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超過30歲後找到真愛的成功經驗?

作者: ss61512tw (肥子)   2016-05-07 23:47:41
※ 引述《rudyang (rudy)》之銘言:
套句好姐妹說過的話,妳上市場買顆蘋果都要挑個老半天了,現在是挑一個跟你過一輩子
的人難道不挑??當然也不是告訴妳眼睛要長在頭頂上,並且到了這個年紀選擇另一半的
標準不在是身材好長的好看而已,不是因為年紀大了就降低標準,而是經過一段時間的歷
練(或是幾個前男友的歷練)發現長相外表不是最重要的,人的外表會隨著年紀改變
某個前男友身材無敵讚,另一個花美男般的長相,到了這把年紀還不是打回中年大叔般的
身材,身邊超過30結婚的姐妹們都有幾個共同特性,一是夠有自信,二是經濟獨立,三是
保養得宜,我想現在很多過了30看不出年紀的女生,更多是有著一份好工作養的起自己的
,如果只是因為年紀到了就把自己隨便嫁給一個爛人還不如單身快活
最後…36歲才結婚的我們三位各自嫁的對象如下,
阿姨我嫁了一個比我小8歲的老公,
工作穩定,回來會做家事照顧小孩,
不要求我回去應付公婆,無需跟公婆同住
好姐妹a,嫁了一個小1歲的老公,
老公為了妻小從上海離職回來找工作,
好好先生一枚,永遠老婆說了算
好姐妹b,嫁了一個小8歲半的老公,
如漫畫般走出來的花美男,
有了家庭也是努力工作照顧好妻小
婚姻講求緣份,年紀不是絕對關鍵
只問妳一句啦
妳26歲時遇到這種妳會嫁嗎?
妳26歲時遇到這種妳會嫁嗎?
妳26歲時遇到這種妳會嫁嗎?
好好先生
認份工作
這種人學生時代就一定被發好人卡啦
落落長講那麼好聽
不就是自己年輕時比較蠢而已
比妳早嫁的都被妳冠上不挑
不好意思
只是眼睛比妳雪亮
自己捫心自問啦
妳舉的例子 年輕時的追求者沒有嗎?
沒有嗎?
沒有嗎?
而且一點也不覺得有越選越好
“永遠老婆說的算”
狗至少還會叫呢 呵呵
遇到這種女方根本不會進步
永遠看不到自己缺點。
作者: ta012000 (vvvvvvvvvvvv)   2016-05-07 23:49:00
挑外勞 長度比較實在
作者: rudyang (rudy)   2016-05-07 23:51:00
請問我哪句話說過比我早嫁的是不挑???
作者: Otter3 (P毛)   2016-05-07 23:51:00
是多悲憤啊,給拍
作者: rudyang (rudy)   2016-05-07 23:52:00
我26歲遇到我老公是不會嫁的,因為他當時可能都還未成年好嗎?
作者: evelynaway (閒雲野鶴)   2016-05-07 23:52:00
好補腦喔.......
作者: barbieblack (馬爾濟斯)   2016-05-07 23:53:00
坦白說 有那麼急著嫁嗎?26?才出社會多久拜託...
作者: rudyang (rudy)   2016-05-07 23:54:00
另外…你是否太預設立場了,在我老公的前一任男朋友也是好好先生認真工作,我們也是交往了10年好嗎?難道那個時候為什麼不嫁還要跟你報告嗎?到底你有多悲憤需要發一篇文特地批鬥我???
作者: barbieblack (馬爾濟斯)   2016-05-07 23:55:00
你這篇千萬別刪文哦 加油
作者: Iceballz (無糖無熱量)   2016-05-07 23:59:00
未成年可以結婚吧?
作者: Otter3 (P毛)   2016-05-08 00:00:00
26歲結婚是真的太早啦,女性的平均結婚年齡是30歲呢,別的先不說,光拿26這種數字出來說嘴就是很好笑的一件事了
作者: rudyang (rudy)   2016-05-08 00:01:00
未成年可以結婚,但需父母同意,若你與未成年發生關係,事實上是可能成為被告
作者: Otter3 (P毛)   2016-05-08 00:01:00
ice大,男生要成年(18歲)才能結婚耶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6-05-08 00:02:00
我也是穩定男友,交往多年,不過太早結婚要幹嘛?等著給長輩們逼問喔?
作者: Jarjayes (南海毒書生)   2016-05-08 00:10:00
到底有多悲憤啊?戰這有意義?
作者: ta012000 (vvvvvvvvvvvv)   2016-05-08 00:16:00
受洗每週上教堂做禮拜青年團契讀經班跟耶穌導告就會成功
作者: lispm (lis)   2016-05-08 00:22:00
早晚婚都是個人選擇
作者: Reichenau (RRR)   2016-05-08 00:55:00
永遠老婆說了算 叫妻奴 不叫好好先生 就母豬回收業 懂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6-05-08 01:51:00
誰規定26一定要結婚啊??
作者: Coordinate (Dr.)   2016-05-08 11:59:00
26不是比喻而已嗎?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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