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ckysmallsu (B.J.T)》之銘言:
: spsu是女主角的朋友同時也是喜歡女主角的追求者
: 因為追求不到女主角所以spsu挾怨報復惡意破壞女主角的名聲
: 之所以會出現同ip是她會去spsc及其室友租屋處過夜(有男有女喔 好奇到底是住多少人?)
: 而且是跟女生一起睡唷(不過妳不是才說自己是雙性戀 降真的沒問題嗎)
: 因為跟追求者借電腦手機發文才會同ip (ㄟ為什麼不跟妳一起睡的女生朋友借電腦呢)
: 不過看起來原原po妳朋友超多阿 而且還有男有女一大群呢
: 真的不懂既然妳人緣這麼好為什麼還要去歐兔徵人
: 現在真的強烈支持原原po對惡意毀謗妳名聲的spsu提告
: 不是說鄉民都不願意相信妳 只是劇情演到現在真的太離奇變羅生門
: 是需要法院認證...喔不對我是說需要法院來還妳一個清白才對
: 吼不要說拜拜啦 現在才正精采呢
附議
===推文節錄===
推 linleelin: 好啦,性別多元,那我找女的,我不可能雙性戀嗎,負面 04/21 04:55
→ linleelin: 的人怎樣都負面,吃個飯而已,又不是約去mtv 04/21 04:55
→ linleelin: 光揪人吃飯我沒錯,那穿短裙是不是就該被性侵,台灣還 04/21 04:56
→ linleelin: 有這麼多人有這麼low想法 04/21 04:56
→ lol9978: 好啦 女生都沒錯 我們都很LOW http://goo.gl/wFaioC 04/21 04:58
推 linleelin: 嗯啊 04/21 04:59
→ linleelin: 謝謝妳認同 04/21 04:59
→ lol9978: 都是男生不對 http://goo.gl/AX6Xpn 04/21 05:00
→ linleelin: 男生沒有都不對,是哪個男的不對,啾咪 04/21 05:00
推 linleelin: 女生一定要保護自己,跟女生一定要深夜不出門,不然有 04/21 05:02
→ linleelin: 被性侵可能,講的我們一定要防禦,不是指責攻擊者,不l 04/21 05:02
→ linleelin: ow不然怎樣 04/21 05:02
→ linleelin: 我們為什麼生活一定要防禦,你會說男生單獨跟女生出去 04/21 05:03
→ linleelin: 危險嗎,把自己搞得讓別人危險是誰的錯啊,神邏輯 04/21 05:03
→ lol9978: 講得別人要性侵你一樣.....有問過男生願意嗎 04/21 05:04
→ linleelin: 我男友也是很開明,覺得找男生女生都一樣,正常交友心 04/21 05:04
→ linleelin: 態不用限制 04/21 05:04
→ linleelin: l大是中文有問題還是邏輯有問題 04/21 05:05
→ linleelin: 哪裡講的別人要性侵我,你這句話我可以告你 04/21 05:05
→ linleelin: 你再出言不遜我就告你 04/21 05:06
推 linleelin: 我已經截圖 04/21 05:08
→ lol9978: 所以你開口閉口講性侵 然後怪我講性侵> 04/21 05:10
推 linleelin: 我哪裡說我要被性侵呢?你道不道歉?不然我們去問法官 04/21 05:11
→ linleelin: 誰有理? 04/21 05:11
→ linleelin: 我現在給你道歉一會,今天以內不道歉,我會告你 04/21 05:12
→ lol9978: 我有說有人要性侵你? 只是你一直講性侵不就讓人覺得 04/21 05:12
→ lol9978: 有人要性侵你 04/21 05:12
→ lol9978: 好啦 對不起 我不該說有人要性侵你 OK? 04/21 05:13
→ linleelin: 你說我講的別人要性侵我喔,不道歉是你的是 04/21 05:13
→ linleelin: 不用爭,去法院要求公正裁判 04/21 05:13
→ linleelin: 請你有誠意一點道歉,且不要再出言不遜 04/21 05:14
→ lol9978: 對不起 linleelin小姐 我不該對妳出言不遜 不該汙衊妳 04/21 05:16
→ lol9978: 請妳原諒我 小人在此跟妳認真道歉 04/21 05:16
推 linleelin: OK 04/21 05:17
推 linleelin: 每個人為自己言行負責,不會因為匿名就不用負責,不過 04/21 05:36
→ linleelin: 我已經接受道歉 04/21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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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看完這串推文笑了
還沒進入狀況搞懂清楚哪邊有告人的點,推文竟然就已經瞬間完成道歉+接受道歉
結果spsu這種冒充男友,明顯妨礙名譽
刑法第310條就擺在那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如此愛惜羽毛的linleelin竟然完全沒提到要對spsu提告,只丟下句拜拜就閃人了
著實讓我震驚不小
揪竟是法律人?還是拿法律嚇人?
為杜絕悠悠之口,強烈支持提告讓法院還linleelin清白大家說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