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nleelin (123)》之銘言:
: 昨天心情煩悶
: 去歐兔揪人吃飯
: 並寫男女不拘
: 就是只是想吃飯而已
: 結果他說要去看電影
: 我想說時間不算晚
: 沒關系就答應
: 約好後,搭車我不小心搭過頭
: 到站後因為電影票先買了
: 我們一路用跑的
: 他直接抓起我的手 牽我手心
: 我立刻甩掉說這樣沒有比較快
: 硬著頭皮看完
: 他一直說要載我送我回去
: 好險我一直堅持要搭公眾運輸工具
: 歐兔再也不會去了
: 回推文
: 我是自己付電影票
: 且中間搭錯就立刻通知了
: 我不找朋友上歐兔
: 純因為我覺得突然約(當天)很沒禮貌!
馬的要不要統整一下說法
整天雞雞歪歪男女平等性解放
然後發文護航我的手只有我的男朋友可以碰
是鑲金還是鑲鑽?
到底是男人還是女人在物化女性?
用點腦子再打字很難膩?
可以讓人隨便幹不可以隨便讓人牽手?
這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