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drienJPFR (☆ princess de U文 ☆)
2016-05-10 21:06:43壞人該受逞罰沒錯,但最壞也不該剝奪他的生命權
剛剛看到八點47分已經完成槍決
不知道為什麼有點恍惚
好像參與了一條生命逝去的過程... 覺得有點難過
來
噓吧
作者:
b2481 (RayGetRUA-RUA)
2016-05-10 21:07:00摸摸你的肚子,你的胃酸一天不知道殺了多少生命
作者:
bbwsy (大心)
2016-05-10 21:07:00因為他先剝奪別人的生命權
作者:
milk23as (肥肥的西瓜)
2016-05-10 21:08:00夜裡哭哭
作者: cutesf0958 (sf) 2016-05-10 21:09:00
他要人權,那被害者的人權在哪?
作者: mofass (真相調查委員) 2016-05-10 21:10:00
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得以報天,不是只有人命是生命
作者: enixnamco 2016-05-10 21:11:00
廢死聯盟歡迎你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6-05-10 21:12:00最壞也不該剝奪他的生命權<=你規定的?
作者: jealoushare 2016-05-10 21:13:00
看到槍決新聞覺得難過,新聞播放死者家屬的片段也覺得難過
作者: sdong (媽祖打棒球) 2016-05-10 21:15:00
那他就可以剝奪別人生命?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6-05-10 21:16:00是。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5-10 21:16:00
你厭惡嬰兒在飛機上吵鬧 然後為鄭捷感到難過 嗯
作者:
bigmao (馬不騾 B.M.)
2016-05-10 21:17:00發廢文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5-10 21:17:00
太有趣了 以上
作者:
EVE5566 (噴油の肥宅)
2016-05-10 21:22:00到底怎麼都會有這種言論,請問是反串嗎www
作者:
snian (沒有誰比誰更善良)
2016-05-10 21:22:00同意你
作者:
EVE5566 (噴油の肥宅)
2016-05-10 21:23:00如果是真的,那你也太容易難過了,以後難過的事還多著
作者:
ioci (芋頭化了不要撈)
2016-05-10 21:23:00如果是你呢?
他剝奪別人的生命權,憑什麼擁有生命權?你說的輕鬆是因為不關你的事,你的觀點真是可笑!
作者:
punk817 (punk817)
2016-05-10 21:26:00噓
作者:
lword (Ali)
2016-05-10 21:32:00每天都有生命逝去
作者:
wtlnana (kirin)
2016-05-10 21:32:00認真回 對 只有你
作者: yice0404 (anglina) 2016-05-10 21:33:00
這種人不需要可憐啊,被害者才需要溫暖吧
作者:
ja8866 (雲淡風輕)
2016-05-10 21:34:00你說不該剝奪他生命,那他剝奪別人的生命,別人就該死嗎?
作者:
jennya (Jennya)
2016-05-10 21:40:00為死刑被槍殺的人感到難過 和被那個罪犯殺的人感到難過 這兩個難道是互斥的嗎?樓上一堆人可以檢討一下邏輯
作者:
lword (Ali)
2016-05-10 21:47:00看到你發這篇才替你難過吧
作者:
vilovej (不走回頭路)
2016-05-10 21:47:00那他剝奪人命就好棒棒?
我不懂誒,妳有參與他生命歷程嗎?你這種感覺到底根源何在?
作者:
nini5400 (不要問 你會怕)
2016-05-10 22:08:00這裡也一篇
作者: heart5361 (Ally) 2016-05-10 22:09:00
覺得你好矯情好噁心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6-05-10 22:10:00哪天你最愛的人也被無辜剝奪生命權再來靠妖吧
作者: x50516x50516 (SlAOSIAORU) 2016-05-10 22:11:00
他已經先以任意以及殘忍的方式剝奪別人的生命了……
作者:
azxcven (多軍)
2016-05-10 22:31:00有4耶妳,因為他殺的不是妳家人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6-05-10 22:53:00
我也同意不應該死刑 如果有無期徒刑加每週一鞭的話
作者: unprove (nothing) 2016-05-10 22:55:00
同意
沒有什麼對不對 我們生活在這個國家 不過是照著規定走而已
整件事最難過的是他爸媽,殺人的不是他爸媽,不要叫人家爸媽去死。但原po 你一定是廢死聯盟的,你家人受傷害,你再替傷害家人的人難過看看。
作者:
tue678 (~*幻風*~)
2016-05-10 23:24:00有什麼好難過 他讓4個家庭破碎 剝奪別人性命 這樣算便宜他
不要隨便可憐別人 也別隨便心軟 心軟不代表心地好沒有必要委屈自己 有些事情該強硬態度就要執行我也是很容易心軟的人 所以常被欺負跟利用
作者: lovepoohandt (魚) 2016-05-11 01:31:00
同感!!!!!
作者: CVIVIC 2016-05-11 01:34:00
這就是法律!出來繼續殺,請問又要為誰難過?判決書很清楚,被害者跟加害者的人權一樣,他必須負責,難過就多關心身旁的人不要讓他們走偏避免下一個悲劇吧!
作者: alohalela (Lela) 2016-05-11 04:47:00
喔
作者: curaredomgl 2016-05-11 10:15:00
加害人有人權,那被害人的人權在哪裡?活該被他殺死
作者:
CKY8864 (CH3NY0)
2016-05-11 10:15:00所以飛機小朋友比正傑更罪大惡極?
作者: curaredomgl 2016-05-11 10:17:00
被他傷害?
作者:
run2 (run)
2016-05-11 11:09:00他付出代價 天理昭彰
作者: maxsheng (ummmmm) 2016-05-11 12:23:00
別難過,你以後會更難過的