能接受女生也無所謂了。所有的
都聽她的,說他會先租房子和她同居,同居3個月合的話就結婚
這種情形大家能接受嗎?原po是覺得:這男生為了母親已經和她分手兩次了,也夠了吧!
聽聽大家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