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文長見諒
記者歡迎來抄(?)
跟每個有相同經驗的人一樣,
從來沒想過這種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
22號晚上十點,
像平常一樣在忠孝復興轉文湖線,
長長的電扶梯,跟往常一樣站在右側,
滑著手機看Marvel版,
忽然感覺到有人捏了我左邊屁股,
當下我迅速抬頭,
只看到一個男生加速往上走,
我以為我遇到這種事會立馬大叫追上去,打爆他的頭之類的,
沒有, 我真的直接傻掉,活生生看著他衝上剛進站往木柵列車。
然後,
我就慢慢走去站務中心,對,慢慢,
因為我實在太震驚了,不帶任何情緒的陳述剛剛發生的事,站務人員聽完居然先問我:你
要報警嗎?
先說這不是在抱怨他們的處理方式,
只是我當下真的覺得很荒謬,
荒謬到快笑出來的感覺,
不,我沒有要報警,我只是跟你說一下,掰掰~
難道有人會這樣回答嗎?
心裡一邊這樣想一邊點了頭,
很快的捷運警察出現了,
帶著我進入監控室,我還是不帶任何情緒的把影帶看完,指認出經過我的人,
然後,捷運警察A不知道為什麼說了以下的話:
這個看起來他只是經過你,
會不會可能是不小心碰到。
我直覺反應就是問他:
我現在捏你,跟我碰到你,會是同樣感覺嗎?
捷運警察A就閉了嘴,
接下來另外一位同仁接手,
開始寫起事件經過的表格,
我得說我真的很同情這些警察,
在之後的四個小時裡我見識到什麼叫事倍功半,制式化的作業,完全是對被害者還有警察
們一次一次的凌遲。
這位李姓捷運警察一遍寫表格時一邊跟我解釋:剛剛的畫面只拍到他經過你,沒拍到他的
手部動作,我們可以盡量幫到你的,就是找到這個人,到時如果你想提出申訴或告訴,要
看法官怎麼判。
言下之意就是,證據不足,就算抓到了,也有可能無法定罪。
本來沒什麼反應的我,忽然覺得,
什麼制度?什麼王法啊?
我也很直接問了李姓警員:
今天如果他經過我,我身上多了道傷痕,或他捅了我一刀,但監視器沒拍到,你也會跟我
說「要看法官怎麼判」嗎?
我真的忘不了他看我的眼神,綜合了疲倦,無能為力,無奈。
他回答我的話證明了我的猜想,
沒錯,這是法治的社會,
也因為這是法治社會,
這種沒有外傷,沒有財務損失的案件,
都要仰賴證據跟證人。
我沒有證據、沒有證人,簡單來說就算我當下拉著他,他也可以矢口否認,
因為沒有證據。
我再度感到荒謬無比,原來我們的國家,是這麼不保護受害者的,
原來我今天就算站出來指控了,
還是可以讓這個侵犯我的人逃出法網,
只因為我受的傷害不夠大。
很好笑的是我當晚至少被問了五次:
你要提告嗎?
沒有,我做筆錄做好玩的。
我想這些警察也看多了吧,我真無法想像每天處理這種事,眼睜睜讓壞人從容離去那種感
覺,所以他們儘管沒有勸退,心裡大概很清楚這是做白工,才會一再問我要怎麼處理。
當然我還是決定報案了,
雖然可能抓不到人,雖然他也不太可能被定罪,但我至少可以讓這個人有被抓到的機會,
如果他食髓知味,繼續犯案,也許有天他會被定罪。
我也只能這麼希望。
被警車移送(?)到大安分局後,我跟警員花了快兩個半小時,把所有表格填寫完,這些
表格不但系統過時,還很耗時間,警員必須把白話陳述打成公文形式,「代號007於十點
許於忠孝復興電扶梯」,之類的,
表格內甚至還出現:事發當時你有什麼感受?
這種莫名其妙的問題,我還直接問承辦警員:記者該不會是學你們的吧?莫非我是很開心
才在這邊做筆錄?
警員還真的笑出來,他說這問題的確很不恰當,但性騷擾定義就是當事人必須提出感受不
舒服,所以才有這些問題的設置。
弄了老半天拿到一張三聯單,結案。
我想這件事讓我學到的就是我們出門都要裝360度行車記錄器在身上(?),連捷運站這
種處處是攝影機的地方,也還是有死角,也很謝謝警方的協助,雖然很清楚知道就算抓到
人也是無法定罪,但我相信他們已經盡了最大的力量在幫我...希望啦,哈哈。
我把事情的經過打出來,希望警惕所有男孩女孩們,不管你身處的地方再怎麼安全,還是
要提高警覺,也希望未來這種事情不要再發生,同時,如果你身邊有人不幸發生這種事,
拜託不要檢討被害者,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說什麼都是屁話。
檢討被害者語錄:
你怎麼沒抓住他?
你怎麼沒有叫?
要是我就怎樣怎樣...
你是不是穿很少?
他帥嗎? 一定不帥你才報案!
多想兩分鐘,你可以不用二次傷害別人。謝謝大家。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04-24 22:56:00
你報案是對的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4-24 22:58:00
推 我能了解這無力感
而且警察在某方面其實會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有種被害者自己看著辦吞下去的感覺= =
作者:
linyy (60)
2016-04-24 23:01:00推你的勇敢,但站務人員詢問是否報案不荒謬,畢竟很多人選擇不報案,只是想反應而已
作者:
adrienJPFR (☆ princess de U文 ☆)
2016-04-24 23:02:00不帥
作者: kacofish (fish) 2016-04-24 23:04:00
推!
作者:
d43234 (sandra)
2016-04-24 23:05:00我也有次在公車上遇到一名男子打我屁股就馬上下車......真的很生氣
警察不是法官,他也不能跟妳保證什麼...這沒辦法,拍拍!
作者:
airjjop (vivi)
2016-04-24 23:06:00這種形式化的作業真的要改進,很多報表作業用意理想,可是淪為儀式般的精神,好笑的是,政府在評鑑機關也仰賴看紙本,所以大家雖然知道這些作業方式不合時宜,卻也無能為力。經歷荒唐的遭遇後,妳還冷靜打出這些想法,辛苦妳了。這世界並不完美,所以我們更要保持理性,一起加油
作者: feb7923 (KK) 2016-04-24 23:06:00
推文有事嗎
我也遇過,當下真的會不知道如何反應><但事後跟朋友說,還會被問當下為何不喝止對方,會覺得好像是自己的錯而更難過。原po很勇敢有去舉報,我下次如果再遇到(希望不要有)一定也要舉發他
作者: feb7923 (KK) 2016-04-24 23:07:00
補推原po勇敢
作者: minacoco (米娜可) 2016-04-24 23:07:00
發生事情的當下都會嚇到 拍拍QQ 遇到這種事情一定很氣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6-04-24 23:08:00這種文章總是會有人來刷存在感
作者: papkkpa (papkkpa) 2016-04-24 23:08:00
有時候遇到神經病能怎麼辦呢?不要怪國家法制什麼的,還是妳要不要舉個例子說身處哪個國家會有人給妳公道的例子?妳不都沒追上去了嗎?
作者: Teentopgd (Gd) 2016-04-24 23:09:00
我只想告訴你,若監視器看不出來他性騷擾你,或是被告沒有承認,要定罪非常難,判決是要講求證據的,今天妳是真的受害會感到很不公平,但若監視器看不出端倪,被告還可以被起訴定罪,我想這才是什麼司法吧。
作者: eddie909 (絕劍) 2016-04-24 23:09:00
如果沒證據也能定人罪,這世界將會更可怕
希望系統能更新 用咕狗語音輸入之類的 雖然可能會有點悲劇XD
作者: shuir0810 (我就是我) 2016-04-24 23:11:00
作筆錄過程真的折磨人,同樣的問題可問3-5遍
昨天坐公車也被後面的男子刻意用下體磨蹭,因為我後面根本還有很大的空間,但是就算公車有監視器這種事也拍不到,真的很無奈
作者:
besser7 (besser7)
2016-04-24 23:11:00推原po勇敢
我沒追上去,就代表我姑息這件事嗎?公不公道,當然自在人心,所有國家都會有鳥事,也有人失去性命,加害者判無罪的,但難道我無法去訴說我不受保護的心情嗎?多想兩分鐘,就像我說的,沒發生在你身上之前,說什麼都會是屁話
作者:
zeffy (煉獄的馬卡龍)
2016-04-24 23:13:00很佩服妳的行動力,這種事的確不該隱忍
作者:
tzumon2020 (tzumon真的謝謝再見不聯/)
2016-04-24 23:14:00推,當下真的會傻住,甚至還會檢討自己是不是多疑了就是怕被人說太敏感想太多
沒直接證據不會有罪 除非有人錄影、監視器有拍到或當事人承認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16-04-24 23:15:00純噓中間那段 本來就是要證據阿 什麼不保護受害人 如果隨便憑一人之詞就能定罪才可怕吧
作者:
dol25 (D.O.L)
2016-04-24 23:16:00推你勇敢報案
作者: Teentopgd (Gd) 2016-04-24 23:16:00
如果單憑證詞就可以定罪 真是太可怕了
作者: mips 2016-04-24 23:17:00
鹹豬手事件簿 證據本來就很重要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04-24 23:18:00
要求原PO追上去的人很奇怪
懂妳無奈的感受 但是認真說證據不足本來就無法定罪還是我們要退回人治社會?證據不足還被定罪那才是最可怕的
作者:
guepard (刺蝟樹)
2016-04-24 23:18:00有遇過 報案流程真的好長
作者: Teentopgd (Gd) 2016-04-24 23:18:00
不然妳是希望以後有人指妳性騷擾 妳就被定罪歐?
作者: mips 2016-04-24 23:19:00
證據不足還定罪是很可怕
作者:
jaykill (jaykill)
2016-04-24 23:19:00說不定電扶梯下方有人看到 但你當下默不作聲 人群消散連找證人的可能性都沒了 監視器又沒拍到 證據都沒有的情況下還能怎麼判
這根本不是不保護受害人或姑息壞人的問題不過勇敢報警的態度還是值得鼓勵
如果說這樣會定罪 那就會開始出現假裝被性騷擾的人要求和解金的新聞出現
作者: Donnaly (DONNA) 2016-04-24 23:21:00
推
謝謝前面幾樓的意見,我不是說沒有證據我就要定他罪,我就已經接受了這個事實了不是嗎(笑),我當然理解這件事不能憑我一面之詞,我所要講的是我是真的受到侵犯了,但若是沒有外傷沒有財務損失,就得自己吃癟這種無奈感,還是我今天說我很無奈很生氣,也不行?
作者:
guepard (刺蝟樹)
2016-04-24 23:21:00我遇到的那裡沒有攝影機,警察也是說沒辦法 可定罪要有證據啦不然太可怕了吧
作者:
eeeeec (伊咿吚)
2016-04-24 23:21:00警察不知道性騷擾的定義?只要被害人感到不舒服性騷擾就可以成立
作者: mips 2016-04-24 23:22:00
監視器就是拍到他經過你而已 這樣的證據要定啥罪?
作者: Teentopgd (Gd) 2016-04-24 23:22:00
不是說什麼制度跟王法嗎XD
完全不能苟同你的想法,某些詢問比如說「請問你要報警嗎」或是「請問你要提告嗎」都是出於關心立場,你不主動說要報警提告誰理你啊,白眼
作者: iamcn (oh oh oh oh) 2016-04-24 23:24:00
不能問你要報警嗎?站務人員要會通靈?
然後沒有證據就想定人罪,我才覺得你的世界真的是沒有王法,我說你殺人不用任何證據就可以了喔?如果全國人民都是你這個想法我才覺得這是什麼王法
作者:
tobytoby (æ–°é®®è‚)
2016-04-24 23:24:00推
作者: tissuetime (哭泣時間。) 2016-04-24 23:25:00
雖然可能無法定罪 但有過被告的經驗 對方下次可能就不敢輕易性騷擾了 支持你提告!
某樓,我人都在警局裡了,他們問我要提告嗎問了五次,如果這是關心,警察可能關心我有沒有老人痴呆吧...
我在高捷手扶梯也遇過偷拍,當下嚇到沒抓住犯人,事後去報警調監視器也是沒拍到不能拿他怎樣
作者: poeoe 2016-04-24 23:25:00
..不管有沒有外傷和財務損失都要證據阿 這才是法治國家
作者:
bjqs0827 (sqangela)
2016-04-24 23:25:00雖然同情妳 但加害者並不是是捷運人員跟警察吧 他們盡到他們職責 不懂妳那些os好像是他們的問題一樣 本來就是有證據法官才能定罪 不然不就天下大亂
犯人故意在兩支監視器交接的死角犯案慣犯都知道哪裡拍不到
作者:
BerITh (戀愛修理亮)
2016-04-24 23:26:00.......我也覺得你不該遷怒到警察身上...他也沒責怪你什麼
作者: iamcn (oh oh oh oh) 2016-04-24 23:27:00
不是你被傷害了就可以去刁難警察,沒證據你要他們怎樣?也不是你被傷害了,世界就要繞著你轉,不順你的意就是二次傷害。
作者:
BerITh (戀愛修理亮)
2016-04-24 23:27:00只是依據經驗告知你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可能只是徒勞無功
紅明顯這種現行犯沒當場抓住就來不及了 事後怪警察怪法官真的於事無補...
作者:
ccjj8 (ccjj8)
2016-04-24 23:27:00阿就沒證據你是能怎樣 今天沒有法治你屁股等著被捏爆
作者:
bjqs0827 (sqangela)
2016-04-24 23:28:00站務人員問妳要不要報警這句話有什麼問題?難不成妳要他去抓人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6-04-24 23:28:00拍拍 遇到這種事很倒楣 你很勇敢也受委屈了
作者: elmo0155 (拉麵) 2016-04-24 23:28:00
沒證據隨便幾句話就定人罪才會天下大亂
作者: KoBeWaNnAbE 2016-04-24 23:29:00
支持你
作者: Andoanin (賣女孩的小火柴) 2016-04-24 23:29:00
推妳報案 懂妳那種無力感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6-04-24 23:30:00行政問題是出在制度本身 真的應該要從制度改起
作者:
jaykill (jaykill)
2016-04-24 23:30:00原po也別太生氣 至少就像你說的 身上不是突然多了條刀痕
作者:
jaykill (jaykill)
2016-04-24 23:31:00就當學個經驗 以後遇到相同情況 強勢點立即反應 我想台灣
可以理解當下妳震驚來不及反應但也請妳諒解警察法官的難處 證據不足本來就很難定罪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6-04-24 23:31:00沒證據就可以判罪確實會變成法律漏洞 所以才會要求證據但是有時候遇到傷害的人不見得能握有證據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6-04-24 23:32:00如果男性被誣賴性騷擾確實很可憐 但是建議噓文的人可以站在女方角度想想 有點同理心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6-04-24 23:33:00原po也要理解警察或站務人員的無奈畢竟他們工作的時候是跟著規定在走
扯站務人員荒謬根本莫名其妙。要報警自己不會說???
作者:
Transfat (Transfat)
2016-04-24 23:35:00所以你想要憑受害者片面之詞就可以定罪嗎?這樣這個社會會變得非常可怕吧。法律就這樣訂是為了保護全部人民,你的抱怨充其量也是你的想法而已哎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6-04-24 23:36:00建議你別太在意噓文 男性站在"可能被誣賴性騷擾"的角度思考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6-04-24 23:37:00所以會認為證據很重要是正常的 事實上證據也確實重要
作者: elmo0155 (拉麵) 2016-04-24 23:37:00
被害者又怎樣 世界就要照著你想法走喔 警察也是照規定做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4-24 23:37:00程序正義是建立在被告權益上,發見真實則是在告訴人那邊,雙方是有一定程度上的衝突的,這是一般非法律背景者不會有的認知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6-04-24 23:38:00容易被性騷擾的女性比較能理解這種難以掌握證據的無奈
作者:
bread10x (開心就好)
2016-04-24 23:38:00我懂妳震驚到無法反應的心情
竟然有這種事 難怪有人要側站 我剛看到還很無法理解= =.
作者:
yuhurefu (鍛えてる!)
2016-04-24 23:40:00有提告至少希望能嚇阻對方再犯 萬一對方再犯也有記錄...
噓的人有事嗎?想想今天如果你的家人或女友就遇到跟原po一樣的事情,你會這樣講她嗎?
作者:
BrandonC (RiceCake)
2016-04-24 23:42:00被害人不應被檢討 錯的是加害人 但站務跟員警也很無辜 請不要把氣發在他們身上
就真的沒證據 警察也只好這個態度囉 你有證據保證不一樣
作者:
medama ( )
2016-04-24 23:44:00推
一直強調人家問你要不要提告是怎樣?那你要他怎麼處理
...? 我有講我把氣出在站務跟警察身上?我完全沒有口出
作者:
a06w6y7 (喝喝鹿)
2016-04-24 23:47:00證據本來就很重要,老實講妳若因此覺得不夠受到保護我覺得滿多餘的
作者:
flyhoho (flyhoho)
2016-04-24 23:48:00不好意思我能理解妳當下的心情但是因為這樣一直去質疑現有的程序實在不是辦法…要是不想要這些程序我們大可回到包公問案時期就好
作者:
a06w6y7 (喝喝鹿)
2016-04-24 23:48:00不過還是要稱讚妳有報案的勇氣啦
作者:
kamayer ( 沒我的日子 妳別來無恙)
2016-04-24 23:48:00給你拍拍 這種性騷擾本來就是很難舉證了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16-04-24 23:49:00不過最好還是當下指認 就算沒證據抓不到 應該也能降低他再犯的機率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6-04-24 23:51:00911不可以暴露我的住址!!!(大誤)
作者: comein17 2016-04-24 23:51:00
真的 一切只能照程序==
作者:
Otter3 (P毛)
2016-04-24 23:51:00推,噓文的真的很有事,對罪犯姑息,檢討被害人卻不遺餘力
作者:
miu1030 (Midori)
2016-04-24 23:51:00推 妳很勇敢
作者:
thisis510 (thisis510)
2016-04-24 23:51:00天啊!辛苦你了qq
作者: iamcn (oh oh oh oh) 2016-04-24 23:51:00
「我還直接問承辦警員:記者該不會是學你們的吧?莫非我是
阿性騷擾就告訴乃論阿妳不告就真的沒屁用所以員警一直詢問妳要不要告阿,妳又在os筆錄做好玩的
作者: iamcn (oh oh oh oh) 2016-04-24 23:54:00
質疑她對員警的態度不叫檢討被害人,說她活該被性騷擾等等才算好嗎?不是她遇到性騷擾,就做什麼都是對的,提出跟她不同看法就要被扣檢討被害人帽子。
噓文雖然口氣激烈但也是事實,這也可以解讀成姑息犯罪,呵...
我之前某站台上看到有人肢體較強碰觸到一方直接當場落話報警當場喬的
法治社會講求程序正義和無罪推定,問你是否要報案和提告也是正常程序,不能接受的話可以用私人手段把嫌犯抓住啊
不是不相信妳,但本來就要證據,不然隨口胡謅就能將人定罪嗎?
作者: Kimilulu 2016-04-24 23:58:00
警察只是告訴你實話。你不用激動你不需要這樣嗆警察的
沒人在檢討原po吧 大家只針對她對員警站務員的態度很不以為然尤其那句「證據不足就算抓到也無法定罪」簡直廢話
曾經也在手扶梯看到一個男的迅速的往上走碰一個女生的大腿...
樓上有好多姑息犯罪喔,太可惡了,通通預防性雞鴨!ˊ_>ˋ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6-04-25 00:01:00我之前車禍要報案也是跟你差不多的報案過程 事倍功半
作者:
Inck (靈芝)
2016-04-25 00:01:00這社會的氛圍是受害者遇到任何事情都要溫良恭儉讓才行,不然會先被檢討態度問題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6-04-25 00:02:00警察只想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最好是你不要煩他要做筆錄好像要他的命一樣 一直唉聲嘆氣 說我太過謹慎我報案到離開警局花了6個小時... 這樣有沒有比較安慰到你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6-04-25 00:04:00
你想要有皇帝微服出巡幫你出氣吧 監視器沒拍到就不能判法律真糟糕
作者:
kamayer ( 沒我的日子 妳別來無恙)
2016-04-25 00:04:00噓的人真是太奇妙了
作者:
icarusk (kkKK)
2016-04-25 00:04:00女版好不溫馨喔QQ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6-04-25 00:05:00警察也是一直想要勸我不要做筆錄.拿單據 說99%不會有事
作者:
Inck (靈芝)
2016-04-25 00:05:00然後沒報案過還真不會知道會這麼繁文縟節吧!我才不相信樓上幾位檢討態度的這輩子連OS都會「溫良恭儉讓」
作者:
icarusk (kkKK)
2016-04-25 00:05:00褲子不能驗指紋嗎
作者:
bigmao (馬不騾 B.M.)
2016-04-25 00:08:00推你,但是事發當下你被震驚淹沒的話就真的沒人幫得了妳
作者:
NaiBooo (NaiBo)
2016-04-25 00:08:00推文真是各種秀下限耶
作者:
torpon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6-04-25 00:09:00推你!你很棒!!!
作者:
Otter3 (P毛)
2016-04-25 00:10:00前面都有人噓什麼「不帥」「你都沒追上去啊」,這不是姑息罪犯+檢討受害人是什麼?
作者:
bigmao (馬不騾 B.M.)
2016-04-25 00:10:00今天捷運人員跟警察處理的方式也沒有不當,你只是憤怒
作者:
chouvincent (我肥宅 我驕傲)
2016-04-25 00:12:00其實車禍小擦撞很多員警會吃案
我也不知道我打os出來就可以判斷我對警員態度很差,我問那個問題是大笑後問的,根本不是在嗆他...
作者:
evril (雪奈)
2016-04-25 00:12:00換個說法如果你哪天跟別人擦肩就被告性騷擾,監視器也沒拍到你捏人屁股,但因爲對方堅持你有所以你被判有罪,這樣應該更可怕
作者:
evril (雪奈)
2016-04-25 00:14:00但你應該不這麼覺得,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
作者:
lien ( )
2016-04-25 00:16:00看完我還蠻同情警察的...
推evril 我覺得原PO只是把捷運人員和警察當成出氣筒
作者: gojoberry (Vicky) 2016-04-25 00:17:00
當下真的只會愣住,拍拍
作者: e150064 2016-04-25 00:17:00
原po沒有遷怒警察吧…看文的是怎麼了==
所以王法是甚麼 沒有證據 從頭到尾只有經過畫面就可以
拍拍 有次上樓梯被後面人“不小心”碰到大腿,真的很不舒服,祝那些髒東西得到報應
這些是社會經過多年的經驗所累積而成 或許冗長或許有點讓人不舒服 但是只要細想便能漸漸了解這是
原po在靠背問題愚蠢 但是這些問題本來就很重要 不然由員警揣摩嗎
作者: Lucia9199 2016-04-25 00:19:00
凡事都要有證據,警察遇到你也很可憐
作者:
kamayer ( 沒我的日子 妳別來無恙)
2016-04-25 00:20:00拍拍 其實警察就跟醫生護士一樣 待久了就會比較制式化了
作者:
wkheinz (qk)
2016-04-25 00:20:00不認同你講360那段 換作你當警察或站務時你能做什麼
作者:
kamayer ( 沒我的日子 妳別來無恙)
2016-04-25 00:21:00幫妳詛咒那個死變態 祝他一輩子不舉
我反對沒有底線地去迎合受害者無限上綱的情緒 很多冤案都是這麼來的....
其實我覺得摸一下又不會少一塊肉 等等睡起來就沒事了
同情妳但妳的心態zZ妳就是覺得證據不足無法抓到被害
作者: seel (鏡花水月) 2016-04-25 00:24:00
謝謝你的勇敢 報案居然要花那麼多時間...
作者:
toadyen (呱呱)
2016-04-25 00:24:00說實在的司法本來就是要有憑有據
作者: ym41612 (ym41612) 2016-04-25 00:25:00
看完覺得警察超衰
作者:
kruzin (嘿哈)
2016-04-25 00:25:00其實是在靠盃制度吧,倒是沒看到遷怒警察啊
作者:
boboWEN (溫溫)
2016-04-25 00:25:00推勇敢 之前有被拍(揮到屁股 也是愣住 然後默默回家...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6-04-25 00:26:00希望犯人可以落入法網
作者: ab31cd32 (鴨子) 2016-04-25 00:26:00
被妳這樣遷怒,幫妳的人都好衰
就是因為法治 所以才要問那些問題並且跟控訴者解釋清楚
作者:
r822510 (盤子)
2016-04-25 00:30:00沒證據就可以定罪才荒謬吧......
其實真的有人製作筆錄不提告的,前陣子我的親身經驗,那人錢包被偷報警走程序只是覺得有趣
沒證據還要解釋?? 我說你跟隔壁有一腿 叫你拿出沒有一腿的證據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4-25 00:31:00拍拍 妳很勇敢 加油加油
作者: naive10 (主樂) 2016-04-25 00:31:00
我在捷運上也被性騷擾過 但我沒做什麼 …
作者:
jeylove (別亂來)
2016-04-25 00:32:00老實說我只想噓妳,妳只是上來討拍拍,然後呢?沒外傷沒證據,警察也只是據實以告。沒人要檢討被害人,妳很難告成這只是個事實。不用被害妄想症說大家都在檢討妳。
作者: fjdios (1833) 2016-04-25 00:33:00
大家加油!
現在是因為我還把妳當正常人…在醫院我們都很怕遇到精神病不患,擴大事實…
作者:
KnpsHH (傻不隆咚吃甜頭)
2016-04-25 00:33:00我也有朋友前幾天搭捷運遇到變態......一直靠近我朋友的
作者: naive10 (主樂) 2016-04-25 00:33:00
很難定罪是真的 但這種人通常會再犯 久了證人多了 定罪可能性比較大
作者:
KnpsHH (傻不隆咚吃甜頭)
2016-04-25 00:34:00媽媽,還用下面去頂,我朋友看到就大聲制止,還好那時候她男友也在,變態還說報警就好不要打臉,有夠噁心......
作者: dananna 2016-04-25 00:35:00
.我覺得妳很勇敢,推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04-25 00:36:00凡事都要講證據,今天只有你嘴巴說又沒拍到,就算被割了誰知道是哪個經過你的人割的?何況沒痕跡的捏一下
作者: rosequeen (\(ΦωΦ)/) 2016-04-25 00:36:00
你很勇敢 你沒有錯 錯的是不尊重女性的爛人
作者:
Kakura (一起飛吧)
2016-04-25 00:37:00去看嫌豬手事件簿 去看看憑被害人片面之詞 不需要證據證人就將人定罪的世界有多可怕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04-25 00:37:00不知道為什麼要說警察無奈,他就算無奈也只是因為遇到你
感覺你把自己的無力感轉嫁到警察身上警察已經盡力幫你了吧 確實證據不足的話很難定罪沒錯啊
這什麼狗屁論點不要把平常對工具人的公主病轉移到警察身上好嗎zz
作者: ci0611 (賽琳六十一) 2016-04-25 00:43:00
想到電影鹹豬手事件簿+1
作者:
fredpig (奇奇)
2016-04-25 00:43:00經過人就可以告人 那有心都可以當訟棍了
作者:
linein (linein)
2016-04-25 00:43:00本來就要證據,李警察跟你說的是實話,這世界不是圍著你轉,沒拍到又能怎樣,這麼說好了,如果像你說的,沒拍到也能定罪,那天你最相信在路上被人誣陷是殺人犯,你作何感想?法學常識再多增加一點好嗎
作者: cutedodo 2016-04-25 00:44:00
問要不要報警哪裡荒謬?以為全世界都妳肚裡蛔蟲才荒謬
作者: perhapsthen (moo) 2016-04-25 00:45:00
推原po勇敢。但是沒有證據不能定罪這件事不代表國家無視被害者受到的傷害,而是法律適用上有遵守邏輯的堅持;這裡的邏輯是,要確認要件事實為真,就需要有一定證據方法可供證明,這是為了避免誤判,應該不難想見。那受害者心情怎麼辦?是啊,這是國家應該重視的。只是可能要從所謂的把人繩之以法以外,去著手吧
作者:
LynnCho (曹扁兒)
2016-04-25 00:46:00發生這種事的確很無奈,但種種OS讓人無法苟同
作者:
adrienJPFR (☆ princess de U文 ☆)
2016-04-25 00:46:00又
作者:
wakke (合理化勒索)
2016-04-25 00:47:00警察真衰 你改標題吧 整篇都是靠北警察啊 感受不到騷擾重點
就是有人喜歡用受害者最大的角度看事情 難怪養出一堆沒事找事的
作者:
qndad (qn他爸)
2016-04-25 00:51:00如果今天警察只聽了妳的說法就把人抓來定罪 那才叫沒王法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6-04-25 00:52:00talk5566: 其實我覺得摸一下又不會少一塊肉
作者:
rfzj6 (R浮浮)
2016-04-25 00:52:00能理解妳不舒服的感覺 但的確是要證據才能定罪,妳如果為了有證據才有罪責而生氣的話,我認為真的不可理喻。
作者: perhapsthen (moo) 2016-04-25 00:53:00
然後光從敘述看來,警察真的沒做錯什麼,還要被酸也是滿無辜的。他還笑笑回答你,應該是體諒到你情緒還沒平復吧。也許是他問你主觀感受的問法不夠高明?我不知道。但就像上面板友說的,警察不是也不應該是你的蛔蟲,要寫當然是要詢問你然後再忠實記載啊,難道要當成在寫小說嗎...
作者: kobebox (冰冷的殺手) 2016-04-25 00:53:00
雖同情妳被性騷擾 但妳通篇怨天怨地怨國家怨法律的 實在看不下去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6-04-25 00:53:00等等睡起來就沒事了 04/25 00:23 <<<<<<<<<<<<<<<不能認同
我也覺得妳很勇敢 我也相信妳被騷擾 但是如果是一個男生 說他被女生經過有捏他 我想也是變成廢文一篇吧……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6-04-25 00:54:00這種說法不是助長騷擾者的氣焰嗎?
作者: cutedodo 2016-04-25 00:54:00
掃到颱風尾的警察和站務人員真衰
作者: perhapsthen (moo) 2016-04-25 00:54:00
漏字啦,補充:*要寫筆錄
作者:
briefing (briefing)
2016-04-25 00:54:00好多焦慮惱羞的噓文。幫性騷擾護航對被害者無同理心。大概都是潛在的性騷擾嫌犯。推原po勇敢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6-04-25 00:56:00說摸一把不會怎樣的人 也可以接受自己的女性親友被騷擾?
作者:
Inck (靈芝)
2016-04-25 00:56:00哪來的受害者最大,我通篇看下來原po沒有接受她今天報案很可能沒下文的事實嗎?她接受了。她有大聲呼籲這制度很爛嗎?也沒有。她有罵警察不負責嗎?她也表達警察對這些事情很憤怒但無奈。她的po文讓我看到如果遇到這些事情可以怎麼處理,並期望所有人都不會遇到這些事一堆人就死抓住沒有證據一直罵,你們有事嗎?
作者:
zxnstu (江)
2016-04-25 00:57:00雖然部分不認同,不過推你的選擇
作者:
dumbo426 (妳想好再跟我說)
2016-04-25 00:59:00警察金摳連
作者: weeeeeeeee (WEEEEEEEE) 2016-04-25 01:01:00
怪警察幹嘛?沒證據就想定罪人?多想兩分鐘可以不用發廢文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6-04-25 01:02:00
有些推文真的很可怕,我懂原po的感受,也懂事後被二度傷害的感覺,將對這種無奈的感覺分享出來,還要被正義框架檢討...
所以可以跳過程序正義?安慰並鼓勵原PO是當然的,但一碼歸一碼,也要就事論事呀
作者:
shinyii (黃老吉)
2016-04-25 01:05:00遇過警察辦事效率真的很差… 筆錄單隻手指頭敲,最後影印機還不會操作,可以半小時做完的事花4~5小時。走出警察局的那刻我是真的很後悔報案
作者:
soappp (SOAP)
2016-04-25 01:06:00。
作者:
lai14103 (圓周率3.141592)
2016-04-25 01:07:00他問你報警沒有錯啊,這是很嚴重的事,不然是要站務問你吃飽沒????你有事逆???
作者:
ImMACACO (Clean the world)
2016-04-25 01:07:00推妳的堅持!自己的權益該自己伸張
作者:
lai14103 (圓周率3.141592)
2016-04-25 01:08:00公主病發病,他們在走正常程序,番什麼啊????
部分推文有點over 原po真要檢舉應該可以桶一串吧?
“我再度感到荒謬無比,原來我們的國家,是這麼不保護受害者的” 阿說實話沒證據真的無法定罪啊,每個國家
作者:
FAIRYKA (千)
2016-04-25 01:11:00這個的確是滿武斷的啊…你自己都不確定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6-04-25 01:13:00
原po想說的就是她的心情和覺得對受害者較不善意的地方,所有的報案也照程序正義走,我想表達的是部分推文只抓這一個點抹掉這篇文章其他想表達的事,這樣太可惜了
我可以理解你的不舒服 但是不能認同你這樣情緒化的誤導 好像我們的法治或是社會有多糟(就算不好 你也找別的理由)今天是"你自己"知道你真的被騷擾了 但法官又不是你 只能靠證據判 如果有天真的有人被誤會 只憑受害者單方指證 那加害者也要變受害者了
作者:
BiNoKo (懶蟲)
2016-04-25 01:16:00推不帥的 以後生女兒就知道。高中太累公車上睡著 被大叔摸腿超噁!一輩子陰影!懂原po無力生氣的心情!
覺得可以體會原po當下的心情還有反應。真的只有被侵犯過的人才能懂,整個過程是很難非常理性的。
作者: vbbolta (LTA) 2016-04-25 01:17:00
推 不能讓他食髓之味阿
作者:
Cecicly (小白)
2016-04-25 01:17:00推推
作者:
BiNoKo (懶蟲)
2016-04-25 01:19:00那些變態根本仗著別人拿他沒辦法把社會當成真實版av。說真的被騷擾過那種噁心感很難磨滅!而且就算舉發,旁人也會用這樣的態度旁觀,就是:真的嗎?只是誤會吧!去質疑被害人!
作者:
ay852852 (ay852852)
2016-04-25 01:21:00你可以看看江國慶
作者:
WFSGT (金星)
2016-04-25 01:21:00拍拍
作者:
aeiou1015 (快讀書阿阿阿ï¼ï¼=w=..)
2016-04-25 01:22:00...
作者:
viplusvi (move on)
2016-04-25 01:26:00推!原po超勇敢!
作者:
GGatsby (Gatsby)
2016-04-25 01:31:00神邏輯
作者:
Gemule (凱胖)
2016-04-25 01:33:00法治的社會當然需要證據,不然以後別人要誣賴妳豈不是很簡單?
作者: rosequeen (\(ΦωΦ)/) 2016-04-25 01:36:00
推samino大
作者: victorytim (噢耶) 2016-04-25 01:36:00
一堆人噓是怎樣?有病嗎
作者:
sushima (玫)
2016-04-25 01:38:00我同情的不是警察,而是受理妳的案件的警察。
作者:
Onsam (Onsam)
2016-04-25 01:39:00當時不追是要求捷運佈滿針孔嗎 沒拍到怪啥法治 警察有經驗不想讓妳白忙而已
作者:
kenintw (Ken)
2016-04-25 01:47:00大家要支持警察組工會 提升勞動條件跟待遇 就比較不會再像原波一樣給人不好的感受了 另外給原波 發生這種事情可以從你的描述中看出你一定感覺很不好 但是追求法治其實是我們追求更好社會的途徑 當然現在剛發生事情你可能很難一下子接受 這是很正常的 但希望有天你能明白
作者:
taibay (TAI)
2016-04-25 01:48:00有一次我爸騎車載我,突然在路邊停下來,我就看著我爸爆衝去追一個騎單車的男子,把他壓制在地上。正在想說發生什麼事,結果後面才慢慢跑來一個女子很生氣大罵騎單車男。事後我才知道原來我爸迎面看到那男子騎單車經過女子身旁就順手抓她的胸部。現在想起來真的是覺得超以我爸為榮的!而且那女子當下一定也是傻掉,幸運的是有路人出手相助抓住變態,可以補賞那變態兩巴掌...?!
作者:
SSLJ (SSLJ)
2016-04-25 01:52:00只能噓了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6-04-25 01:55:00警察也真衰
作者: rosequeen (\(ΦωΦ)/) 2016-04-25 01:59:00
推t大你爸很熱心 希望社會也能多一些善意 少一些惡意
作者:
kairiyu (E N O U G H is enough)
2016-04-25 02:00:00警察被怪無辜,只能說當下真的要立刻反應大叫色狼
作者:
kamayer ( 沒我的日子 妳別來無恙)
2016-04-25 02:02:00樓上一定沒遇過突發狀況 很多都是當下傻住了
作者: grimnir158 (8-1) 2016-04-25 02:03:00
警察當然先以客觀的角度問阿 他哪知道妳內在想啥
作者:
kamayer ( 沒我的日子 妳別來無恙)
2016-04-25 02:04:00老實說原PO也沒罵警察或態度很惡劣阿 一堆人幫警察講話
作者:
kamayer ( 沒我的日子 妳別來無恙)
2016-04-25 02:06:00講成這樣 也未免太過了吧 是說整串看下來 那個變態色狼是被罵最少的是怎樣? 大家都放錯焦點了吧?
作者: botherLUB (理由伯) 2016-04-25 02:08:00
好啦好啦,全世界就你的感受最大啦,別人問問題也要被你質疑,笑死
不是大家要放錯焦點 明明內文講警察的不是比講色狼多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4-25 02:11:00推你勇敢做完整個報案程序 辛苦了
作者:
sillay (Sillay)
2016-04-25 02:13:00要不要轉去靠北警察?
作者: Fadeway (本丸) 2016-04-25 02:14:00
感覺原本有熱心幫妳的警察都會被澆熄了吧..
作者: Bassy (法國雨很大) 2016-04-25 02:14:00
推taibay的爸爸 超帥的!
作者:
Breeze39 (Breeze39)
2016-04-25 02:22:00看你滿愛酸人的 酸站務問要不要報案(你肚子的蛔蟲? )你也知道要報警你連110都不會打?怎麼事後都很會酸 當下卻只會發呆 喝止住嫌疑犯都不會 欺善怕惡看了感覺真可憐
作者:
kuso36520 (黃柚å)
2016-04-25 02:23:00我在學校廁所被偷拍監視器都錄到臉了,報警1年了到現在沒消息
作者:
yl3h0 (娜娜)
2016-04-25 02:25:00推原po不姑息的勇敢,也能體諒剛經歷震驚的事情的情緒反應。不過還是想提醒妳:其實妳已經把情緒轉嫁給站務人員與警察了,這無助於這件事,反而還模糊了焦點
作者: leopard0629 (小森) 2016-04-25 02:31:00
其實我認真的覺得警察有他的無奈…妳是受害者 但他們既沒看到也沒證據證明他真的捏了 難道他們能抓住他逼他承認?我支持妳維護自己的權力 但警察是要依法辦案的
作者: merocyan (Mero) 2016-04-25 02:33:00
雖然知道你要表達什麼,但論述的方式讓人推不下去。但還是鼓勵你的勇敢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6-04-25 02:33:00這裡的小朋友是不會瞭解妳憤憤不平的情緒的妳很棒 很勇敢別被那些噓文影響了妳的情緒 因為那些人還不懂什麼叫同理心
作者: jeanniewoo 2016-04-25 02:37:00
妳真的很勇敢,不過妳有點把站務人員跟警察都當成加害
作者: jeanniewoo 2016-04-25 02:38:00
者了。他們其實也只是要確認妳的意願,協助妳
作者:
Breeze39 (Breeze39)
2016-04-25 02:39:00你應該是marvel版看多了 以為警察都通靈或被託夢來破案
作者: jeanniewoo 2016-04-25 02:39:00
那些公文流程確實很繁複,但那就是一個確保不出錯流程
要求全世界要有對自己有同理心本身就是一種無同理心的行為吧 XD
作者: jeanniewoo 2016-04-25 02:41:00
我可以體會妳在這種公式化流程中感覺受傷,希望妳早日回復平靜,當然最好能抓到人拉
我怎麼看到大家對站務人員和警察很有同理心XD妳這篇小劇場太多狂酸站務人員和警察怪不得大家會模糊焦點
作者:
Breeze39 (Breeze39)
2016-04-25 02:47:00真的非常荒謬 連110都不會打 只會怪站務沒猜出你的心思
作者: ryokunico (Ryokun) 2016-04-25 02:47:00
曾跟原PO遇到類似的事情,真的很無力 難道只能看這些人為非作歹嗎?
被騷擾我深感遺憾,但這樣胡亂乖罪要幫助你的捷警跟站務的心態。。被噓爆剛好而已
一直檢討原po的os而不是檢討加害人 台灣的小朋友真的好棒
受害者也很厲害阿 通篇酸捷警酸站務 比罵色狼多難怪一堆人會離題整篇文檢討色狼都沒幾句 我差點以為是捷警和站務性騷擾
同情妳的遭遇 也強烈譴責加害人 但站務員跟警察也是照程序處理 不用這樣酸他們 除了加害人 沒人欠你什麼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6-04-25 03:11:00
整篇一直檢討制度站務警察 極少檢討加害人 怎麼說呢
你只能想著今天他很幸運剛好在監視器的死角…這種人總會再犯總有會被抓到的時候
作者:
kuo95 (絕對T感)
2016-04-25 03:19:00中間那段什麼邏輯
還有 叫記者來抄 是甚麼目的??? 是不是想利用網路公審協助捷警和那位站務 我能不能合理質疑此篇有居心所以整篇都在酸捷警和站務 想利用網路和記者嗎
拍拍 希望可以早點抓到那個人 免得有更多人受害 原po目前經歷不舒服的事件 報警也是希望不要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在其他人身上,並非得要定罪不可,人員也可以透過一些預防措施啊,也是提醒大家的好意
作者: helluin (戰勝昨日的自己) 2016-04-25 03:53:00
看不下去...站務員、警察、法律制度都被妳酸一遍了,騷擾妳的不是他們好嗎?沒有證據就是很容易敗訴啊,人家也只是善意提醒你報案很勇敢,但歡迎記者抄?通篇只看到對站務員和警察的小劇場,記者抄了不是增加對立而已嗎
我就是想到這點才在這邊機歪惹人嫌 希望不要被我猜中
作者: bigtreein (OvO?) 2016-04-25 04:22:00
警察照程序走也被酸,沒人應該要是誰的出氣筒好嗎?不用證據的話,出去大喊色狼就能提告了,會很可怕!我以為這是常識。
反對以受害者之姿亂遷怒 不是檢討受害者 不要混為一談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6-04-25 04:42:00一堆腦補... 猜中 呵呵
作者: an0202 2016-04-25 04:58:00
可憐的警察 幫妳還一直被妳酸ㄏㄏ
作者: alans (只要有心人人都是食神) 2016-04-25 04:59:00
報案是對的 警察也沒錯
受害者不代表可以去加害他人,他們幫你還要被你酸...增加對立害到的也是大家...沒有證據就可以定罪他人如果指認錯誤一個人人生就毀了..
作者:
bilice 2016-04-25 05:29:00你懂不懂啊
作者:
uki1749 (小希醬)
2016-04-25 05:35:00我在日本搭JR通勤的時候也被摸都當場抓到人了(但他不承認)最後也是做筆錄而已最後和解收場警察的問題也算正常 看不出來有必要酸警察
作者: squallbear (squallbear) 2016-04-25 05:37:00
去看一下鹹豬手事件簿
同樣被騷擾過,我絕不想姑息犯罪,但妳遷怒別人很難看
作者:
vykxtoz (雲)
2016-04-25 05:43:00台灣比本來就是看法官怎麼判呀...這跟有沒有證據,外傷沒關係吧!!!殺童案最後會怎麼判也是法官判呀!!再來妳指控就一定是真的!?所以隨便有人指控另一個人他就有罪!?
作者:
yinglian (特級小主廚)
2016-04-25 06:15:00我不知道你在邱什麼
作者:
yojo3000 (Lizard)
2016-04-25 06:48:00沒證據那妳就不要婊什麼不保護受害著 邏輯零分
作者:
stw0975 ( )
2016-04-25 07:12:00推
你這麼看不起法治國家麻煩你搬去北韓住啊 沒證人沒證據還能定罪請問地球上有什麼國家可以這樣的? 找黑道對他刑求剁腳筋好了 就能得到你要的正義
妳是不是把大家都當通靈人士,覺得大家都要知道妳在想什麼啊呵呵,幫妳的被酸,他們才覺得幫心酸吧
作者:
badname (pepe)
2016-04-25 07:38:00凡事要講求證據,不然大陸蠻適合妳去唷,記得妳背景要夠硬喔,不然妳只會有更多冷潮熱諷不要說我們檢討被害人,你也在檢討任何幫你的人。
作者: tokinosora (tokinosora) 2016-04-25 07:40:00
希望臺灣的司法體制能更好!!!
作者:
OSTW (OverseasTaiwanese)
2016-04-25 07:41:00謝謝你願意花時間報案. 就算是抓不到至少以後大家會多注意.
作者:
TDKnight (出沒高譚版)
2016-04-25 07:45:00妳比較適合活在古代
雖然你是受害者但凡事都要講求證據,少把警察跟站務當出氣筒,他們也只是依法行事,問你要不要報警也錯了嗎?警察跟你說的那些話也只是基於職務,懂?
作者: Teentopgd (Gd) 2016-04-25 07:56:00
人家要的是王法啦
作者: s01714 2016-04-25 07:59:00
看不下去
作者: Doralice 2016-04-25 08:01:00
光是願意花時間心力在處理這麻煩事本身就值得給推了....
作者: runtmc (胖子不會飛.....) 2016-04-25 08:16:00
浪費公家資源的一個好例子。你自己當下不逮著嫌疑犯只用傻住了帶過去,真的是好棒棒。
作者:
raja1003 (野比大雄穿黃素T)
2016-04-25 08:21:00王什麼法,自由心證?
挖靠 就沒證據 你也想定人罪? 哪天你經過我我也可以這樣告你囉?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4-25 08:35:00要拍到確切的動作才能定罪這很基本,我知道妳確實受委屈但是要反過來想,法律也不可能去冤枉沒罪的人,如果有一天妳的兄弟丈夫因為一個女生錯覺被定罪 那樣是好的嗎?
作者:
chrisnt (那個夏天)
2016-04-25 08:47:00寶寶覺得好笑,但寶寶不噓
作者:
qwehaha (qwe0827)
2016-04-25 08:51:00請問妳覺得怎麼樣的處理合理?假設妳在國外的處理會更好嗎
作者: behappy504 (behappy) 2016-04-25 08:57:00
你的法制觀念真的不太足,不是制度的問題啊,雖然無奈但是沒證據沒證人你想幹嘛就給你幹嘛才有問題。
作者:
niowme (總會有一片天空)
2016-04-25 09:06:00檢討被害人反應的,是怎樣啊 (翻白眼
作者:
chpb (卡農彈到手斷掉)
2016-04-25 09:06:00他們在確定你要不要行使提告的權利,他們沒辦法跟你沆瀣一氣甚至幫你決定後續的處理。不過你已經很勇敢了,加油
我上次車禍沒有監視器也沒有行車紀錄器,警察也是一副不想鳥我可是沒證據,對方又不承認,警察也很難判斷吧
那些噓的人是覺得原po說不用證據就可以定罪嗎?她沒這麼說吧
捷運人員有夠雖小,單問要報警嗎就被說成那樣,荒謬在哪裡?不然要他們問什麼他們只是在盡他們工作職責,難道要跟你一樣情緒嗎?沒法認同你
從噓文看的出臺灣對被害人真的超不友善的XDDD好可悲啊
作者:
s96422 (ˊ_>ˋ)
2016-04-25 09:20:00同情妳的遭遇 但具有證據確實是很重要
作者: sagoshi (sagoshi) 2016-04-25 09:21:00
監視器沒拍到 又只有妳一個人的說詞 這樣證據不足會很奇怪?
同理心不是用在警察捷運人員身上好嗎台灣人就理盲濫情啊,不去看待事情程序性合理性,要求大家要心同此理,用情緒來做事比較合乎人性??
原po就在抱怨 “這就是我們國家 沒有辦法保護被害人”偏偏原po的情況就是沒證據 到各個國家除了中國外就是都一樣啦 還檢討我們國家一樣的
作者:
HelenaK (愛蓮娜)
2016-04-25 09:27:00捷運人員和警方已經做了他們該做的事~可以理解妳心情難過但無法認同妳批評捷運人員~
作者:
wanchieh (披著狼皮的羊)
2016-04-25 09:28:00閱。
再來報案有一定的系統程序 跟著人民一起罵鴿子有比較屌嗎 製造警民對立是怎樣 你說落後?你有實際操作嗎?筆錄這東西干二次傷害有什麼關係 你是要找到犯人誒難道要:寶寶心裡委屈 但寶寶不說 可是不管啦警察一定要給我找到犯人誰對被害人超不友善 po文可以上來討拍沒關係 相信這邊很多人給惜惜 對加害人生氣也無妨 啊重點是你把氣轉移到警察身上國家身上 超好笑
作者: bhn91 2016-04-25 09:49:00
我知道你很難過,但是公務人員有他們的心酸,這就是法律
今天放到醫療體系上就是得了一種怪病檢查不出來 開始怪醫生寫病歷慢 醫生不給你止痛藥暫時鎮痛 並嚷嚷著 難道這就是我們國家的醫療 科科 能夠諒解醫療之不足但卻不能諒解社會監控與治安有死角 去鞭奇怪的地方
作者: kouheii (我愛陳大發) 2016-04-25 09:51:00
.........................看完不太舒服
噓妳問題很大 對別人愛理不理又要別人正視妳 沒證據就是沒證據 憑什麼要所有人都配合妳啊不就好棒棒
作者:
tga123 (叛帝)
2016-04-25 09:53:00我覺得我是對的。所以法律也該讓我對
作者: kouheii (我愛陳大發) 2016-04-25 09:53:00
我幫妳翻譯一下他為什麼要問你要提告嗎因為他覺得妳很無聊 而且覺得沒證據妳要怎麼海底撈針
日本電影 鹹豬手事件簿 只要女生指認 不管那人認不認罪 全都有罪訂論 不花錢和解就被關然後男生被關 沒工作 家庭破碎
作者: fl20d 2016-04-25 10:02:00
只能自己多小心這種事情太糢糊了 大家也要你提出證據但說真的在座的女兒或老婆遇到這種事也會有同樣反應而沒有證據你們就只能認了你女兒的屁股被人玩了這是法治的漏洞沒辦法如果不尊守法治其實你可以私刑覺得大家撿討被害人有點沒同理心但同時原po直接去挑戰警察也沒什同理心這社會如此對立 就是這樣我們很喜歡找人怪罪 但往往很多事情你也只能抱怨不要去視這個政府多萬能 也不要完全相信法律那些法常常只是種工具 美其名是民主的約束抱歉我還是要說 噓文多想想可以換個方式讓原po知道他的錯誤論點我們可以不用非得強調那個錯 明明我們懂她不是本意抱歉 我是鄉愿的人 但我覺得大家說的都對其實
說真的法律判決本來就需要證據呀 不然哪天妳被誣陷怎麼辦
對啊,大家會想你有被騷擾的時候那怎麼沒想到也有被誣陷的一天,法律兩端都是公平的,因為你今天在另一端就會覺得不公平,事實上不是啊
作者:
sych (科科)
2016-04-25 10:24:00哧......
作者: songokou (心情閃亮亮) 2016-04-25 10:37:00
事倍功半成語的用法錯誤了吧
作者: kut214 (避雨的愛情) 2016-04-25 10:45:00
推fl20d
你不報警 那去反應有啥用? 而要証據 基本常識不足?
作者: Laminor (俺只是個路過的天然呆) 2016-04-25 10:48:00
有報警至少有機會知道是誰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4-25 10:48:00
這是個很無奈的事情 肯報警就值得鼓勵了 很多人都不敢報
原po希望犯人被定罪主要是出於被侵犯的情緒而提出的想法吧,但她也講過自己明白沒證據不太可能成功,她也接受這個事實,不懂為什麼那麼多人緊抓著這點不放。而上面有人說被摸一下不會怎樣的,如果是一個男人摸了你屁股,就算是男的也會覺得噁心吧?要回想起那種感覺本來就令人噁心,說沒有二次傷害的是怎麼了……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4-25 10:50:00
今天好不容易有個人站出來 自己承受二度傷害去報警實在沒必要再過度去責罰
作者: touchbird (新竹彭于晏) 2016-04-25 10:59:00
本來就要證據 不然警察辦個屁
作者: aphrodite91 2016-04-25 11:03:00
證據是必需的好嗎?警察辛苦了還要被妳質問,制度事倍功半的話妳想辦法改啊光說而已
作者: yu110052 (豆豆) 2016-04-25 11:09:00
噓
檢討警察幹嘛 知道你是受害者,但態度不用高傲 警察只是依法行政 有空多看看小6法~
作者:
ufos (玄狼)
2016-04-25 11:12:00想要定罪本來就需要證據。
作者: gagaaa520 2016-04-25 11:21:00
證據?
作者:
a37805 (ForeverSone)
2016-04-25 11:45:00會不會其實那個人真的只是走很快不小心 包包碰到你的屁股之類的...人的屁股觸覺本來就很模稜兩可 結果搞老半天人家真的是不小心的就搞笑了
作者:
Acrono (DaDaDa)
2016-04-25 11:49:00你態度好像也不是很好
作者: shan1126 (shan1126) 2016-04-25 12:05:00
抱歉,沒證據就是這樣,法律很弱的
作者: ownwei (wei) 2016-04-25 12:13:00
拍拍
欠噓 自恃受害者而驕就說你這種 沒證據自由定罪那我天天經過你旁邊 說你騷擾我就飽了 這也不會同理心?還是只能別人同理你的同理心 不能自己同理別人?
作者: willieqoo (汪汪喵喵) 2016-04-25 12:45:00
警察太廢的問題…
作者:
Breeze39 (Breeze39)
2016-04-25 12:48:00第二句就看得出來是廢文了 廢到連記者都懶得抄
作者: aitbtitw (你好) 2016-04-25 13:36:00
怪警察?
作者: kouheii (我愛陳大發) 2016-04-25 13:57:00
只要女生指認不管有沒有證據承不承認都被關家庭破碎那我該說當女生很好賺嗎 什麼時候很舒服什麼時候不舒服完全由女生主觀自由心證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坐捷運隨便挑一個阿伯說他性騷擾 如果不承認賠錢就直接抓去關
作者: hainishiki (Nishiki) 2016-04-25 16:31:00
本魯念的是人們口中說的不讀書就去當記者系(也太長)單純就記者那段有點小感想,其實通常會問那些大家眼中很白目靠杯的問題,是因為記者無法在沒有問過的情況下就自己揣摩當事人心情,再寫進新聞稿裡所以我想警察辦案可能也有相同顧慮吧但原po勇於報案的精神值得鼓勵啊,辛苦妳了QAQ然後為我分段分成這樣道歉﴿??
作者: leobook15941 2016-04-25 17:53:00
臺灣鯛 證據裁判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