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在去年九月,我跟一位朋友約好一起在高雄租屋生活,所以押金的部分是
兩個月房租,一人出六千塊,房子先簽一年的合約
後來大約住了三個月左右,因為一些緣故吵架所以我就搬離開,另居他所了。
現在一年快到了,我想跟他要回押金,他說因為是我自己要搬走的,所以我沒有權利要回
那一半的押金。
因為當初合約是他跟房東簽的,一直以來都是他在跟房東聯絡,所以我完全沒有房東的聯
絡方式,而我朋友也不願意給我……
請問我真的沒有權利要回那六千元嗎?
我該怎麼辦?
作者:
anxcvi (學長)
2016-05-05 21:40:00吞下去啊 妳搬走時沒想到要處理 約也不是你簽的 沒辦法
作者: bonnielin7 2016-05-05 21:40:00
你後來房租有繼續付嗎?還是就放他自己一個人繳所有房租?
作者:
anxcvi (學長)
2016-05-05 21:42:00約是他在簽 租是他在繳 聯絡是他在聯絡 你還真好意思要
作者: beartsubaki 2016-05-05 21:42:00
你搬走毀約 房租有照付嗎?
作者:
anxcvi (學長)
2016-05-05 21:43:00妳標題打錯了 "租屋單方面毀約問題"才對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6-05-05 21:44:00
這年頭理虧的都特別大聲阿..
紅明顯,如果你搬走房租有繼續付要回押金合理。沒繼續付你朋友沒跟你要錢就不錯了
沒住滿1年就是違約 你搬走當下還能要回來 現在來不及了
作者: Sanish (o(‧"‧)o) 2016-05-05 21:48:00
你怎麼會覺得你有權利要6000啊...
作者: cheese520 (Doris) 2016-05-05 22:06:00
你有繳完一年才有資格拿吧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6-05-05 22:08:00分類 懂
妳的確沒有權利,除非妳搬出去時,有繼續繳剩下的房租,否則無理由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5-05 22:16:00你毀約阿
作者:
c80352 (諳語)
2016-05-05 22:17:00你搬走後還有繼續繳房租嗎? 有我再補推
作者: yasmine520 (yasmine) 2016-05-05 22:22:00
原po實在是太奇葩
作者:
dafuhaw (大富豪)
2016-05-05 22:24:00人家不知道的事 說明就說明好了 幹嘛用酸的
作者: deletenew (iam阿維) 2016-05-05 23:07:00
請問 搬走後租金有繼續付嗎
作者: psf66 (PUCCA) 2016-05-05 23:34:00
六千好多!當初搬走時沒講明嗎?要不回來就當看清ㄧ個人吧
作者: bonnielin7 2016-05-05 23:39:00
......是他朋友看清他嗎?
你毀約在先、還想要回壓金?到底懂不懂租金的定議啊?
放你朋友自己處理房租問題我覺得你沒權利跟他要那六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