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板主這引戰的點在哪裡
質疑法官的判決這樣就算是引戰?
判決書也指出這是合意行為沒錯
根本不是強迫行為
反倒就是父權的想法才會強加加害者的罪名給男性
認為女性是口交裡面的受害者
evilfirefox講得也算是事實
就算板主不愛聽你有本事就來講理
不要自己看不順眼就說別人是引戰
亂套一堆板規還附加退文處分
#1NB4IWG_
作者 evilfirefox (異端狐)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Fw: [新聞] 離譜! 國中女生竟自願幫4少年輪流口交
時間 Fri May 6 15:15:4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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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meptt (我不是我的我)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離譜! 國中女生竟自願幫4少年輪流口交
時間: Fri May 6 13:50:15 2016
蘋果日報 http://tinyurl.com/jfvphe4
離譜! 國中女生竟自願幫4少年輪流口交
2016年05月06日13:45
新北市一名14歲國中少女前年在臉書成立社群,邀小她1、2歲的4名少年加入群組,隔天
竟到其中一名少年住家,輪流幫4名少年口交。少女父母得知後怒提告,其中一名少年已
賠償8萬元與女方達成和解,新北地院今判另3名少年及其父母須賠女方共24萬元。刑事部
分4名少年日前已被法官裁定保護管束。
這起離譜的國中生行為偏差案,發生在2014年11月間,當時年僅14歲的國中少女主動在「
臉書」網路平台發起成立群組,邀約4名分別12歲、13歲的少年加入群組,隔天便相約在
一家飲料店碰面聊天,不料提及性行為的話題,5人竟一時「性」起,相約前往其中一名
少年住家,少女先在房間等候,4名少年輪流進房,由少女逐一幫少年口交。
事後少女父母得知這項荒淫行為,憤而提告,4名少年隨即被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由
法官裁定保護管束。
民事部分,少女父母認為女兒身心健康權、貞操權受害,向4名少年及其父母連帶請求賠
償少女30萬元,另就侵害少女父母的保護教養權部分,分別向4名少年及其父母求償15萬
元。
新北地院審理期間,其中一名少年和女方達成8萬元和解獲撤告,法官今判另3名少年及其
父母須連帶賠償少女12萬元,另連帶賠償少女的父、母各6萬元,總計24萬元;仍可上訴
。(孫友廉/新北報導)
心得:
覺得這處理也未免太粗糙了
說賠就賠,阿女方家長不用賠男方家長嗎?
沒吃過的東西叫你吃 你會一口氣點四份?
根本就是合意行為阿
4名少年隨即被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由法官裁定保護管束。
父母想到的就只有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